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二十六章 劳伦斯(2 / 2)
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这次出行洪涛特意带了三门甲板炮。骆驼不会拉车,就由六匹马拉着。这玩意不仅可以在野战中用霰弹对付骑兵,还能在攻城战里换上实心弹射击城墙和城门。不过洪涛在看完马斯卡港之后,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阿拉伯人的城市好像都不太重视城墙的建设,马斯卡港比亚丁稍好一点,好歹有一圈土墙,但也用不上炮,那个土墙只有不到一人高。
“陛下,干嘛非穿这种大袍子?这么热的天,穿着夏季制服都出汗,我能不能脱了?”朗崖很不习惯宽宽大大的阿拉伯大袍,在他看来,短袖上衣和短裤才是对付热天的正确选择,外面再罩一层,不是更热嘛。
“可以啊,我不强求,但是先别让士兵们脱,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如果你觉得不穿舒服,那咱就都不穿。如果你觉得还是穿上舒服,也就别折腾了。”洪涛自己也不知道穿上这个大袍子到底是什么滋味,据说它能让人在沙漠这种干热的气候里避免晒伤和保持身体水份,但没亲自试过的东西他从来不急着下结论。
这次又是洪涛对了,还没到中午,朗崖就重新把大袍和头巾戴上了。这里的热和海南岛、吕宋岛、爪洼岛、卡兰巴都不同,根本就看不到汗,不是不出,而是刚出来就被毒辣的阳光和干热的风蒸发了。
如果没有这层丝质大袍挡着,不光要经常喝水,皮肤也受不了,两个小时就把朗崖晒成了大龙虾,浑身通红。估计晚上他就该后悔了,被轻度灼伤的皮肤会发痒,这个滋味儿洪涛尝试过。经常钓鱼,尤其是去海钓的人,都逃不过这一劫,就算抹上防晒霜有时候照样不管用。
从马斯卡到贝都因人部落的路说沙漠不是沙漠,说戈壁又不是戈壁,有的地方居然还有小绿洲,具体是什么地形洪涛也说不清,反正是不太舒服。即便穿着大袍,也只能略微好受点,实际上还是难受。只要太阳一出来,所有的东西就都是热的,摸一摸腰带上挂着的短枪,能把手上的皮肤烫红。迎面吹来的风会让人觉得鼻孔里都是火,嗓子眼总是干的,说话声音都沙哑的。
怪不得这里的阿拉伯人一个个干什么事儿都是慢悠悠的,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如果再是个急脾气,那就没法活了。不光人是慢性子,骆驼也一样,它们走起路来就和有心事一样,走一步想一步,平均时速不到五公里,和人自己走差不多。
洪涛头一次管住了自己的嘴,不再瞎白话了,坐在骆驼背上他都快睡着了,只有在这种朦朦胧胧的状态下才感觉不那么难受。这时候如果没有别人跟着,他都想直接打道回府,还得往前走五天,要人命了!
光这么走着就如此难受,要是在这片地区和阿拉伯人作战,难度可想而知,占领城市没问题,清理城市周边也没问题,但是想深入大漠去打败这些游牧部落,恐怕得有了飞机之后才能办到。当然了,如果要是有了阿奸就另说了,带路党对于任何殖民者来说都是必须的。
可是最要命的不是白天,而是晚上。沙漠里的晚上气温不超过十度,体感温度更低,凌晨的时候居然还有雾气和露水,外面站岗的士兵披着毛毯浑身都是湿漉漉的,冻得直哆嗦。帐篷里面也好不到哪儿去,气温低还可以忍,但是那些从沙子里钻出来的小虫子就没法忍了。一晚上的功夫,就有十多名士兵被蝎子给咬伤了,好在随行的阿拉伯人有药可以治疗这个,还不至于死人。
忽冷忽热爱感冒,除了蝎子和毒虫,伤风感冒也成了陆战队员们遇到的第二个大麻烦,而且连伤热还是伤寒都弄不清,治疗起来事倍功半。看着那些整天头疼咳嗽流鼻涕的陆战队员,洪涛觉得自己真不是块带领千军万马征战四方的将才,还是在海上待着比较踏实,那里才是自己的地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