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要想生活过得去(1 / 2)
没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好了,树是老树,树洞足够大,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颗老树的长势还不错,最起码现在来说根本看不出要死的样子。
“那当然了,这棵树原本是我们一族酿酒的地方。”野叟在一边说道:“只是后来我下山之后发现了更加简单便利的酿果酒方法,所以这里就被废弃了。”
对于猴子们不酿猴儿酒这件事秦风也没话说,如果这里没有野叟这样的智者,那么肯定是将吃不了的野果储存在这里,然后靠着运气酿出酒来。
那样的酒或许会更好喝,但是毕竟是靠运气的,不是每一次都有,而且数量也太少。
而野叟下山之后从外面带回来的酿酒技术就不一样了,可以酿出足够的酒来让猴子们喝的开心,两相比较之下当然是选择第二种方式了,因此这里也就被废弃了。
选好了树洞,那就回去继续喝酒了,本来秦风还想着要是选好了地方需不需要人照看呢,现在好了,野叟就是最好的照看者,只要他在这里,秦风认为这里就是安全的。
喝酒观景,这一次秦风喝的很尽兴,只是野叟偶尔会说一些让他三观尽碎的话有点懵逼,这种活的时间足够长的生物简直可怕,你根本不会知道他下一秒嘴里会冒出什么著名的名字来。
灵酒味美,但是劲儿却极大,最终秦风也喝翻了,这估计也是他这辈子喝的最奢侈的一顿酒了,完全喝灵酒喝醉……
在神农谷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秦风就和野叟告别了。
因为阵法的存在,神农谷的入口其实是看不到的,所以野叟将他们送出了谷外。
看着野叟的身影缓缓消失,苏小狸妹纸很是不忿道:“其实我也可以看着的……”
秦老板给那只老猴子留下了很多灵酒,有点羡慕,觉得自己也可以看着那个树洞。
“那你能天天住这里吗?”秦风转头问道。
苏小狸顿时不说话了,已经习惯了人世间的生活,习惯了手机习惯了互联网,你让她再回到山里,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件事也向我们证明,古代那些妖怪为什么在红尘中走一圈还会回山呢,那还是因为人世间的吸引力不够,那要是搁在今天,你入了这个凡尘,就别想再走出去。
当然了,除非你那山里通了网……不是我吹牛,只要有网有电脑,我住哪里都无所谓……
虽然不开心,但是苏小狸还是去干自己的活了,赵子明等人之前的记忆也要消除,不能让他们记得有妖怪这种事,虽然这年头也不会有多少人相信。
没多久,赵子明六人在小木屋里醒了过来,他们的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只是与过去不同,那个梦很真实,里面居然有妖怪……
已经约好了今天回,至于看神农谷,因为那个诡异的梦,所以大家也没什么心思了。
收拾好了东西,一群人沿着来时的路踏上了归途,秦风转头看看那被剑仙吕洞宾布下阵法遮蔽的神农谷,以后这个地方他得经常跑了啊。
尽管已经归心似箭,但是出去的路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心情而好走一点,相反,在第二天的时候居然会下起大雨,将一行人直接浇成了落汤鸡。
好不容易等雨停了,再次上路的时候地上却到处是泥泞,走的艰难无比。
足足花了四天的时间,秦风等人才走出了森林,见到了老马村子后面的那座小山。
“呼!我真的不敢相信啊,我们居然真的出来了!”江欣燕小姑娘看着面前的小山喊道。
这趟旅程对于她来说简直太难忘了,从大学校园一下子进入了原始森林,而且居然是一周还多的时间,估计那种晚上睡觉都得睁着眼睛的感觉会留很长时间。
“对啊,我们真的出来了,走赶紧回家,饿了这么多天了,我们回去得好好补补!”老马大手一挥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