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引(01)(1 / 2)
春寒料峭,阴雨绵绵。
辽阔的原野之上,苍茫大地被熹微的晨光唤醒,鸿雁成群掠过,鹧鸪之声划破天穹。
车队人马翻过小丘徐徐而来,轮子倾轧在混着泥土腥的草地上,吱呀作响。
小嘉弥坐在马车内,此时整个人看上去蔫蔫的,一副没睡好的样子,上下眼皮子直打架。
今日天没亮便被父亲叫起来赶路,她此时倦意正浓,哈欠连连,一双灼灼桃花目里很快潋滟出秋水波光。
掀开素色竹纹牖幔往外看,领队的父亲长孙晟虽五十有七,却老当益壮,端坐高头大马之上,身着寒光铠甲,肩宽阔背,威风凛凛。前后随行的侍卫们也都个个容光焕发,颇有神采。
嘉弥抬起白皙的手背轻按在唇边,檀口轻启,又是一个哈欠打出来,眸光中再次氤氲出湿漉漉的水汽。
“天没亮便动身,大家都不困吗?”她纤细柔嫩的小手揪着牖幔的一角拧成麻花,说话无精打采的。
旁边坐着的老妇姓秋,因是嘉弥母亲的陪嫁侍婢,自幼看着嘉弥长大,故而被人尊称一声秋媪。
这会儿,秋媪拿羊绒毯子给她盖在膝上,慈声回着话儿:“众人随将军出使突厥,结两国之好,近一年没回家了,自然个个归心似箭,巴不得早些回中原呢。”
说起这个,嘉弥轻叹着目光看向远处,倦意消散不少:“此次随阿耶来草原,我也很久没见到阿娘和四哥了,不知他们在洛阳可好。”
“离开草原,马上就能见到了。”秋媪说着,拿隐囊给她垫在背后,轻声哄道,“小娘子靠着再睡一会儿吧,时辰还早呢,今日有雨,便莫要骑马了。”
嘉弥放下牖幔,乖觉地应了声,刚阖上眼睛,便听得身后传来马蹄阵阵,紧接着似有人在后面疾呼:“嘉弥!”
“谁在唤我?”嘉弥倏然睁了眼,羽睫微翕,明眸善睐。
她小手再次掀开幔帘,趴在窗牖边上探出脑袋向后看。
春雨淅沥而下,眼前视线朦胧模糊,一个少年带着几个突厥卫兵策马而来,正扬鞭冲这边喊:“嘉弥,等一下!”
看清来人,嘉弥欢喜挥手,笑靥颜开,对着前面的长孙晟道:“阿耶,是突利王子,阿史那什钵苾,他来送我,你且等等!”
长孙晟早听到了追赶声,又见女儿如此雀跃,一个抬手,队伍停下来。
嘉弥从马车内钻出来,迫不及待纵身跳下去,不小心踩到裙角给绊了一下,幸好及时稳住身形才幸免摔倒。
“你慢着些!”长孙晟看得心里一揪,他五十岁方得这么个宝贝女儿,素来珍若珠宝,舍不得她受半点磕绊。
嘉弥这会儿却没理会,只顾提着裙摆向后跑。
仰头看着策马而来的少年,她笑问:“突利王子,不是说不让你送吗,怎的还是来了?”
瞧见她,突利王子翻身下马。
他个头高她不少,肌肤皙白,浓眉大眼,鼻梁高挺,眉宇间透着异族的别样风骨。因为追赶太急,他方才半道上摔了一跤,满身泥泞,人也气喘吁吁。
他顾不得自己的狼狈,摘下颈项之物递过去:“这是一颗狼牙,我父汗亲自从狼王口中拔下来的,我自幼便带着。今日便送给你了,此去中原路途遥远,盼你一路顺风。”
嘉弥推辞:“如此贵重之物,嘉弥不敢收。”
突利强行戴在她颈上,撩起她背上散下来的青丝,笨拙地整理几下:“此次一别,你还会来草原吗?”
嘉弥想了想,摇头:“应该不会来了,我阿耶出使突厥,岂能次次都带上我?何况阿耶年迈,也不适合再长途跋涉。”
突利眼底闪过失望,沉思片刻,他褐色的瞳中露出星芒:“那我长大了,去中原找你。”
嘉弥听了直笑:“你是王子,大汗才不会许你乱跑。”
“我勤加练武,早日成为草原第一勇士,他一高兴也许就准了。”
两人说着话,长孙晟驾马过来,对着突利拱手:“时辰不早,突利王子请回吧。”
突利望向嘉弥,狭长的凤目里盛满了不舍。
这一年里,她教他汉话,带他领略中原风采,他携她驰骋草原,套马摔跤,他早习惯了每天有这么一个朋友相伴。
她说,他们是知己。
他不知道何谓知己,但总之是关系很好的意思。
他以为,她不会走了。
嘉弥也突然被搞得有些伤感,轻声劝慰:“突利王子,此次来草原,蒙你真诚相待,视我为友,今又不远千里相送,这份情谊长孙嘉弥铭感五内,不会忘记。”
“你的礼物,我收下便是。”她举了举颈上挂着的狼牙,冲他莞尔浅笑,桃花目里干净纯粹,满是真诚。
“嘉弥,”突利唤她,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一定会去大隋找你的!”
嘉弥微怔,旋即笑道:“好啊,到时我带你见识我们中原的锦绣繁荣,山河富丽。”
“一言为定!”突利难得笑了,眸光中似有憧憬,“长城万里,江河奔涌,洛水汤汤,若能亲眼所见,一定比你讲给我听得,还要精彩!”
他终于翻身上马,带着对未来的希冀,策马扬鞭而去。
春雨初霁,天光大亮,草原之上绿草成荫,沃野千里。
嘉弥坐回马车内,托腮遥望外面的辽阔,一时有感而发,低声浅吟:“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长孙晟放缓了速度,驾马与她并肩,侧目看过来:“观音婢想家了?”
观音婢,是嘉弥的小字。
“想。”嘉弥直言不讳,“我想阿娘和四哥。”
“阿耶呢,”她抬头问父亲,“你想阿娘吗?”
长孙晟一愣,纵已五十多岁,此时听到这话也不免双颊微热,抿嘴笑了:“若想你阿娘,咱们就快些赶路。”
语罢驾马前行,吩咐人加快行程。
傍晚时分,人马休息,嘉弥从马车上跳下来活动筋骨。
春雨过后,橘色夕阳穿过乌云映照霞光,落在她精致的面容上,白里透红。
长孙晟把手里的蒸饼递给她,指着旁边的界牌道:“再往前,就是我们大隋的地界了。”
抬头望去,入目之处天高地广,疆域辽阔,春风送来花香,依稀能预见前面的峥嵘繁盛,欣欣向荣。
回望身后走过的路,苍野茫茫,北风呼啸,渺无人烟。
“大草原,以后当不会来了吧?”嘉弥轻喃着,忽而心血来潮,招呼人去准备笔墨。
长孙晟狐疑地看着她。
嘉弥执笔沾了墨水,在大隋的界牌旁边用石头立了块小牌,在上面写道:
长孙嘉弥至此一游隋大业四年二月初三
停顿片刻,她看了看天气,又在后面补上两个字:微雨
她隽秀的字迹中带着灵动,抬眸看着自己的杰作,唇角微微翘起,慧黠一笑,颇有几分自得。
“我在这里留下记号,说不定日后会被有缘人看到呢。”她兴致勃勃跟父亲解释。
长孙晟半蹲下身子看着,摸摸宝贝女儿的脑袋,提醒她:“近日多雨,你这么写上去,待会儿雨水一落,字就没了,后来的人是看不到的。”
“……”
嘉弥笑意僵在脸上,渐渐阴沉。
晴天霹雳!
长孙晟忍着笑,从腰间取出一把刀,在她注视之下,描摹着她的字迹又重新雕刻一遍。
刀锋接触石面,笔走蛇龙间声音铿锵有力,火花四溅。一气呵成,长孙晟把刀收回鞘中,下巴一抬,勾唇:“这回字迹不怕褪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