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 21 章(2 / 2)
我没再回她。只觉得她刁蛮任性,又不懂得分寸。至此对她的印象尽是坏的。
斐喝完一碗酒后明显醉了,醉态良好,从始至终都把头埋在桌子上睡大觉。
一行人吃完饭,公孙她们的打算是去隔壁一个旅游城市玩。我们兵分两路,绯色,上官打车把斐送去酒店,其余人坐我的车去高铁站。
送走了公孙她们,我有点疲乏,捏捏眉心提了提精神。
可给绯色打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随即想到绯色在上官旁边,犹如羊入狐口,不免担心起来。
开快车赶到斐下榻的酒店,直来到房间门口。发现房门是虚掩的。
“喂!他的话你也信!那个倾许根本就是个渣男!再说,就算七七过去真的做过小三又怎样,我根本不在意!别告诉我你在意?别否认了,你这表情说明你就是在意……”后面她再说什么,我脑子“嗡”地一声再听不到了……
过去,过去……
如果说现在还有什么是可以让我做缩头乌龟去逃避的,那就是那段初恋的记忆。
回忆里,杨柳依依的晚春,我遇到一个特别的人,我的音乐老师,杨。
他风度翩翩,是每个青春期女孩儿的梦中情人。他站在那里,就是一幅画,一个风景,一首诗,一曲梦中的抒情调子。
我也未免怀春,只是有别于他对其他人,他也喜欢我。我们在河边亲吻,在黑夜里拥抱彼此。
直到我父母用尽手段拆散我们,把他调去其他城市,其他学校。许多年后,我才体谅父母的用心,因为,他是有家室的。
直到现在我都在想,如果我早知道,会不会还和他在一起?
每次答案都是,是的,我会和他在一起,即使被他隐瞒欺骗。
我是一个一旦爱上,就会不顾一切的人。包括世俗,包括人伦。所以一旦知道我对绯色的好感,我甚至都没有过多去想自己性取向的问题。
爱上就好,说明心还没死透。
我就是这样的人啊。
可,绯色是么?
透过门缝,我看到绯色此刻埋着头,坐在床沿上,深受打击的样子。
呵,我让你难堪了么?
一念至此,胸口烧灼也似疼痛,想张口去问,去确认,话尽堵在喉咙里,一句也说不出来。
我默默退得远了些,最终离开了那里。
我知道,随之渐远的,是我的心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