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 穿越起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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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穿越起始
洛里斯特对血脉觉醒斗气的说法嗤之以鼻,他觉得现在的斗气研究已步入歧途。象自己前世的儒家学说一样,刚开始是好的,修身齐家平天下,到最后成了跪舔统治者的主流。这些盖林特亚的历史研究者也一样,一味的迎合贵族的喜好,什么都往高贵的血统上胡扯,无时无刻的从法理上宣扬贵族高高在上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观点。
这说法实在是蛋疼,如果那所谓的斗气起源和魔法文明的历史记载是真的话,那这些留下高贵血统的剑神剑圣们事实上只不过是魔法师制造出来的炮灰。想想那些魔法师和神祗开战的传说,那是一个又一个的剑神军团投入战场。一个军团多少人?起码两万以上,连剑圣都只能干干后勤运输的活。这么一想就明白,这些炮灰留传下的血统又有何高贵而言?
即使自己占据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算是贵族阶层,但前世成王败寇,众生平等的观念让现在的洛里斯特根本意识不到在这个世界,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差别,从心里,他还是那个四十来岁,整天忙碌着打理自家那个小工艺品厂的小市民。
自己只不过是老战友聚会喝得多了一点,怎么醒来就变成了诺顿.洛里斯特呢?原来的小工艺品厂的厂长惶恐不已,幸好他占据的是身负重伤的少年贵族的身体,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让他继承身体原主人的记忆躺床上胡思乱想,而且凭原主人那神憎鬼厌的性格,连请来的看护也不怎么愿意搭理,倒也不愁被人发觉鸠占鹊巢。
前世的自己出身在江南的一个小镇,家里也算大家族,还是个练武世家。爷爷是个老中医,还是个高手,应该进入暗劲之境吧。记得家里有张八仙桌,上面有个圆孔,酒盅大小。那是自己还小的时候,家里来了个红脸汉子,河南的,缠着爷爷要较量。爷爷摆下酒席,敬了一盅酒,然后把空酒盅按住,往下慢慢的陷入桌子,直至与桌面齐平。那红脸汉子眼都直了,酒也不敢喝抱拳行礼转身就走。
父亲身体不好,二叔三叔在外地工作。爷爷把自己和几个堂兄弟管得很严,从小就被逼着习武学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早上背经脉穴道,晚上读医书药方,日子很苦,却分外的充实。自己小时候是那么的调皮捣蛋,有点闲暇还带着几个堂兄弟把小镇闹的鸡飞狗跳。
只是年少的自己厌倦了小镇一成不变的生活,憧憬着外面精彩的世界。高中成绩不好,还老爱打架,最后退学入了伍。
七年的军旅生涯,自己虽然一直是部队的军事骨干,还转了士官长,可自己当兵的年月不好,国家需要的是和平稳定,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社会上一切向钱看,而军人,从最可爱的人转变为无人注目,只能忍受,用热血和青春默默的守护着。又一次裁军开始了,听闻父亲病重的消息自己就打了退伍报告,回家继承了父亲开办的小工艺品厂。
从军人转变为商人,自己吃了多少的苦,从制造工艺礼品到仿造古董,什么挣钱做什么。再想想小时候爷爷对自己的期盼,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中医,接过家族医术的衣钵,到后来满身铜臭,肚腩突起。多久没练祖传的金水诀了?自己已记不清了。
虽然有了家庭,有了老婆孩子,买了豪车,起了洋房,可这样的日子却让自己感到生活越来越空虚。所以自己才会和老战友们聚会时回忆起当兵的日子,为了那逝去的青春大家都喝高了,哭着笑着自己喝的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自己醒来后成了诺顿.洛里斯特。
看看这个昵称叫小洛克的少年贵族的记忆吧,他的家族领地位于克里森帝国的北方高地,虽然是个男爵领,地域却很宽广,只是其大片的领地都是荒山野岭,名义上属于诺顿家族。领地人口不多,只有几千,有一个小镇,还有座城堡。家里并不富裕,整个领地只有一个小铜矿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诺顿家族获得男爵爵位的先祖原本是一位丛林猎人,年轻时被一个流浪的呤唱者忽悠,就去应征参加了克里森帝国开国大帝克里森一世的军队。从一名斥候做起,身经百战,屡立功勋,深得克里森一世的信重,将他从一个平民跃升为骑士。
后来克里森帝国建立,克里森一世问自己忠心的骑士有什么心愿,这位诺顿家族的开创者回答说想回家,希望自己能死在家乡的土地上。望着跟随了自己大半辈子的骑士已是两鬓花白,克里森一世不胜唏嘘。招来宫相拿来地图一看,原来北地是一片荒原,于是克里森一世大笔一挥,封年老的骑士为男爵,将帝国极北地带的大片荒原划为世袭男爵领地,并赐给一本高阶斗气秘籍烈焰斗气给新任男爵,祝福自己的骑士家族能世代为帝国守护好北地边疆。
从诺顿先祖获封男爵到诺顿.洛里斯特的父亲,已历经七世。小洛克的父亲有兄弟三人,他是长子,继承了爵位和领地。而小洛克的二叔则去帝都参加了皇家近卫骑士团,打小小洛克就没见过自家的这位二叔,只听说自家的这位二叔混的还不错。至于三叔,则是那位送小洛克来晨曦学院的家族商队的总管。
在小洛克的记忆里,他的母亲是位很美丽很温柔的夫人。外公是个大商人,虽然花大价钱买了个爵士名位,那也是为了行商方便。还有一个书呆子舅舅,整天抱着书不放手。父亲很严厉,哥哥大小洛克三岁,是个莽撞又有力量的大个子。本来生活应该是十分幸福的,只是在小洛克七岁时,母亲又大了肚子,然后在生下弟弟后就一病不起,最终离开了小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