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VS罗摩(1 / 2)
与出身于古老的魔女家族的莱尔不同,与年少加入异能组织习艺的罗濠和东尼也不同,他没有高贵的出身和卓绝的天赋,只是个出生于匈牙利的无亲无故的孤儿,穷到想每天吃一个面包果腹都很困难,一直在各地辗转流浪、从事见不得光的职业。
真要说起来,他与草薙护堂的情况最为相近,某天不幸地碰上不从之神,刚好有异能者将能打倒不从之神的神具带了过来,结果该异能者在神前跪下,反倒是他有挺直腰杆的骨气、捡起神具完成弑神伟业。
弑神后,他袭击邻近地方领主的侯爵居城,篡夺对方的地位以及土地,并以一点也不好笑的幽默感、给自己取了个前侯爵饲养的猛犬的名字【沃班】,要让被自己亲手赶下台的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成为其曾饲养过的狗的奴隶。
此等堪称人渣级的恶趣味行径,毫无疑问与其长期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而积攒出来的愤世妒俗有关,沃班厌恶着上位者。
——然后,他成为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享受着凌虐弱者的愉悦,一言一行均如同过去他所认知的上位者般丑陋。
“你就是罗摩?我还以为会是一个手持弓箭的蓝色皮肤的胖脸壮汉。”抢在东尼前头完成百神斩的沃班,来到印度挑战弑神者的天敌-罗摩。
罗摩是一个身材高大、小麦色肤色、脸容俊脸的印度成年男性,闻言并不着恼:“我的形象源于神话故事,而非宗教绘画,从来没有蓝色皮肤的设定。再加上人类往往会将虚无缥缈的憧憬寄托于与自身相似之物上,绝大部分神的外表都与人类一般无二。”
当然,说的是高颜值的人类,就连被希腊女神们称之为‘糟老头’的宙斯实际上也是个健壮威严的糟老头。
“……不过,有一点你没有说错。”罗摩拔出背负在身后的长剑,点头承认道,“救世神刀并非我在神话中的武器,我应该使用弓箭,同时权能跟神猴-哈奴曼相关才对。”
“呵~果然众神产生出人格后,暗地里发生了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啊~”沃班咧嘴一笑,使用成神后的权能,化作一头三米多高的白毛狼人,“……怎么样都好,除非是可发掘出战斗所需的情报,否则我对众神的故事毫不关心。”
罗摩笑了笑,双目盯着沃班,流露出战意:“难得有一个祸及世间的罗刹王,看样子我可以久违的心情愉悦地为民除害了~”
罗刹,佛教中指的是食人肉之恶鬼。
莱尔、罗翠莲、东尼三人只是弑神者,虽然行动肆无忌惮给旁人带来巨大的灾难,却不太符合这个名号。
但沃班不一样,作为一个获得神之力的人渣,他于这三百年间犯下的罪行馨竹难书,只是与其消灭不从之神的功绩相比无足轻重罢了。
“很好!很好!就是这样!”沃班仰天长嚎,狂风与雷霆瞬间笼罩这片地区,但天上的太阳却越加明亮。
“……生于现代的神明的权能吗?”罗摩脱下身上的狂风,并没有太在乎此番异像。
身为最强的钢之神明,他与具有全部神具的力量的救世神刀一心同体,常规权能根本赢不了他。
“就是这份高高在上的傲慢!”沃班手一挥,一大群身躯腐烂的魔狼显现,从四面八方扑向罗摩,“——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你这样的从神坛拖下来,再狠狠地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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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是废柴流模板开局,尽管拥有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剑术天赋,却因为先天无法容纳魔力、也没有走旁门左道完成施法的魔法天赋,只能沦为魔法结社中一个小小的骑士,执行任务时当炮灰的那种角色。
他从一开始就是个战斗狂,只是没有资格挑战强者,胜负过于显而易见了:别人在屋顶上跳跃,他要在街上跑;别人以魔法点火,他要用打火石生火;别人以魔力强化**实现快速移动,他只能勤加锻炼争取破奥运会田径记录。
——成功弑杀神明,获得潘多拉赐下的强大的身躯和神明的权能,东尼还是那个东尼,没有追求庸俗的东西,但他的好战却引发出巨大的问题。
“啊哈哈~!剑法不错,若是救世神刀的力量被压制住,你就只会哭喊着尝试脱离我的权能范围,那也太无聊了!”东尼使用出自己的王牌后,大笑着与罗摩展开朴素得不像是神明的交战的白刃战。罗摩笑道:“假如你阅读过《罗摩衍那》,就会知晓我是精于武艺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