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1 / 2)
燕市的秋天,天飒风狂,沙尘肆虐,尤其往市外一些,在路上行走简直是被卷着前进或倒退。
夏宁穿着一身黑色廉价运动服,戴着一个纯黑色的口罩,只一双漂亮又犀利的丹凤眼露在外面,头发被风沙撩起来,裸露着饱满的额头。即使是这种天气,路过的行人也总有被他的高挑身材和被口罩半遮半掩的立体五官所吸引的。
夏宁毫无所觉,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胡乱走着,有点不知道何去何从。
刚进入这个身体的时候,夏宁差点以为自己会再死过去,直到混乱的记忆被他一点点捋清楚,才明白过来一身的伤痕竟然是原身的亲生父亲所为。
这个身体的原主也叫夏宁,他本人的记忆里似乎全部都是黑色的,从小到大伴随着他父亲的花式毒打,身上的伤总是旧的还没好,新的就又叠加上去了。
原身已经没有对妈妈的记忆了,但是小时候夏宁跟父母居住的地方是个小城,社区里认识的乡亲都很好,邻居太太好像说过,他妈妈是嫌弃他爸爸破产,跟死对头跑了,当年原身才五岁。之后原身的爸爸就一蹶不振,进入了每天酗酒、赌博、打儿子的恶性循环中,直到几年后要过不下去了,才带着原身回到燕市找他爷爷。原身的爷爷也是生意人,做得还不错,但他并没有接受这个为了娶媳妇跑去大老远地方的儿子,只给了这落魄的父子俩一套破旧的老宅让他们安身。
所以,原身也算个命硬的,这小孩儿能活到现在还真是奇迹。
……
夏宁醒过来时浑身都是痛的,耳朵下面撕裂了,流着血淌了一脖子,已经干了。夏宁循着记忆翻出来原主私藏的一点儿钱,去诊所里让医生帮忙处理包扎了一下,于是他就出来了。
原身今年已经十八岁了,虽然一直没有上过学,但是为了不饿死自己,他也经常出去找点事做,发传单、卖花、甚至连乞讨、翻垃圾桶都干过。尽管吃了上顿没下顿,但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
一直到一个多月前,原身做了一件错事。
他六岁的时候,有一天在垃圾桶里翻找能吃的东西,遇上了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被疯狗追,于是小夏宁救了小女孩,用棍子抡死了那条疯狗。小女孩很感激他,告诉了他她叫陈珊珊,两人玩了一下午,小女孩很喜欢可爱又好看的小夏宁,说长大了要嫁给他。
而前段时间夏宁看电视,发现陈珊珊竟然当了演员,还特别火,于是他就去找陈珊珊,问这位如日中天的小花旦可还记得自己。
陈珊珊当时敷衍了看热闹的众人,经纪人约夏宁两天之后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等,说跟他详谈。两天之后夏宁去了,却被一帮人套麻袋打了一顿,还威胁他让他马上消失。
但是,记者们没有让夏宁马上消失,舆论不胫而走。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电视上处处都是陈珊珊跟夏宁的报道,更有说陈珊珊被无赖盯上的。夏宁那时候才回过神来,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而且,夏宁出个门都会接收到邻居们嫌弃的目光,媒体上更是差点挖出了夏宁的祖宗三代,说他是社会底层的败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败坏陈珊珊的名声。
陈珊珊收拾一个小混混还是很容易的,有团队背后运作引导舆论,她只需做足受害人的姿态便可,出现在观众面前时楚楚可怜的样子似乎实在受不住这件事的困扰。更有不少娱乐圈相关的朋友们发声支持并鼓励她,甚至有一个影响极大的国民影帝站了出来,高姿态的呼吁社会关爱女性、抵制垃圾。
这个影帝叫齐谅。
终于在两天前,原身爸爸也知道这件事了,嫌他丢人,说干脆打死他算了。
其实,原身那时候是真的不太想活了。
所以再醒过来之后,夏宁就发现自己进入了这个身体。
记忆全部回笼,夏宁终于明白了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他穿越了,而且是穿越进了一本刚刚看过的小说中。小说中的男主就是齐谅,女主正是陈珊珊。
对于这个原身,夏宁也是有记忆的,当然他不知道关于两人小时候的疯狗那一段前因,只知道在书中这个小混混的出现成了男女主感情转变的催化剂,而夏宁这个名字也被读者们骂了个够,夏宁自己还忍不住留言了几句,说竟然跟自己同名,感受太奇妙了。
原书作者还回复了他:「纯属巧合,爱你的吆宝贝~」
这个小说是女主视觉,陈珊珊金手指大开主角光环非常强大,就这么一路在虐渣的路上越走越远越站越高,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巨星,站在了娱乐圈的最高层,收获了事业和爱情,成为了人人追捧的人生赢家——这是作者在简介中写的。
当然,原身只是一个小炮灰。不过,夏宁发现这个小炮灰的容貌还是挺绝的,以他自己的眼光来看,甚至能压倒那位影帝男主。可能他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靠长相博眼球,所以娱记们都很关注他,事情一爆发出来就一发不可收拾,而他又什么都没有,人品败坏,还是个“社会底层的垃圾”,所以能任人践踏,让读者们觉得踩他踩得分外爽,反衬得女主优雅高洁。
……
夏宁漫无目的的乱逛,走过一段萧瑟苍凉的林荫路,到了一处闹市区,闹市区十字路口的LED电子屏上正播放着陈珊珊的盛世婚礼。
夏宁记得这件事,陈珊珊结婚却不是跟男主齐谅,而是跟一位大反派,大反派名叫鹿唯,是燕市商界的一位传奇人物,特别特别有钱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