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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毕业了,恋爱了,给花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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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毕业考了,可是林桐他们却没有应有的紧迫感,这也可以理解,先那时候的小学课程是很容易的,最有就是现在孙武镇总共就一所中学,也没什么好选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林桐班上有几个人现在就已经不来学校了,其中就包括徐文强,颜老西也懒得管,那时候农村还有着很深的读书无用论,辍学这种事太平常了,虽说有义务教育法,可是也不能真把人家怎么着地。

“知道吗?听说颜老西带完我们这一届就到中学里教书了。”同学甲道。

“不会吧,他一教小学的能教得了初中吗?”同学乙似乎不大相信。

“有什么不成的,人家好歹是师范毕业的,要我说啊,教小学就是屈才了。”同学丙和颜老西的关系比较好,不由为他申辩道。这倒是真的,那时候村里可没几个正了巴景的老师,一般都是个中专毕业,这在当时也是高学历了,那时候可不像现在这样大学生满街跑,师范也大学生,在农村可是高级知识分子,调到中学去一点也不勉强。林桐记得学校里有个教书的女老师小学还没毕业呢,在师范学校培训了一年就来当老师了,让人感觉很不靠谱。

“那说不准他还正好又带我们呢,哈哈,那可就稀奇了。”同学乙高兴了。

“初中每个年级少说也有6个班,这个几率小啊,太小了。”同学丁交叉着手臂摇头道。

“知道为什么颜老西调中学去了吗?”同学甲神神秘秘地问道。

“为什么啊?”

“嘿嘿。。。。。。”

“你快说啊。。。。。。”

这个林桐倒是知道。因为颜程光要结婚了。说起来。真是“穷教书匠”颜老西今年似乎有28了。比林有福还大一些。再不结婚就没人搭理了。那时候教师地工资少。还不给分地。想存点钱娶媳妇儿还真是大问题。平时也就是吃地比较好。那还是多亏了有谭猪头这个极其体谅下属地好上司。

要说颜老西地妻子呢。林桐见过几次。人长得不错。就是个子矮点儿。家里是开杂货店地。这就是知识分子有眼光了。林桐记得颜老西这个老丈人很有本事。抓住了改革开放地尾巴。随着孙武镇旅游文化建设地显著成效成了孙武镇比较有钱地人家之一。似乎新建地商业街就有他地一处房子。

“真地啊!我靠!”

“那还有假。我就住在他对象家隔壁。前几天我看到他们家连聘礼都下了。”

要说颜老西为人还是很好地。起码在学校里是林桐比较尊敬地几个老师之一。上辈子颜程光结婚时本来班上打算送块匾地。但是因为大伙都是穷学生。也凑不出那么些钱来便不了了之了。这次可不能错过。

要说结婚啊。还真不是只有颜程光一个人结。林有福也要结婚了。再怎么说咱爷们有钱了。找个老婆也不过分吧。没有几个人喜欢打光棍地。林有福地结婚对象叫沈晓红。具体怎么认识地林桐也不清楚。是县城人。似乎还是个知识分子家庭。用林有福自己地话说就是。人家能看上咱可是咱地福气。其实要说林有福长相也是上选地了。沈晓红也是漂亮地很。林琼卜了一卦后大呼:此乃天造地设也。也不知道他在哪学地占卜。

为期1天半的考试很快就过来了,毫无悬念的,参加考试全部都考上了中学,徐文强和他的几个小跟班却没有参加,到不是说这些人都不打算读书了,只是他们是外籍人,是不可以在其他县读书的。

小升初的暑假比较长,还不急去山上,等林有福结婚后再走也不急。给颜程光的匾是林桐自己掏钱的,考完试后将匾送给颜程光时他楞了一下,最后笑着接了下来。

今天早上四点,林桐还在睡觉就被林琼三人吵醒了,拖拖拉拉的上了开往县城的车,林有福在县城有一所两层小楼,就是林有福的新房了。

“怎么样啊新郎官,准备好了没有。”见到林有福时他已经穿的戴好了,也不知道打哪弄了副眼镜,整体感觉上确实像个知识分子。

“臭小子,就等你们了,走吧,晚了那边就等急了。”

“我看你等急了吧。”程若冰突然道,程若冰的老爸和林有福以前在县城就认识了,也帮了林有福不少忙,这次也参加了林有福的婚礼,程若冰也跟了过来。

林有福尴尬的挠了挠头,引得在场的人一阵哄笑。

要说这次林有福也真是讲排场了,十几辆小轿车贴着大大的“喜”字排成一排,在现在的小县城可是大场面了,不过现在还不到凌晨5点,也没几个人看见,搞得林有福挺不爽的。

到沈晓红家时门口已经围了大把的人了,都是街坊邻居来看热闹的,林有福被人前拥后挤的带上了楼,敲门后门是不给开的,红包拿来啊,林老板现实是财大气粗,每个红包里都装了5o块人民币,足足塞进去1o个红包。

那时候西式婚礼可不流行,新郎穿西装但是新娘还是穿红色的中式礼服,沈晓红一身红装彰显了她的美丽,看得林有福两眼直。简单的寒蝉之后终于将新娘迎上了车。

林有福坐的车里除了司机以外林桐也在其中,这也是林桐家乡的风俗了,林桐现在担任的角色俗名叫“押车人”,学名叫啥不可考,一般都是自己亲戚中年龄较小的男孩担任,可是林有福家在林庄没有亲戚,这个角色就由林桐来代替了。

距离林有福的幸福小窝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车突然停下了,后面的人欢闹着将林有福和沈晓红拉了出来。

“福哥,展现你强壮体魄的时候到了!”萧文一语双关的一句话弄得沈晓红一阵羞红,这也是林桐家乡的风俗(怎么那么多风俗?),叫”背媳妇”很贴切的一个名字,没啥蹊跷的,就是背媳妇,要求林有福从这里将沈晓红一直背到家中,中途不能间歇,不然会让人瞧不起的,萧文说展现林有福的强健体魄也没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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