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冥王之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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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雷所部兵马大多是来自噬魂纹部落的降兵,在占上风时能发挥较高战斗力,当被困在火场当中,立时纷纷慌神,互相冲撞,令局势变得越发混乱。
当杜雷冒着连天的箭雨,从军营后门竭力杀出的时候,近千的前军竟然只剩下两百人不到,一个个薰得黑漆漆跟木炭一般,而且不少人还带着烧伤。
方胜雪、魔羽尘以及天荒十三骑中剩下七人倒是都还活着。
然而,在外围,五百名草海五峰战士围成一个半圆,将他们包夹在当中。
“不留活口。”王冲霄冷冷看着他们。他手持战戈,身穿黑色铁衣,凛凛有威严,仿佛冥王降世。
“或者用单挑解决问题。”寒风夜接过话头:“杜海涛酋长,可敢接下?三局两胜,如果你们赢了两场或以上,就可以全体离开。”
他骑在马上,信手舞了舞手中的长刀。
杜雷脸上的肥肉抽动着。
对方在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提出单挑这样的意见,当然是吃定了他们。
如果能将杜雷挑死,那么就可以几乎无伤亡地吃掉这最后的人马。
杜雷等人刚刚杀出火场,因为抵挡箭矢而疲惫。而之前的战斗中,王冲霄、寒风夜¥『,两人似乎并未出手,一直在养精蓄锐。
但杜雷却不能不答应,因为这是唯一的生之希望。
天荒十三骑的首领顾凌已经死于尹天德之手,现在杜雷身边能拿得出手的高手,似乎便只有从噬魂纹部落倒戈过来的魔羽尘和方胜雪了。
他目光看向二人。
两人点了点头。
王冲霄看向一身黑甲的魔羽尘,魔羽尘的盔甲和他的形式很相似,让他不爽。
“就是你了。”王冲霄戟指点着对方,厉声道:“你的首级。由我来取!”
寒风夜微微一笑,瞧向方胜雪:“那我只能对付你了。”
杜雷愕然,没想到两位峰主要对付的都不是自己。那么,与自己放对的又该是何人?
只闻一阵妖香轻飘而来,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哟,这里有个死胖子啊。就让我来动手杀猪吃肉罢?”
妖精齐琪眼波流转,顾盼生辉。
杜雷见对面是个美貌少女,不由色心暗起,眼目迷离,笑容猥琐道:“小荡妇,陪哥哥玩玩?”
这话实在污秽不堪,齐琪身为妖族也无法入耳。眼中神色顷刻间转作寒冷如冰。
杜雷身上陡然一寒,这才想起这是生死一线的战场,性命危在旦夕。怎有空闲想龌龊事情?
寒风夜和王冲霄眼见齐琪这样爽快,却也吃惊。
他们算定魔羽尘、方胜雪不是俩人对手,第三阵齐琪直接认输亦无妨,赢了两阵令敌军士气更加下降后,再把敌军杀个干净,会容易许多。这是田忌赛马的做法。
然而齐琪似乎根本没把杜雷放在眼里,那么她的实力,莫非还要在二人之上?
齐琪哼一声。道:“这头猪原来脏兮兮的,杀还是要杀。肉就不吃了,猪头肉倒是可以喂狗。”
杜雷不由气怒,但又想不出什么说辞还击。
王冲霄已是拍马驰向魔羽尘:“第一阵,现在开始!纳命来吧。”
“休要大言不惭!”魔羽尘回应道。
王冲霄舞动战戈,眼绽寒芒杀意,仿佛凝实了化为刀剑喷吐。
真气化为黑雾。缭绕在他的周身,散发出一种浩瀚如海的威压,令人心中泛起死亡的况味。
王冲霄身为冥王之体,与血封疆的三界血歌之体都属于王体一类,对敌手可以形成先天的威压。一般来说,同级作战有一定的优势。
当然王体也绝非有利无弊,由于王体有强烈的先天属性,因此若是武士,则无法被武魂认可,也较难融合骨文。若是修真者,那么修炼到征天境之后,便渐渐开始被天地法则排斥。数千年来,王体成圣者少之又少。
魔羽尘心知生死攸关,鼓起余勇,先远远地弯弓搭箭,如同连珠一般射了王冲霄三箭,箭如流星赶月,迅疾无方。
王冲霄长戈激荡,将箭矢凌空斩断,但趁着这个机会,魔羽尘已经纵枪冲杀过来。
魔羽尘攻势极为凌厉,枪影抖得如同密雨斜风,飒飒不绝,直取王冲霄周身要害。
王冲霄横戈抵挡,两般兵器呛然交击,如同双钹对撞,金铁之声不绝于耳。
魔羽尘出王冲霄不意,以箭射之,抢占了先手,竟是在招式上占了上风,一枪复一枪,枪枪紧逼,令王冲霄应接不暇。
杜雷和方胜雪不由脸露喜色。
但王冲霄却是未有丝毫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