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5章 谕德上疏(上)(2 / 2)
马驿是指陆驿,“应用马、驴、车、人夫”邮递,冲要处“或设马八十匹,六十匹,三十匹”,“其余非重要,亦系经行道路,或设马三十匹,十匹,五匹”;
水驿则以舟船为之,“通行正路,或设船二十只,十五只,十只”,其余分行偏路,“亦设船七只,五只”。可见,根据驿路位置之轻重,行人之多少,水、马驿所役车、船、舟、马多寡不等。驿卒一般是“要路十人,僻路或五人,或四人”。
然后又说明本朝邮递机构,除驿站外,还有递运所、急递铺,但是比之后二者,驿站不仅遍及腹里,还广泛分布于辽东、甘肃、朵甘、乌斯藏、松藩、四川、云贵、广东等边远地区。至嘉靖二十八年,全国上下各类水、马驿高达一千二百九十五处。
显而易见,大明驿站“栉比蔓延”,遍布全国各地,可谓水路交通、信息传播的大动脉,也正是由于无处不有的驿站,才铸就全国性的交通网络。
驿站专职“递送使者,飞报军务,转运军需”,事务繁忙,用途广大,负荷最重,故在沟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发挥着巨大的功用。因此,驿站自然而然成为明朝官方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
说完驿站的重要性以及太祖对驿站的高度重视,高务实笔锋一转,开始说当前的问题。
高务实疏文中言:“太祖制驿站诸制律,本皆得宜,然时过境迁,百制尽废矣。”
然后他便开始例举:如本朝驿道,站与站之间一般平均相隔六十至八十里,这是指望驿卒一天所走的路程,这样既能保证迅速往返,又不会导致过度劳累而“马垮人倒”。
还有,就是由于驿站传递的多为关系国家安全的文书,故驿卒在兵部管辖下工作,而驿传管理条例也相应地载入《大明律》有关刑法的卷目中,以示驿站的重要及驿卒工作的特殊性。
虽然明律对信使延误时日处罚甚严,但是因洪水阻塞或地址有误而耽搁行程时,信使可免予或减轻处罚。同时,明律严禁官员滥用驿站,责骂、鞭笞驿卒。反之,驿卒如利用驿站牟取私利,要加倍受罚。
这些制度,既严格,也充分考虑到了合理性和可行性,非常得宜。然而根据高务实“前番回乡,途径数十驿,深入驿站,遍问诸吏,方知其情大谬。”
高务实不仅一个个举例自己路过的驿站,有多少驿站年久失修,有多少驿站车马不足,有多少驿站驿夫缺额,还特别指出,许多驿卒以公谋私,部分朝廷官员(实际上是绝大部分,高务实没敢说而已)乱用、私用驿站行为屡禁不止,使驿站超负荷运转,处于半瘫痪状态。这又导致政情、军情不能及时上达下传,使朝廷的行政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驿路通,则国家强;驿路滞,则国家弱”,因此高务实在疏文中疾呼,邮驿系统的紊乱、无序、衰败是严重违背了太祖祖训之本意的!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