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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不务正业的小山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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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山贼风雨

清风营的众多贼人,基本上都是从当兵的出来的。

因为朝廷一直来与鞑子开战,国库亏空发不出兵饷。大家都无法生存下去了,才落草为寇的,所以清一色的男人。大伙天天除了喝酒,闲来无事就是相互比划,练上几招。

以前他们更多的是比谁手腕力气大,比谁会摔跤,大不了就是看谁的枪投得准。二当家吴维良接手管理贼兵之后,就教了大伙几套拳,让大伙天天早上起来操练。

贼兵们开始个个叫苦,不过在二当家的淫威之下坚持练了几个月,也开始象模象样的。每天清早,清风营上百号大汉集中在操场练拳,气势十分雄壮!

方龙也跟在众人之中一起练习。十五岁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几个月下来,他虽然还是很瘦弱,但是比起刚来的时候强壮了不少。而且所有衣服裤子明显不合身了,个子也长高了不少。他感觉穿着和贼人相同的服饰,让自己更加怀念曾经穿过的破长褂。

在私底下没人的时候,方龙放下自己心中的杂念,独自参详自己那本手稿,慢慢的悟出了一些门道来。手稿所画的练兵术,里面分刀、剑、枪、箭四种。方龙没见过剑所以也不是很关注,弓箭那玩意清风营里有几副,但是也不是他能接触得到的。刀、枪是贼兵们最常用的,所以他对刀和枪特别感兴趣。

相必写这手稿的人是个非常认真的人,记得东西非常详细。随着方龙的成长,对手稿的内容又能了解不少。手稿里介绍刀兵的练习方法其实很简单,让人一看就能明白:

第一步:砍稻草。那是将一根稻草悬挂起来,用力挥刀,直至将稻草砍断为止。

第二步:除树皮。手稿里介绍的做法就是找一棵树,于人脖子般高的地方画上两条线,上下间隔一寸宽。然后每天必须在此区间砍上五百刀,几百刀之后,两线之间的树皮必然是不复存在。只是按规定出刀绝不能超出上下两条线的范围,否则追加罚练两百刀!

枪法的练法更好玩。说是要准备三枚铜钱,在人脑袋高的位置挂上两个,在肚子般高度挂上一个。分别是上刺两枪下刺一枪。然后每天刺上五百枪,直到枪枪均中铜钱中间的方孔为之合格!

方龙找得一把别的贼人嫌弃的钝刀,费了几天功夫磨得锋利后,找来几根稻草,在营寨后面找了棵小树挂了起来,闲暇之时就开始练习砍稻草。

那小小的稻草,弱不禁风的,方龙本来认为把它砍断,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可是奇怪的是,任他怎么砍也砍不断!刚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力气不够,就拼命的使劲挥刀,直到累得趴在地上象条狗一样,依然是徒劳无功。

他又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刀还不够锋利,就跑去磨。可是不管他磨得多少锋利,还是没办法砍断那根小小的稻草。

不记得砍了多少天,砍了多少下,还是没见动静。莫非华老师傅给的这破手稿是骗人玩的?

幸好他是牛脾气性格,不然早就放弃了。反正没事闲着还是闲着,总之他一有空就往后山跑。在别人眼里这是一种呆板和极其无聊的事情,他却越做越来劲。

随着清风营的名气是越来越响,经过清水江的商贾却是越来越少了,官道都快要荒芜了。

很多平时取道合浦郡前往广南东路惠水、雷州、琼州等地的商队,都宁愿改为绕道走北浦官道,多花几天时间,轻易也不愿意打清水江经过。虽然要绕上很大一个弯多走上百多里路,但是相对没那么危险。

清风营的众人过了一段好时光后,也感觉到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吴正强不得已只好听从贾秀才的建议,得另想办法打一些富豪的主意了。

按他的策略,郡府廉州镇目前是万万不能去碰的,那只能从外围开刀了。于是他派出贾秀才等几个相对机灵的弟兄,分别前往离廉州镇数十里外踩点,打探都有哪些富人,家大业大而且警备力量弱的,然后组织精壮人马,连夜就杀过去,抢得多少是多少。抢完就跑,绝不恋战。

这种游击战术一出,来无踪去无影的,很多土财主根本就没有什么防备。就算遇到一些有家丁和护院武师的,也不是吴家几兄弟的对手,被劫钱财无数,损失巨大。而清风营收入颇丰,营寨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方龙为人不起眼,一有抢劫行动,也没人要他跟着去。他只是练刀、看书,发呆。在其他贼人眼里,他完全成了个不务正业的废物、完全就不是个合格的贼匪!连当个贼都当不好,将来还能做什么?

陈大力练了几个月的拳后,能打能跑的,所以被二当家吴维良要走。陈大力跟着吴维良一起到处抢劫,所幸没遇到什么狠角色,虽然不够机灵,但是也没受过什么伤。

一天,方龙练累了,就靠在树下咪着眼小寐一会。陈大力笑嘻嘻的跑过来:“阿龙,我给你带来了一样好宝贝!”

方龙不解,他能有什么好宝贝?营里发的那几吊钱,不够他买酒,连自己那份也得让给他,反正自己也不喝酒的。清风营里又没地方花钱。

他不无担心地说:“大力,你千万别私藏啊!会被大当家执行营规的!”私藏财物,营规里轻则起码得罚三十大板,还得饿上三天,如果私藏的财物巨大者会被直接处死!

陈大力笑咪咪,洋洋得意的说:“我没私藏!我抢回来后,是寨里不要的。只是被二当家骂我蠢罢了。”说罢,从怀里掏出一物品递给方龙。

方龙一看,眼睛也大亮!

陈大力掏出来的竟然是一本书!他接过来一看,欣喜地说了一声:“东坡居士!”

只见那书名:《浣溪沙诗集》,苏轼。

陈大力充满期待的问道:“是好东西吗?”他想想,刚刚二当家还骂他,什么不会抢,偏偏去抢一本书?他只知道他们潜进那户人家里,主人家手里捧着的就是这本书,不管值不值钱,他知道方龙喜欢看书,就顺手给带了回来。

“太好了,谢谢你大力。这是我朝大诗人东坡居士的诗集。”

“东坡居士是谁啊?”

“我以前听先生说过,他姓苏,是前前前个皇帝爷爷时的大人物,写的诗是很出名的。先生给我说过一句诗‘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就是他写的。实在是太好啦!”

“是好东西就行,刚才二当家还骂我蠢呢。我看他才蠢!”陈大力听得方龙这么一说,也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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