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早晚会遭报应的(2 / 2)
两天后,律师收集完证据后,在律师的帮助下,霍家人将当地参与挖坟的相关部门告上法庭,法院对此进行了公开审理,霍正气担心当地法院与相关部门互相勾结,于是回到京都,通过国家武术管理总局领导的关系,将自己的遭遇写成上访信,递到了中央上访办,这件事引起上边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成都法院一定要秉公执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理此案。
两个月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大意是:“霍家等人拒绝火化死者在先,对国家法律法规存在抵触之行为,事件中存在过错,执行部门对霍家等人进行罚款1000元的处罚合理恰当,此罚款不可免除,应及时补交。
同时执行部门在霍家等人拒绝火化死者之后,没有进行耐心劝导,而是强行挖坟烧尸,确属严重违规执法,在社会上造成很大不良影响,亦对死者家属造成很大精神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鉴于此,执行部门应当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失费223876元,诉讼费38793元由执行部门承担。”
判决一下,霍家人算是松了口气,虽谈不上皆大欢喜,但最起码那口怨气小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