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约翰#183;斯密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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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们果然被周晓斌的新消息转移了注意力,不过大家竟然对他的离开一点都不挽留,纷纷表示他原来的这张床铺刚好可以空出来摆摆脸盆、饭盒之类的。对此,周晓斌表示自己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消息传得很快,到第二天早饭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已经知道了有美国留学生要来这件事情,能选为接待生是一件十分让人羡慕的事情。
美方一行人抵达已经是在下午,学校在校礼堂举行了热烈的欢迎仪式。带队的两位老师领着二十位学生在教育部、外交部以及美国使馆代表的陪同下来到北大。按惯例,先是一圈领导上台讲话,内容无非是说一些毫无营养的官面话,像增进中美友谊,加深相互了解之类的。
一番繁文缛节下来,欢迎仪式才进入高潮部分,也就是中美学生一对一结对子的过程。有一点现象十分有趣,中方学生站上去第一句都是用英文说“Hello!”,而美方学生们的第一句话也都是用中文说“你好!”。也许在对方看来,他们的外国话发音都不很标准,但相互交流的第一步在这个时刻已经开始了。
中方的许多学生无疑还是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政治任务,所以表现的更拘谨一些,而美国学生虽然远道而来,但那一双双带着好奇的眼神之外流露出的反倒是更多的自信和潇洒。当然这种无拘无束的左右张望和交头接耳在某些人看来也可能正是资本主义自由化、无组织无纪律的又一佐证。
二十个美国学生中白人占到一半,其他的一半中有三个非裔,三个墨裔和四个亚裔,亚裔中华裔占到两人,其他两人一个是日裔,一个是韩裔,这也体现出了美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
周晓斌负责接待的是一个白裔的男生,来自著名的常春藤盟校之一宾夕法尼亚大学,名叫约翰.斯密斯,一个很大众化的名字。斯密斯大概一米七的个儿,看上去有些瘦弱,一头有些卷曲的金发配上一副金属框的眼镜,看上去十分绅士。
欢迎仪式结束后,校方安排大家先去宿舍。美方一行人大都是每人一个旅行箱,行李并不多。周晓斌昨晚已经住进来了,又是东道主,自然负责给跟在他后头的约翰介绍学校的情况。
其实美国也和中国一样,熟悉的人之间相称都是直呼其名而不是叫姓,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尊重的称呼姓,并在前面加上“Mr.”或者“Ms.”等,相当于中国的某某先生、某某女士一样。
约翰的家就在宾夕法尼亚州,他的爷爷、父亲、叔叔都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校友,所以他在申请大学时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宾夕法尼亚大学。这种情况在美国中上层家庭非常普遍,美国人和母校的感情普遍十分密切,美国大学特别是私立大学办学经费的很大一部分来源就是靠校友们的捐赠,而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也会优先录取校友的子女。
约翰出生在一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富裕家庭,一对夫妇带两个孩子加一条狗,他还有一个十岁的妹妹。约翰的父亲是一个成功的律师,一个人的收入足以支撑整个家庭的开销,约翰的母亲在照顾整个家庭的饮食起居之余热心于社区的公益事业。
“约翰,你为什么会想到来中国呢?”周晓斌问道。
两个人已经随大家一起来到了二十六号楼也就是学校专门划出来的留学生公寓。周晓斌带着约翰直奔他们俩的212寝室。
“我们全家都十分热爱东方文化,我爷爷还是一个中国通,他在四十年前曾来过中国,还在中国工作生活了将近十年。我爸爸就是在天津出生的,所以我非常希望到这个我爷爷和父亲生活过的地方来看一看,我的家人也十分支持我的计划!”约翰笑着说道。刚才两个人的交谈中约翰就展示了一下他以前在唐人街中文学校学的几句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