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猜忌是颗见风就长的种子(2 / 2)
正是这个原因,方国安就毅然决定在这个时候反戈。可他是真没料到,吴争会让他率部突击绍兴府。
这是送死啊,绍兴府有金声桓驻守,驻有八千鞑子精锐。
不说方国安自己只有不足五千人,就算翻一番,有一万之众,也无法啃动绍兴府。
就更别说,鲁王监国时,做为临时首都已经对绍兴城进行了必要的修缮。
可方国安能拒绝吗?
不能。
既然没有再在清廷旗下待下去的兴趣,那么这个投名状就必须交。
不交不行,否则以何面目站立于朝堂之上,与旧时同僚把臂言欢?
事实上,方国安反而有些感激吴争给了他这个机会。
此战打得越狠,他的功劳就越大,领兵多年、久居高位,方国安如果连这一点都想不到,那一把年纪就等于活在狗身上了。
有了这个认识,方国安的部署就显得有条理,一如行云流水般了。
他没有分兵,原本按吴争的交待,他所需要的是拖住绍兴府驻军,不要让清军出城增援三个方向,方国安就算立下大功,完成任务了。
所以,虽然凶险,但还不至于要了方国安的老命,这一点方国安清楚。
但方国安内心也有一些小九九,分兵佯攻绍兴府城门,确实可以令城中清军兵力分散,调动混乱,从而牵制住他们。
可最后的结局,依旧是被各个击破。
没有骑兵、没有增援的情况下,一旦发起佯攻,在城池居高临下的视野中,己部想要撤退,那是非常难的,除非有后军依仗,起到压阵和殿后的作用。
但显然,方国安没有多余兵力去部署后军,一旦部署后军,本就捉襟见肘的兵力,就会更加稀薄,起不到吸引城中清军注意力的目的。
所以,方国安下定决心,既然自己这支嫡系军队注定将覆没于绍兴城下,那么何不让这场战斗来得更惨烈些,以便为自己的未来在朝堂上,更增添一些傲人的军功和话语权呢?
说简单些,那就是用将士的鲜血和性命,染红他本已惨白的白脸。
方国安孤注一掷,在绍兴城下,他下达了全军强攻绍兴城的命令。
没有器械、没有火炮,连云梯都是在行军路上现扎起来的,将士唯一可以为自己攻城提供掩护的,只有沿路民居硬拆下的门板,他们仅以血肉之躯,悍然向绍兴城西门发起了猛攻。
……。
金声桓听闻方国安临阵反戈,有意外,也不完全意外。
明将降清之后再反,听得多了,不足为怪。
方国安的手上,没有粘染多少明军的血,这一点更能有利于他左右摇摆。
这也是多铎及清廷,不太放心方国安,而要架空方国安军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换作象是李成栋、金声桓,清廷的信任度就高了很多,因为他们二人手中所粘明人的鲜血,差不多能汇聚成河了。
杀人,杀对方的人,越多越能证明忠诚,这一点,在乱世之中,是最简单有效博取信任的自证办法。
但金声桓丝毫不慌张,方国安手下有多少兵,战斗力咋样,他一清二楚。
真要是被方国安攻破绍兴城,那他金声桓就该找条阴沟,然后跳下去,自己把自己淹死算了。
但金声桓还是有些意外的。
他意外的是,方国安居然会孤注一掷,什么时候,这个叛将竟也有了血气,开始拼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