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暴怒的金刚狼(1 / 2)
第一个在这场无法避免的冲突中丧命的是一个身穿黑西服,剃着光头的壮汉。他的面目有些狰狞,死因是阻挡了罗根前进的方向。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有这种人,他们不知深浅的阻挡着他们根本无法阻挡的敌人,而结局往往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测试的代价。
假如说这种行为是抱着某种崇高且伟大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尚可理解。但是如果这种如同送死一样的行为是发生在一些反派身上,比如说阻止一个父亲救出自己孩子这种事情上的话,这只会令人感到可笑。
这个光头壮汉的死法有些残忍。他举着武士刀向着对戴肯走去的罗根来了一次东洋武术中常见的跳斩。
很难想象一个如此高壮的男人也会有如此出色的跳跃能力,他原本实在人群中的后排位置,但是因为跳斩的关系。他直接飞跃过了好几名同伴的头顶,直接向着罗根的位置劈砍而来。
那种一跃而下的气势到是颇有一种高手的风范。当然这只是看起来像而已。
斯~!如同利用一个缺口将整块布匹撕裂所发出的声音,罗根的钢爪简单没且有任何阻碍的撕裂了这个男人的身体与他的兵器。
整个过程就像是利用钢刀切豆腐一样的简单。只是轻轻的一挥爪,那个男人的整个腰部已经全部被切断。
如同装满水的水桶被瞬间从中间切破一样。男人腹腔内的脏器与血液哗啦啦的就这样从身体里倒了出来。大肠与小肠牵连着胃部随着鲜红色的鲜血掉落在地上,而这个过程中男人的跳斩还没有完成,他还处于半空之中。
但是看来他身体内的器官,比起他的躯壳更先回归了大地母亲的怀抱。
因为其他脏器牵扯的关系,男人的心脏也从胸腔内掉落了出来,落在了地上,而心脏上还连接着动脉与静脉的血管。
当男人落地的时候,他其实还并没有马上死去,虽然他已经离死不远了。他的瞳孔开始扩大,呼吸已经接近停止,但是基因的不能却在顽强的保护他的大脑,他还没有进入脑死亡的状态。
罗根看都没有看这个人一眼,虽然他被这个男人的鲜血浇了一个劈头盖脸。不过无所谓了,血腥的气味他很习惯了。习惯到就像是一日三餐一样,变成了一种基因中的记忆。
罗根继续缓步往前走着,他全身浴血。他那穿着硬底皮鞋的大脚踩在了那个光头男人掉落出来的肠子上,红白黄等颜色相间的肠子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脚印。
继续往前走,那是掉落出来的心脏。罗根并没有在意,他直接踩了上去,就像踩碎一个气球一样那么简单,他的硬底皮鞋直接将男人的心脏给踩爆了。
心房内积存的血液一部分通过还连接着的动脉传递到了男人的全身各处,这让一个大量失血的人肤色不在惨白,反而出现了一种诡异的粉红色。
而另外一部分血液无处可逃,在罗根巨大的压力下直接挤爆了男人的心房。啪~!轻微的破裂声也如同气球爆裂一样。
非洲的猎人都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非要面对狮群与狼群,那么宁愿面对狮群而不是狼群。因为狼比狮子更加记仇,如果你不能一次将狼杀死的话,下次碰到你,狼就一定会想办法把你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