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七 夜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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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登岸的地方就是那一片桃花如雾,柳烟连绵的地方。
近看与远看,感觉又不一样。桃花开的妖娆热烈,一点绿叶不见,满天满地都是红的花。风一吹过来,花瓣哗哗的落,洒了人一头一身都是。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这满眼都是花,连路都看不清了。
阿青先前一边走,还一边从身上往下拂拭。可是拂了还有,拂了还有,干脆她也不理了。
落就落吧。
反正也不光她一个人,连李思谌也是一身都被花瓣快落满了。
“这一片林子真好。”
李思谌挽着她的手:“别光看花,也注意点脚底下。”
这里多半少人来,路也不那么平整。
“你放心吧,我比你还强。”左右都没人,阿青索性把裙角提起来系在了腰里,这样就不怕杂草勾着裙子,走起路来也方便。
等她把裙子掖起来了,才觉得这样做好象有点不好……
两个人才新婚哪,形象啊!
李思谌笑着把袍子一角也掖在腰带里头:“这可真是个好办法,你以前是不是都这么干的?”
不管他是真这么想,还是为了让她不尴尬,阿青的心情就象这吹在脸上的微风一样,一阵阵的往上扬。
“在乡下,要做活那么多,当然不能太讲究了。”阿青说:“打小我爹娘就特别宠着我,旁人家的姑娘要做的活儿多着呢,可是在我们家,粗活重活一样都不让我沾手。邻家的姑娘们凑到一起做活说话的时候,大家的手一伸出来,就数我的手最细嫩,当时感觉可不好意思了。”
“为什么不好意思?”
“手嫩,就会被人说是懒婆娘啊。”
李思谌忍住笑,接着问:“那你那时候,都做些什么?”
“帮我娘做点家里的活计。打扫,做饭,做针线。我娘都不会纺线。我比她还强点。我们家没有布机,邻居家的我也会用。”
这个李思谌相信,阿青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
“农忙的时候。我们家的地不算多,请一两个短工帮忙,我还往田里去给我爹他们送过饭。”
那时候,她就象现在一样,走在乡间的田埂路上,手里小心的提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热饭热菜。小山有时候会缠着要跟她去。于是有时候她身后会缀着一个小尾巴,蹦蹦跳跳的。
好吧……现在她身后也有个尾巴,只是这个尾巴太大了点,怪不得旁人都说尾大不掉。
这辈子,她大概也是甩不掉这条尾巴啦。
两人赏过了桃花,在路边的草亭里用了茶点,李思谌本来把鱼竿香饵都带着了,看阿青实在不喜欢这消遣,他也就没坚持要在船头垂钓。
其实他本来也不是为了钓鱼。而是觉得两个人坐在一起,安安静静的,没有旁人来扰攘,是一件挺享受的事儿。
回到庄子上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外头天渐渐阴了下来,眼见着今天一场雨是躲不了。
既然天色不好,就不宜再出门了。本来李思谌还想着,上午坐了船,下午可以去骑马的。
不过阿青依着自己答应过的话,下厨给他做点心。
李思谌笑吟吟的答应了。把原来在厨房里的做活的人都赶了出去,自己换了衣裳挽起袖子给阿青打下手。
说是打下手,其实半点忙都帮不上。
阿青问他喜欢吃什么,他只说,她做的就行,他都爱吃。
既然他这样说了,阿青也不打算做太复杂的。
李思谌两手沾着面,勤学好问,把桌上每一样东西的的名子用法都问了个遍。
阿青抿着嘴笑,高兴就多给他说一句,不耐烦了就不理会他。
揉面的时候,李思谌非得要帮忙。
两个人,四只手,一盆面。
他哪是想揉面,两手很不老实,一会儿握着她,一会儿蹭蹭她。生粉里加了水,起先还显得散而松,后来揉啊揉的,面就紧起来,也黏起来了,他两只手都陷在面里,使劲儿的朝外拔。
阿青在一边实在忍不住,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该,叫他使坏。
蒸出来的糕,李思谌吃着比哪一回的味道都要好。
可能这是自己亲手做的,所以吃着格外不同吧。
掌灯时分,雨淅淅沥沥的落了下来。
阿青即使结婚,也没放弃每天写字的习惯。
她写字的时候,李思谌就在一旁替她铺纸研墨。
阿青别别扭扭的提起笔来——这人怎么把丫头们的活儿都抢了去呢?
别人都说红袖磨墨夜添香,他这可不是红袖——嗯,阿青看看他的袖子,赶巧这身儿常服是蓝的。
蓝袖添香?
不过李思谌磨完墨,洗了把手,就拿起本书坐到窗边去了,没扰着她写字。
阿青定定神,静了静心,缓缓的落笔。
墨香在屋里渐渐弥漫开。
窗外夜雨潺潺,屋里却是明烛高照,暖黄的灯光映着阿青认真的神态,李思谌的书看了几眼就看不进了去了,专心的看她。
阿青做事的时候总是很认真的,现在也是一样。
写头两个字的时候心里还有点乱,写完一行,心情就彻底沉淀下来了。她一点儿都没注意旁边有人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看。
落下最后一笔,阿青吁了口气,提起笔来自己先看看,冷不防身后有人伸过手来,将她拦腰抱了个满怀。
“你……”阿青用笔尖指指他:“怎么突然站在人后面,人吓人吓死人哪。”
李思谌微笑,他可不是突然站在这儿的,而是已经站了有一会儿了,她都没有发现。
这样认真专注的她,让他也屏着气没敢吵着她,直到她现在写完。
“你的字是同谁学的?”
“跟我爹啊。”
李思谌摇头:“吴大人的字不是这样的。”
那是一笔典型的武将的字,李思谌不是没见过。硬肩硬腿,棱角铮铮的,尤其是下笔那个重。简直是力透纸背。
“我爹教我习字,不过我临的贴是他从别处找的。”阿青想起小时候的情形,因为她三四岁开始学写字。笔还握不稳,吴叔特意跑了一趟府城,找了人家作坊专给她做了一套小号的笔砚呢。
“后来有了小山,还有大妞。他俩的字都是我教的。”
在教人的过程中,其实自己等于从头把这些理顺了一遍,发现了很多不足。
“你也来写一张吧。”阿青退开一步,把笔递给他:“正好墨还有多的,别浪费了。”
李思谌也没推辞:“我写的可不算好,你等下不许笑话。”
阿青不信他的谦辞:“你快写吧。”
李思谌的字一看就是男人的字。
那种挺拔和沉稳。就如静默的山峰。
人们常说。字如其人,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