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有些东西不能碰(1 / 2)
梁景玉和吴思捷的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两种思维模式的碰撞。
两个人都属于高学历人才,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问题在于。
梁景玉是学院,正儿八经的科班毕业。
说白了,他的管理方式,思维模式,很多时候,都是那种传统的商业化套路。在他看来,一家企业想要健康的发展下去,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说白了,在梁景玉的思维当中,有些东西是不能轻易改变的。
但吴思捷不一样。
他是留学派,之后被赵浮生收在身边,追随赵浮生很久。
虽然不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但吴思捷这个人,却学会了赵浮生身上的某些东西,喜欢剑走偏锋,尝试不同的项目。
那么问题来了。
韩星投资,要走什么样的道路?
“董事长,你觉得韩国那边的话,做金融业务如何?”
吴思捷对赵浮生开口问道。
“金融?”
赵浮生眉头皱了皱:“你们打算做股票期货?我不是说过么,不要碰那个。”
“不不不,我们说的是高利贷。”
吴思捷连忙摇头,对赵浮生解释道:“韩国的放贷业务是合法的,所以我之前在考虑,是不是可以把我们韩星投资的一部分现金业务,扩展一下……”
“啊?”
这下子,赵浮生都愣住了。
紧接着,吴思捷就从包里拿出一沓资料来,递给赵浮生:“您看看吧,董事长,这是我查到的一些资料。”
赵浮生点点头,从他手中接过那些资料,看了起来。
看着资料,他这才知道,在韩国,金融产业,尤其是高利贷产业,居然真的是合法的。
当然,他们也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登记为高利贷业者的情况下放贷,违者根据《高利贷法》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换句话说,只要登记为高利贷业者的话可以在韩国放贷赚钱。
根据《高利贷法》规定,希望从事放贷中介业的人到管辖地区的特别市长、广域市长、特别自治市长、道知事、特别自治道知事那里登记高利贷业务即可。
虽然高利贷业者的资格很容易申请登记,但这并不意味着随便放高利贷赚钱。
按照法律规定,向个人或中小企业放高利贷时,适用的年利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要是签订了合同的话,超出法定利息范围的利息金额视为无效。
而且收取的利息要是超过法定利息的话,根据《高利贷法》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高利贷业者在收款的过程中对借款人非法拘禁时,处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在拘禁的过程中,用武器或多人威胁借款人的话还会加重处罚。
在拘禁过程中要是致借款人受伤或死亡的话,致伤最低处以一年有期徒刑,致死最低处以三年有期徒刑。
“按照你这个资料,如果我们从事这个行业的话,想要收回贷款,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赵浮生眉头皱了皱,对吴思捷道。
对于韩国人的德性,他太清楚了,华夏人是欠了别人的钱一脸不好意思,想着赶快还人家。
可宇宙国的人却不是这样。
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凭本事借来的钱,为什么要还?
韩国人哪怕是亲兄弟之间,借钱也要慎之又慎。
这一点,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比不了。
哪怕关系很好的朋友之间,一旦谈起借钱的事,也有可能翻脸。
朋友有通财之义,这句话在韩国,绝对是行不通的。
“我知道。”
吴思捷听了赵浮生的话,点点头,低声道:“所以,我打算把这个事情交给下面的讨债公司。”
讨债公司?
赵浮生瞬间就明白了吴思捷的想法。
韩国和日本一样,帮派是合法的,这些人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帮人讨债,无疑是其中之一。
打个比方来说,百分之三十的利息,拿出百分之十来,作为讨债公司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