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六章 仇须报,债得还!(1 / 2)
刘元“扑通”跪在吴争面前,道:“大人说得是,仇须报,债得还!只要大人能替学生爹娘申冤报仇,学生做的事,学生供认不讳。”
“那就说吧。”
“这一月里,我联络了街坊四邻,不下十次,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围上元衙门三次(应天府辖八县,上元县是其中之一),砸抢驿所一次……纵火焚烧秦淮河畔房屋一次。”
“你有仇怨,冲着官府衙门也算常理之中,可秦淮河畔房屋,都是店家或民舍,你也下得去手?”
“大人容禀,焚烧房屋并非学生支使,只是民情一起来,学生也控制不住啊。”
吴争愕然,“继续讲。”
“金川门破的那晚,学生带人数百人,去了溧水县……当时各县皆有民乱暴发,学生趁机带了数十人冲入陈仲奎狗贼家中……点燃了他家房子,只是最后没烧起来。”
“还有吗?”
“我还亲手……手刃陈家一人。”
“陈仲奎?”
“不……不是,陈仲奎那狗贼那夜不在家中,说是去了皇城,我杀的是个女子。”
吴争皱眉道:“你不冲着陈仲奎,杀他家人作甚,更何况还是妇孺。”
“陈仲奎不在,杀他的家眷,有何不妥?”
“你怎知是他家眷?”
“下人不可能穿得如此奢侈……就算不是他妻子,也是他小妾。”
“还有吗?”
“没……没有了,再没有了,学生还盼着大人为爹娘申冤报仇,绝不敢欺瞒大人。”
吴争追问这些不是重点,其实吴争已经明白了一点,那就是这场民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因为有人在鼓动民众,给刘元二十两的人,不会只有一人。
“给你银子的人,还有找过你吗?”
刘元摇摇头道:“没有,自从那晚之后,再没有出现过。”
“那看清他相貌没有?”
“夜里黑,没看太清楚,不过如是再见着,一定可以认出来。”
“哦,那人长相独特?”
“不,是那人声音好认,他的声音听了特别让人难受,就象是铁器刮刮一般,让人渗得慌。”
吴争不再纠缠这事,因为那人不可能是大人物,最多也只是个马前卒,布这么大局的人,不可能亲自出面。
吴争沉默起来,他在思考。
这是个不甚高明的骗局,甚至可以说是拙劣。
稍动动脑子,就会想得明白,试想,若真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怎会轮得到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