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芯片之谜(2 / 2)
果然,季南笑了一下,他低头摸了摸鼻头,道:“果然,你狡诈如狐!”
“承蒙你瞧得起她,你确定她就一定会答应?”徐默尘道。
“她一定会答应的,我的南豪可以救助很多的人,可以弘扬茶道,可以为洗涤这个世界的灵魂提供物资资源,这些,她都知道,她也一定会答应。怡凡虽然富可敌国,但钱,这玩意儿,谁会嫌多呢?”
徐默尘目光中的冷色渐渐消退,明亮如星,他们这些人,都是出生入死过来的,外表冷狠的模样并不被世人知道,但彼此之间,一旦不对对方设防,却是知道,越是硬冷的心,最里面越是柔软,越是会将这个世界装在心头。因为,这里,有他们最为在乎的人。
比如徐默尘的小语,比如对于季南来说,他四处捐钱建立的学校,孤儿院和养老院。谁会想到京都里杀人不见血的南哥,竟也会心怀慈悲?
“我代表她,答应你!”徐默尘郑重地承诺道,“我会保证南豪的一分一毫都会用在你想要用的地方,我徐家世世代代,绝不会花你南豪一分钱,也不从南豪领一分薪水。”
这,意味着,南豪永不会被怡凡吞并,意味着徐家的人包括司微语,会永远免费为季南代管南豪,意味着南豪所有的进项都会花在慈善上。
季南心底里无限感动,他只觉得眼中有那么一点点的湿意,他扭过头,看向右侧光洁的墙面,半响才说了一句话,“有你们徐家,是所有人的福气!”
这些冠冕堂皇的话,徐默尘就不想听了,他冷哼一声,道:“还有什么遗言?”
“我还没死呢,到死的时候再说吧!”季南打趣一句,这一次,倒是和徐默尘并肩走在一起了。
门自动打开了,季南抬脚走了进去,一瞬间,他怔了一下,这一切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一下子把他拉回了*上十年前的日子。徐默尘拍了拍他的肩,道:“走吧,你种的因,现在由你来结了这果。”
季南整个人僵硬了一下,他缓步走过去,来到一个似手术台的装置前,上面平躺着一个人,身形高大魁梧,上身裸露,心脏位置被剖开,露出一块芯片来,便是徐默尘此刻手上托着的那一块。
季南看了那男人一眼,是个典型的中东人,年纪约莫二十来岁,面色依旧红润,根本看不出是个死人,而的的确确,没有人再比季南更清楚,这人没有了灵魂,只剩下一具*。季南的心被刺痛了一下,他从徐默尘手中接过芯片,反复查看了一遍,放在旁边的金属台上。
他的身后,已经围上来一群人,穿着白色如白大褂一样的工作服,戴着白色帽子,惟独与当日在银狮不一样的是,这些人没有戴口罩面具之类的。这是便于相互之间好认。
“为什么?”徐默尘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季南深吸一口气,他戴上手套,拨了拨那个中东人胸前的那块芯片,转而对徐默尘道:“这芯片里,除了有核能量,还有大约一毫克的五行金……”他顿了一下,像是在忍耐极端的痛苦,才道:“这‘五行金’的名字是我取的,当年我在亚马逊丛林探险的时候,有个奇怪的发现,一头狮子死了好久都没有腐烂,它的尸体里,就有这种元素,我把它提取出来,又做了些试验,发现它有一种形同生命能源的作用。只需要一毫克单元,能够让一个70千克重的机体存活三年的时间。”
“你的意思,这是所谓的长生不老药?”徐默尘冷笑道。
此话一出,所有在场的人脸色顿变,如果是这样,这个世道岂不是要疯狂了?季南笑着摇摇头,道:“哪有什么长生不老药?佛祖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世间万物相生相克。你瞧瞧这个人,他看似活着,实则死了,不是被杀死,而是脑死亡。如果我们把他剖开的话,他的大脑里所有的组织全部都会是坚硬如铁,因为没有了脑浆。这种所谓的‘五行金’,其实也是一种寄生虫,或者说也是一种病毒,靠汲取脑浆生存,之所以说1毫克的五行金可以存活4年,是因为一个成年男人的脑浆正好可以供这1毫克的病毒存活4年,四年后,这些病毒没有了能量供应就会死掉。”
“啊!”场上,不知道是谁发出一声惊叹,如若此时此刻,在场的这些人不是来自部队,而是普通的科研单位,难免不会有人当场晕倒。
“你是说……”徐默尘扫了一眼身后的人,已有几个女同志面色惨白,他后面的话便没有再问出来了。
“不用害怕!”季南自然也明白徐默尘担忧的是什么,这些也曾是他也担忧过了的,“这些病毒必须通过媒介才能吸取脑浆,比如说这根导管,它直通这个人的大脑。这些病毒很笨,很蠢,厌氧,不能存活在外面,也不会主动觅食,所以,正常的活人,都不会被它们吸引。”
此刻,整个气氛才稍微有些松弛。或许是为了缓解方才紧张的情绪,已经有人在低声说话打闹,也有人上前来和季南打招呼。
徐默尘简单地为他们做了一下介绍,然后拍了拍季南的肩,道:“我走了,明天过来听你汇报!”
“是!”季南装模作样地行了个军礼,只是举起的手过了头顶,惹来一阵善意的嘲笑。
他自己也笑了,笑得很是复杂,有对这个新的团队喜欢,也有其他的为难的情绪。徐默尘看在眼里,他抬手拍拍季南的肩,道:“有立必有破,我们尽力而为!”
这话说得很是实在,却彻底打开了季南的心结,此时一刻,他心里没有了太多的负担,一向果断狠绝的人,头一次对面前的这个男人有了一丝依赖之心,只觉得,有徐默尘在,“机械人”终会被破解。
徐默尘离开后,便回了徐家老宅。他原本忙得一塌糊涂,军演在即,太多要操心的事情都要一一落实,他下面的十个大区特种兵大队队长都等着与他见面。只是,王怡一直在等他回来。
徐向晚出嫁之后,和婆家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很好,王怡便停了她在怡凡的大部分工作,让她安心在家和婆婆相处,她自己已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身体虽说硬朗,但也不能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到底总是力不从心的时候多。
夜已经很沉了,京都的夏日,这个时候人却还是很多。沿路两旁摆了很多地摊,出来纳凉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划拳喝酒侃大山。冷哲开着车在路上慢慢地滑过,笑着对车后闭目养神的徐默尘道:“其实,这才是过日子!”
徐默尘微眯着眼,朝路边看了一眼,不知为何,突然想起司微语说过的话,“……如果可以,我这一生想要过的生活是,和徐默尘结婚,生两个孩子,在家里带带孩子,做一桌好菜,守在桌边,等他下班,每年两次旅行,一生足矣!”的确,这才是过日子,安安稳稳,平平安安就好,早上起来和心爱的人亲吻告别去上班,下午,不到百鸟归巢的时间就能下班回家,迎着夕阳敲响家里的门,看到爱人的笑脸,看到她往自己怀里扑来,闻着饭菜的香味,听着孩子的呼叫声,那样的幸福,一定,很好!
徐默尘缓缓地合上眼,道:“你不小了,也该找个人了。”
“嗤!”冷哲有些鄙夷地朝后视镜看了他一眼,“你不比我大吧,怎么跟我妈一样了?什么时候等你把嫂子娶进门了,再说吧!”
在部队里,军人的妻子,不论年纪大小,一律都会尊称一声嫂子,若说保家卫国是男人的责任,那么一个女人在家里扛起一家的重任,承担起撑门立户的责任,是不是更值得敬仰?
听到冷哲提起司微语,徐默尘心里头的那份思念更加肆虐,让他一颗心发胀撑得难受,他扭过头,看向马路的左边,正好看到史岩的车呼啸而过。冷哲自然也看到了,他正要加速,徐默尘却制止住了,道:“不必理他!”
“他,是不是……”冷哲很想说他是不是有问题,但同是部队的人,就算面对的是自己的领导,是好哥儿们,也不能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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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般简单的幸福,希望每一个善良的妞儿都能拥有,那般的幸福,拥有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天心也是很幸福的人啊,体面的工作,相爱的爱人,可爱的小包子,以前没有跟妞儿们说过吧?
幸福一直握在我们自己手里,付出爱,收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