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二章明军这是自己找死(1 / 2)
既然是跑不掉了,那就只能跟他们干!
队长也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啊,他身为最精锐的侦察兵队长,那可是从精锐之中选出来的精锐,自然是一个做事果断的人。
只见他把腰杆挺直,四处观察了一圈,准备找一个适合作战的地方。
现在他们奔跑的这个地方地势实在是太平坦了,在这种平坦的地方上对战十倍与他们的骑兵,那实在是在找死啊。
哪怕朱由校给他们配备了两挺机关枪也没用。
跟不要说他们手里现在射速最快也就是短火枪了,一种天启三式步枪改造成的短火枪,射速快使用金属壳子弹,只有一尺多长。
但是天启三式步枪再先进也只是单打一,射速最快也就是一分钟打出十来发罢了。
对面十倍与他,骑兵的速度那么快,还没等他们打出几发敌人就冲到跟前了。
至于你说为什么不骑在马上然后对着后面的人射击,那真的是另一种找死的方法了。
骑兵在快速奔跑的时候,人恨不得就和马背融为一体了,不然真的以为空气的阻力不存在啊。
人的身体那么大,风阻也够马匹好受的了,所以要紧紧地趴在马背上降低风阻才能提高速度。
然后你在这种状态之下如何才能对后射击,且不论这样会损失多少速度,就说你对后射击的准确又能有多少。
在这种奔跑的马背上,那颠簸的程度,就算是军中的神射手也不敢说自己能击中敌人。
百米的距离上,手腕微微一动那子弹也就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所谓的对后射击放风筝根本行不通。
这是大规模骑兵作战的时候使用的,前面的骑兵密集使用火器对后射击几轮,靠着火力的密集取得战果。
环视了一周之后的队长在北边看到了一个好地方,那里竟然有一个小石头山,就是单纯的一个小石头山,甚至连草都没有几根。
好地方,在这种地方就不适合马匹快速行动了。
既然找到了那个地方,队长也就不耽搁了。
“弟兄们!跟着我来!”队长站起身来对着他的属下大手一挥,然后带着二十多个战士调转了马头向着北方而去。
远在后面已经毕竟到一里地的大鼻子看着前面的明军调转马头了,顿时摇摇头,因为他明白对面的明军肯定是支撑不知了。
这么高速的奔跑了这么长时间,他们的马都快要不行了,更何况那些明军的马呢。
既然他们调转方向,一定是想着地势平坦无法抵抗我的骑兵,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我要的就是这样啊。
大鼻子一拉缰绳,带着他的属下追逐着明军改变了方向。
跟在后面的萨菲骑兵也调转了马头跟了上去,他们还加快了速度,既然明军快要撑不住了,那么就得抢占先机,要是等哈布拉人把明军都给干掉了,那么还有我们什么事情啊。
只见这三波人你追我赶的快速奔跑着,远远的都能看到那三道马匹奔跑扬起的烟尘在飞舞。
队长带着他的士卒来到了这个石头山之后,看着这有些陡峭的石头山,顿时心里一喜。这个地方比他刚才从远处看到的还要好,陡峭的山体难以攀爬,那些敌军只能下马追击他们,到时候居高临下的,他们可就比较从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