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1 / 2)
这只手太过熟悉。
虽然她只见过一次,但她细细地在画布上描绘过,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楚。
花乐之的小脑袋一寸一寸抬起,纯黑色的西装,钻石的袖扣,清俊的下颌骨,抿紧的薄唇,高挺的鼻梁。
最后,落在那双黑色的眼睛上。
那眼睛看着她,目光沉沉,不辨喜怒。
“傅、傅叔叔。”花乐之不知为何,莫名有些心虚。
傅远洲在花乐之身边坐下,薄薄的眼皮一撩,扫了一眼对面的赵季春,道:“我替她赌。”
早在花乐之喊“傅叔叔”的时候,赵季春心里就已经很不舒服了。现在见他问也不问就坐在花乐之身边,心里的怒火简直压不住,冷笑一声:“本酒吧不欢迎姓傅的!”
“哦,酒吧是你开的?”话是问赵季春,傅远洲看的却是花乐之。他也没想到会在这里再度遇到她,竟然还是跟别的男人赌大小脱衣服。小姑娘身上就一条裙子,她要怎么脱?
他眼神冰冷,花乐之瑟缩了一下,“赵、赵季春是酒吧老板……之一。”另外一个是花喜之。
“酒吧老板啊,”傅远洲声音淡淡,带着几分世家公子的矜贵,有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漫不经心,他轻轻晃了晃握在手里的盖盅,“既然是老板,想必这骰子玩儿的不错,怎么,不敢赌?”
赵季春嗤笑一声,“赌就赌,规则很简单,大的赢,小的脱一件衣服。来者是客,你先。”
傅远洲握着盖盅,一边摇晃,一边低头问花乐之,“这骰子有什么技巧吗?”
花乐之摇头,乌黑圆润的眼睛里带着疑惑,“没有呀,全凭运气。”
“是吗?”傅远洲轻笑一声,把盖盅顿在桌上,打开一看,只有四点。
花乐之的心顿时提了起来,都不用赵季春动手,她都知道傅远洲输定了。
等赵季春摇过,傅远洲盯着花乐之,黑眸似笑非笑,“怎么办?输了呢。”
花乐之盯着傅远洲身上的纯黑色西装,悄悄咽了下口水。
她其实有点想让傅远洲把西装脱了,最好里面的衬衣也输掉,看看他衣服下的身材是不是跟他的人一样养眼。
可是想想人家优雅矜贵的绅士,为了帮她落到那样狼狈的地步,她顿觉自己太没良心。
虽然对面的赵季春也只穿了工装背心,但让傅远洲这样的人大庭广众之下露出肌肉,花乐之下意识觉得不妥。
花乐之看向傅远洲的手腕。
他的肌肤冷白,跟赵季春的小麦色截然不同,腕骨清瘦,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肌肉,仿佛蕴着蓬勃的力量。
“傅叔叔,你把腕表摘了,这也算一件衣服的。”花乐之彻底放弃了让傅远洲输掉衣服的想法。
傅远洲慢条斯理地解下腕表,随手放在桌上。
花乐之心头一跳,这腕表……她虽然没有见过实物,但从花平之那里听说过,可谓是无价之宝。
别说价格,就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这样贵重的东西可不能乱放,万一被人顺走了,她都赔不起。
花乐之把腕表捏在手里,想了想不放心,干脆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她研究了一会儿,除了好看之外,实在也没看出这腕表有什么稀罕,要是让花平之来点评,肯定能说出一长串的不凡之处。
再度抬起头来,花乐之吓了一跳。
傅远洲手里的盖盅打开,赫然是三个六。
“哇,傅叔叔,你这运气也太神了吧?!”花乐之艳羡无比。
傅远洲没说话,只撩了一眼对面的赵季春。
赵季春脸色涨红,猛地把工装背心给脱了。
“赵、赵季春!你什么毛病?怎么不先脱掉鞋子袜子什么的?”
哪有人上来先输背心的?她和赵季春赌过这么多次,从来没有真的输掉过衣服。赵季春一般都是输掉外套,最多加上双鞋子,而她向来是输掉发圈、耳坠什么的。
赵季春脸色难看,傅远洲神情淡淡。
花乐之想到什么,弯腰往下一看。
哦豁,赵季春的鞋子袜子已经都输掉了。
花乐之和赵季春赌过很多次,还从来没见他这么狼狈过。她有些想笑,看看赵季春的脸,又憋住了。
估计赵季春平时很注重锻炼,身上肌肉明显,没了背心的遮挡,感觉有些夸张。“咳咳,那个,就赌到这里吧。”花乐之看向傅远洲,“傅叔叔,你今晚喝什么酒,都记在我的账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