第八十四章(2 / 2)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那当然。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便答应赴约。到了约定的那天,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来到了这间宴会厅。”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神色间却有些尴尬。我陪在大哥身后,多少听出一些眉目: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这三人聊了一会,各自落座。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那天的宴席很丰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没机会一饱口福。邓骅频频举杯,热情得很,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惴惴不安。后来我大哥见邓骅始终不提正事,就主动端了酒敬对方,并且表达了赔罪的意思。邓骅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干了,说: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你们几个能来这里喝酒,就是给了我面子,喝了这顿酒,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他这么一说,几位大哥才放宽了心。大家你来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乐乎。不过我却有些担心。别人且不说,我大哥那两年和邓骅拼得你死我活,这事能这么轻松就过去了?邓骅越是不动声色,这里面积攒着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印证了我的担忧。”
这故事说到这里,已足够吊起听者的胃口。便是阿华也忍不住要问道:“后来怎样?”
高德森的目光转回来,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条金龙鱼,然后他幽幽说道,“当几位大哥酒足饭饱之后,邓骅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着身后的那个鱼缸,请大家赏鱼。在座的当然极力奉承,直夸这条鱼好。邓骅看起来很高兴,讲了一通这鱼的妙处。最后他又想起什么似的,叹道:唉,我们倒是吃饱了,可这么好的一条鱼,它还饿着呢!于是大家纷纷建议赶紧给鱼儿喂食。邓骅这时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条金龙鱼最喜欢吃什么?”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这个问题为引子揭开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语调极为森然,显然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同寻常。在场众人全都竖起了耳朵,等待着他的下文。
高德森继续说道:“那三个大哥各自胡乱猜了一通,却没有一个猜对的。后来邓骅摇摇手说:‘你们恐怕猜不到。因为这鱼最喜欢吃什么,连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这条鱼的主人原先是个东南亚的老板,这个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献了这条金龙鱼出来,想求一条生路。我一见这鱼就非常喜欢,不过又不甘心轻易饶了对方。于是我就让那家伙拿一只眼睛来喂鱼,如果鱼儿爱吃,我就放了他。那家伙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只眼睛扔进鱼缸里,结果鱼儿吃得欢快无比--嘿嘿,我后来又养了这鱼多年,再也没见它吃食吃得那么香。所以这鱼最爱吃的东西,原来却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着当年邓骅说话时的语气:不急不缓,悠然自若,就像在宠物市场中的闲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话语中的寒流却令人不寒而栗。听者几乎难以想象那个东南亚人的惨景:剜出自己的一只眼睛,然后却要用剩下的一只眼睛巴巴的看着,企盼鱼儿将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这**上的痛楚已然骇人,而精神上的摧残更要残酷十倍!
豹头等人看着桌面上那条已被蒸熟的鱼,只觉得胃腹间一阵翻涌,勉力压了压才止住了呕吐的**。
唯有阿华不动声色。他跟随邓骅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风格--对于敌人,如果不能在**上消灭,那就要从精神上彻底地摧毁对方。当一个人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只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惧和绝望之余,一定会对自己的另一只眼球极为珍惜,这种情感将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斗志。
话到此处,众人已然明白当年邓骅宴请三个对头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须留下自己的一只眼睛。见高德森好像不愿再多说什么,阿华便带着丝嘲讽的语气追问道:“你们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鱼了吗?”
“有一个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个人却没有。”高德森说话的同时眼角抽动了一下,很显然那段血腥的回忆不会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个愚蠢的选择。”阿华耸耸肩,好像有些遗憾,“那只眼睛可以保他后半辈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头看着天花板,喟然一叹:“你说得不错。在当时的局面下,这其实是邓骅留给他们唯一的机会。可惜我大哥却不能当机立断。当时我甚至主动请缨,想要献出自己的一只眼睛。”
“哦?”阿华看着高德森,目光中略显敬意,“你对大哥倒还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华兄弟啊,你夸我,我当然高兴。不过我当时的想法却并不那么简单--我只是在寻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邓骅谈崩了,我作为他的心腹,肯定也没什么善终。所以我冒险一搏,更多还是为自己考虑。如果邓骅要了我的眼睛,我们兄弟不仅可以落个平安,我在道上还能博个美名--至少压过我那大哥是不用说了。以后不管自立山头还是投靠邓骅,我都有了响当当的资本--这样计较起来倒也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