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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时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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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置物格都是空的。木制托架的卡槽表面蒙着一层薄薄的灰尘,通往外间的铁丝防护网上,被撕裂出一道向外倾斜的缺口。所有的一切都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混乱和争斗。

林翔的心,猛然往下一沉。刚刚舒展开的眉头,又重新皱缩在了一起。

尽管如此,他还是拉开所有立柜的门。用火把照亮每一个阴暗的角落,耐心细致的搜索着一切可用的东西。

突然,林翔眼中的瞳孔骤然缩紧————插进立柜里的手,明显碰触到金属器械散发出的冰冷质感。他下意识地抓紧隐藏在黑暗中的物件,连拖带拽地将其拉到了火把放射出的亮光面前。

那是一挺十二点七毫米口径标准装战用狙击步枪。编号G180S,是旧时代共和国军方与巴雷特公司合作开发的产品。

淡蓝色的半透明塑料薄膜罩在枪身上,最高处的封口被压上了一道密实的封闭线。撕开薄膜,浓烈的枪油气味儿猛然散发出来,呛得林翔一阵咳嗽。

枪械的状态良好,可以使用。

所有弹药箱都是空的,不过这对枪械本身没有太大影响。新时代任何城镇都能买到子弹,在这个随时可能遭遇危险的世界,简单的自制弹药作坊,是每一个居民点必备的东西。

半小时后,搜遍整个房间的林翔终于确定————偶然得到G180S,是自己唯一的收获。

火光逐渐变得微弱,手里残留不多的燃烧物提醒着他尽快离开这里。

就在转过身子,即将朝着房门迈出脚步的一刹那,他仿佛被电击一样硬生生的站在了原地,充满震惊的眼睛,死死盯着门梁上方的墙壁。

平整的墙上,挂着一只八角形状的罗西尼石英钟。细长的指针在轮轴的驱赶下,有节奏地向前移动着。钟面右下角的日期显示栏里,露出一排以年、月、日为区分的黑色数字。

二一零九年,十二月六日。

微张着嘴唇,高高举起快要烧到指尖的木块,被火光照亮的日历,显得尤为清晰。

武器管理室位于地下,基本上没有遭到核爆的影响。这口石英钟一直在按照标准地球时间运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林翔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和应嘉生死两隔的那个日子。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到现在,整整过去了九十四年。

高举的手无力地垂落下来,最后的火苗掉在地上左右摇晃着,忽明忽暗。光线笼罩的范围越来越小。。。。。。终于,在苟延残喘中耗尽了最后的光热,一缕袅袅上升的白烟,被无尽的黑暗彻底吞没。

林翔木然地站在那里,看不到任何东西,一直睁开的眼睛里,滚落出两滴温热咸涩的泪珠。

九十四年,将近一个世纪。

这几乎是人类正常寿命的极限,没人能够抗拒时间流逝带来的缓慢死亡。

加上毁灭一切的核爆,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旧时代的人类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

除了我,一个人。。。。。。

。。。。。。

漫天的风,疯狂吞吐着浓密的黑云,密集的沙石从地上被高高卷起,带着撕裂一切的力量,凶暴地砸向敢于凸露在地面的所有物体。冰冷疾迅的气流从脸上划过,带起刀子切割般的生疼。胆怯的爬虫早已躲藏进深深的地下,趴在肮脏潮湿的洞穴中,瑟缩着身体,畏惧地倾听着风暴的愤怒。

面无表情的林翔,从警察局残破的大门台阶上走下,被雪花薄薄覆盖的砖面上,留着清晰沉重的脚印。

刚刚从这个世界复活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和困顿。

此刻,双眸中只有无穷无尽的仇恨,以及带有残忍杀意的冰冷。

骷髅骑士团,应该还在这个世界上。它们不可能连同自己一起毁灭。不管释放病毒和发动核攻击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它们都应该死————

太多的人变成了记忆,国家和法制荡然无存,尘世间只剩下残酷到极点的生存法则,死者的身体变成充饥的食物,还有。。。。。。无处不在的辐射,改变了生物的进化方向。

为了食物,人类正在变成穷凶极恶的怪物。

为了生存,怪物也在模仿自己的对手,变得更加像人。

轻轻抚摸着左手指间的发丝戒指,林翔仰面对着风起云涌的阴暗天空,默默地发下最残酷的毒誓。

“杀光骷髅骑士团,所有的人————”

。。。。。。

冬日里的爱玛城(Alma),显得要比平常冷清得多。

这座城市不像其它聚居地那样建有厚厚的城墙,用茅草和铁皮简单围成的简陋棚屋,密集地聚合在一起,自发地组成了城市的雏形。它们的数量成千上万,每一个房间都拥有自己的主人。当然,这种事情并非绝对,无论是谁,只要能够干掉任何一间屋子里最强壮的拥有者,你就能顺理成章继承对方遗留下来的所有东西。

包括女人和孩子。

这里到处都弥漫着粪便和污水的臭味。夏天,变异蚊蝇在泛着白腻泡沫的脏水里上下飘舞,用细长的口器扎进人类身体,吸取着新鲜甜美的血液。冬天,刺骨的寒风从稀疏的栅栏里穿过,从满是孔洞的门壁上灌进屋子,肆意夺取着人们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一点温暖,把数以万计低矮破烂的棚屋,变成寒冷彻骨的大垃圾场。

这里是真正的贫民窟。几乎每天都有僵直的尸体从城里运出,扔弃在远离公路的荒野上。那些散发着腐烂气息,浑身溃烂,带有大片辐射肿瘤的可怕尸身,只有饿到极点的血骨秃鹫和暴狼,才会对他们产生浓厚的兴趣。

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是谁给这个地方起了名字,但无论是从哪一个方向路过的人,都会在这座城市里留宿至少一个晚上。

原因很简单————这里有足够漂亮,干净无病的女人。

这也正和“爱玛”一词意义相通。用那些喜欢在女人身上释放多余精力者的话来说,这里,其实就是一座散发着阴/靡气息的放/荡之城。

。。。。。。

林翔在通往爱玛城的十字路口看了很久,直到积雪快要把整个鞋面完全掩没的时候,才抬起僵硬的脚,慢慢走进被雪花覆盖成一片灰白的城市。

爱玛城在隐月镇的东北面,是几条旧时代交通主干道的交叉点。特殊的地理位置让这里拥有大量移居者。除了女人,这里还有着其它城市无法比拟的发达商业系统。

林翔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卖掉那几支自制的生物药剂。

报仇和复活,都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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