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四章 反清者荣,降清者耻,卖国者必诛!(1 / 2)
同时,官府通告全城,凡参与此战民众,皆赏银二十两,伤者百两,亡者二百两,即日起至县衙兑付。
另外,亡者家中父母由官府赡养至老,遗孤入江南学堂,由官府供养至成人。
上报朝廷追授徐则恩(里正)为秀水伯。授徐三、刘二根、李小柱等十人“勇士”称号,并特进徐三为秀水县尉(按明制,胥吏无缘为官)。
同时,组建秀水民团,授张新侠(老张头无大名,是吴争临时为他赐名)为民团守备,为从七品武职,负责运河嘉兴段守卫,由嘉兴府直隶属,并拨给粮饷、装备。
吴争亲自为秀水民团授旗时,对张新侠和码头工人说了一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为吴争的这一系列动作,私下里,张煌言劝谏过吴争。
在张煌言、马士英二人看来,吴争此举确实属于“大手大脚”了。
二百两,按照现在北伐军的饷银,每月二两,就得服役一百个月,八年多的时间。
这对于寻常江南州县而言,买一座占地一亩的小院,也才三、四十两的年代,无疑是笔巨财。
此例一开,各州县效仿,到时若不按这个标准,必伤人心,若按这个标准,那大将军府恐怕会破产。
眼下可是国战时期,打一场双方十万人的战斗,毫不稀奇,这要是阵亡个二、三万,单抚恤银子就得四、五百万,而大将军府一年的岁入,按去年三府算才三百万两。
吴争知道张煌言所虑是实情,可吴争的回答是:“玄著兄,大明之所以亡,是明人不再以自己是明人为荣,外族入侵,明人以冷漠视之,夹道欢迎者亦不在少数……强国必先强军,强军必先强民,强民由须先清楚地告诉民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今日之赏,确实与制不合,可我就要让民众知道,反清者荣,降清者耻,卖国者必诛!”吴争咬牙道,“身为汉人,却卖身投靠外族,反过身来,以残杀自己同胞搏取军功,这等人千刀万剐亦不解我心头之恨!”
说到这,吴争慢慢收敛起狰狞,“玄著兄,每每想到家叔临去那一瞥,我就难以平静。我不能让勇士哭泣,让卖国者在暗中偷笑……只有让百姓刻骨铭心地记住,凡汉奸者,人人得而诛之,如此方才可以团结一心,早日举旗北伐。”
张煌言闻言动容,在这一刻,张煌言突然发现,一向持重的吴争,居然也有如此狠厉的一面,他突然意识到一事,“王爷是想,将那一百八十九名清兵……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