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诺然和烈(2 / 2)
烈把一个肉包子塞进了我的嘴里,然后拿出了一条手帕,给我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和鼻涕。
“你一天就那么几个能去的地方,我有什么不知道的?”烈说。
烈平日里说话不多,唯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说不完的话。
有时出去为家里办事,回来时总是有很多女孩子围着。我们云曦国男儿本就不多,再加上这么标致的,当然就有点偶像的意味了。
烈算起来可是比我大了十岁呢。
算起来他从十岁那年就开始负责照料我,有点保姆的性质。难为他了。。。
我们诺家有这个家规。子承父业。
忠是我们家的管家,那烈自然也是我们家的管家了。
烈的父亲是我父辈的管家,而烈呢,则是我的管家。
既然是管家,自然要和主子建立起忠心情节了。所以家里特地地安排了他从小就照顾我。
本以为他会很烦这份工作的。毕竟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正是淘气的时候,哪里能一天到晚地哄着个刚出生的婴儿呢。
没想到烈接过我的时候,只是看着怀抱中的我,什么都没有说。
于是大家便试着让他照顾了我一天。
烈的性子不是太好。若是有什么不喜欢的,他一定会断言拒绝的。大家都没想到他竟然没有拒绝照顾我。
再于是,第二天阿忠就如法炮制地让他带了我一天。
效果同上。
烈是个极细心的人,照顾我照顾的很好。我在他怀里不哭不闹的。而他就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似笑不笑。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大家都说,烈是块料。
我总觉得这是对烈的侮辱。
烈不以为然。
而我呢,平日里对别人冷得像是块石头。只有在烈面前,我才会像是个孩子。
“以后就算生气也得把饭吃了,吃干净了。要是因为那小子伤了你自己,我可是会非常生气的。”烈说。
烈说话一向很干净,却总是有点像是下命令式的。
我点点头。
很难以想象,烈是怎样平日里耐着性子和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人沟通的。
虽然我的衣食都是母亲照料的,可是其余的时间都是烈和我在一起。当然外加几个丫鬟。
我走路都是烈陪我学会的。
他教我的时候,一直站在我的前面,对我说:“冉裳,再往前走一步,我在这儿呢!~再往前走一步!~”
于是我听着他的话,鼓足勇气,挪了挪脚丫。果然我走了过去,左斜一下,右偏一下,终于快到他跟前了。步子没迈过去,就往后倒了。
有烈在,他怎么会让我倒呢,于是我被他抱了起来。
很生气地撅着嘴,烈却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可算是会迈步了!~”烈说。
诸如此类的,我学写字,学弹琴,学唱歌,都是烈启蒙的。
家里本想请一个私塾先生的,可是烈的功课一向很好,烈说这里用不着先生,他就可以负责了。
家中除了主子,管家就是最大的。
再一点,烈本身就是我的管家,照顾我是理所当然。这既然是烈的决定便是没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