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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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八月,秋高气爽,天高云淡。
哈达河正经历着秋旱,原本很宽的河道向里缩了不少,河边及踝的野草密密匝匝,形成了一片天然的草甸。只是这会儿野草经历了秋霜,已经变得干枯,可巧被阳光一晒,十分干燥、温暖。
林雨把从家里拿的一块青灰色的厚布拿了出来,铺在地上,又找了四块石头压在角上,以免被秋风吹跑。
不过山区的风一般都是夜里起的,这会儿天气晴朗,晒得人暖暖的,偶尔来一阵微风虽凉,倒也让人觉得舒适。
此处虽在官道旁,可人来人往并不十分密集,只是偶尔有商队经过,也因为快到城里了,而加快脚步,很少会在这里驻足。
河边有冲刷上来的枯树枝,在水退后留在了岸上,再加上有些日子没下雨了,都被晒得很干。
景皓从马上解下一把弯刀。
林雨本以为那小弩就是景皓的兵器,却没想到这个才是。一般翩翩公子都应该用剑的,可景皓这样的小鲜肉用的竟然是一把金刀。不过他是胡山人,使用弯刀也是理所当然。
这把刀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纯金制作,上面没有任何东西点缀,只是雕刻着复杂的古老而复杂花纹。装弯刀的袋子是牛皮的,看起来也有些年头。
拔开刀鞘,刀身锃亮,闪着寒芒。
这样好的刀,景皓也没有十分珍惜着用,只是拿着刨土,不过轻轻一划,那盘根错节的草根就齐齐断开。几下便挖了一大块地方出来,可以用来燃些篝火,把他们刚刚捉到的野兔烤来吃。
挖完之后,林雨才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整个刀还是那样让人充满惧意,竟然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见林雨一直看着这把刀。景皓道:“这刀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刀身是用精钢铸造。刃上吹毛断发,十分合用。这么多年,我不知道宰杀了多少草原上的恶狼。更不知道战胜了多少不屈从的部族。”说着,便用装着刀的牛皮软袋轻轻一擦,上面的泥土痕迹再不复出现。
景皓又用刀去割了点高的蒿草,就着林雨拾回的干木燃了起来。
他拿着弯刀去了河边。略微侧着身子,半蹲着。利落地给兔子扒了皮,又处理完了,洗了干净,劈成几块。用削尖的木棍穿了起来。
“我看你洗东西的样子很奇怪啊!正常都是蹲着的,你怎么还半侧着身?不会不方便吗?”林雨疑问道。刚刚她还以为景皓这个姿势是要回头看自己。后来才发现,他十分专注的处理着野兔。根本没往这边看来。可他怎么又会摆出这样的姿势呢?
“在我们草原,不光人要喝这河水。牲畜、野兽也都是要喝河水的。所以在外面,喝水、洗东西的时候都要保持防御的姿势,顺便观察四周的环境。如果像是天哲人这样蹲着洗,那一下子就会被野兽扑倒、咬死的。”景皓解释道。
原来如此!林雨不由对自己刚刚的想法有些羞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