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张静正变成金刚不倒罗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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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在本地绝对是地头蛇,不算那些投献的土地,正儿八经的私有土地就有数千多亩。
(明中叶以后,土地“投献”之风盛行。所谓“投献”,在投献一方,有“妄献”和“自献”两种)
妄献的惨绝人寰我们就不了,这个自献吧。
“自献”,系指庶民(有土地的老百姓),将自家的田地无偿地奉献给官豪势家。而本身沦为庄佃、佃户或奴仆。
按现代的话来,就是我不要自己分配而来的地,送给或挂名在有功名的地主名下了,我来帮你打工种地。
可能你会想,这不是脑残吗?
汗!人家明朝老百姓还真不是脑残,而是有原因的。
这种怪现象的出现,其根源就在于明朝封建特权制度的特殊国情,(嗯,特殊国情?好耳熟的感觉!)
明代徭役之重,甚至超过税粮。但是,王府和勋贵,以及有功名的地主的庄田却享有优免权。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即可在其荫蔽之下,免充国家差役。
以万历三十八年《优免则例》为例,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明代役法,“以民为役,以田制役”。役的编佥对象有二,一是人丁,一是田亩。来自田产之役,在法律上称为“有赋役”,即因田粮而佥派之役。
何为国家要求的赋役?
就是国家或皇帝,筑城挖河、营造宫室、整治园囿等等,征发动辄数十万老百姓来帮忙干活。
注意,国家和皇帝让你来做这些事,是不会给你发工钱的,而且也没有保险和五险一金。
不包吃,也可能勉强只饿不死你的程度。
不包住,如果你认为二三平方米的猪圈式的房间里,住十几个人也算是包住的话,我无话可。
不包来回车费和工伤,估计不累死也半残了。
换了现代1世纪,国家叫你来打工,不包吃住,还没有保险,也没有工资。一天做十几个时,累死活该。估计我们已经发狂的暴动了!
张家房间里,朱子龙和张静正聊天很久了。
“四海,你到底打算怎么做?”张静正喝光茶水,问道。
朱子龙笑道:“当然是先做买卖,挣银子,然后买地置业。不过我做的买卖,得有一个码头,还得有个坚固的庄子。海盗、贼人那么多,护院的庄丁数目也不能少。另外,我还想纳捐一下!”
到纳捐,张静正配合的了头。
纳捐也叫捐官,是封建社会时期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士民向国家捐纳钱物。以取得爵位官职的一种方式!
比如明朝现在后期财政困难,于是破格政策出来了,你想当一名官员,有三种方法。
一是三年一次的科举,高中之后就能有机会当官。二是朝中有人或皇帝特殊的直接名,叫你去当官。最后一个就是依靠捐钱了,另类的以钱换官!
到了清朝,捐纳更是成风,成了与科举相互补充的一个重要制度。既有例捐,也有常捐,且统一管理,明码标价。(明码标价,怎么总感觉有一种特别的喜感呢?)
不过,现在还是明朝,只要大家争气,也就没有清朝什么事了。野猪皮可以回家洗洗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