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锦堂(1 / 2)
作者有话要说:
女闾,感兴趣的可以查一下。就是官妓的一种。在某些朝代,朝廷收入的一部分是这样来的。而这些女人的来历,一般都是犯官亲眷。大家想一下啊,曾经的小姐啊夫人啊,细皮嫩肉不说,还不小家子气。
至于后文的“官卖”,官卖区别于私卖。像现在的古代文常见的,脑袋上插根草自卖自身的,那是私卖,可以卖终身契,也可以按年签约(话说某种程度上跟现在的劳动合同差不多)。官卖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犯官亲眷,还会附带一句“几代怎样怎样”,这就是说不光他/她本人,连同几代的孩子都得为奴。另一种是犯官的仆从奴婢,仍然买成仆从奴婢。
ps:下一章顾銛会出来
先看这一段!
这段很重要!
p什么s:被锁了,被锁了。这章写完之后先给基友看过,(并不是她催的太狠),结果被锁了,我俩当时简直是黑人懵逼*2.看原因是不良词汇,开始我俩猜测是“腰斩”,因为重口味么。后来猜测是……那些就不说了,总之聊了好几个小时,后来就歪楼了。结果被其他作者君提醒了一下,才看到这迷之不良词汇,居然是砒-霜。但是这个不能改,这个是个重要伏笔。那四个人的死相不是石比雨相的中毒症状。(这个基友一眼就看出来了,她还以为是BUG。完了,自己掉了一个线索)。
喂!这里掉了一个线索!
基友提议让我改成石比雨相。(成了新型毒-药了),其实我们也想过,换成其他类似于含笑半步癫之类的,但是一来,不可能在药店随便买到。二来,中毒症状不会这么明显有违和感。我就再试试。
大家看到石比雨相,自动在脑中自己拼吧。那个惯偷偷到了银子,谁知一转身看到到满屋子死人。
惊骇之下叫出声来,正被赶来的里坊长等人抓住,又险些被当成这五尸案的案犯,很是吃了些苦头,审讯时,有用的没用的,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连几日前看到俩男人夜会的事儿也说了出来。
“俩男人夜会?”
“可不!那惯偷说啊,案发当晚被他偷荷包的那个人,他曾经见过。但那小子开始不好好说,吃了点苦,才想起来。前两天,大约是二月十五或者十六,那晚满月,亮得很。就在康乐坊一个当铺后面的暗巷里,看到那个人跟一个耳朵少了一块的男人鬼鬼祟祟地见面。”高信立说着,准备比划一个略有些下流的手势,手刚抬起来,忽然想到安韶华的嫡妻顾二公子就是个男的,这玩笑不好开。于是马上换了很正经的表情“咳……那些跟案子都无关。”然后赶紧继续说案子。
综合一下这两个案子,有几点是肯定的:
第一,那个丫鬟,在景阳侯府庄子上那个案子的案发前一天,也就是二月十八下午,她在济世堂、同安堂等五家医馆或药房各买了一些石比雨相。用的理由是家里闹耗子,每家都量不大,加起来便不少了;
第二,还是这个丫鬟,景阳侯府庄子上的那个案子,案发时她跟小玉楼一起去了庄子上,怎么就不见了,第二日又死在了福乐坊这几个凶嫌租住的地方?
第三,这四个男死者身上所有能流血的窟窿都在流血。除了七窍,还有一些伤口,连肚脐,和-下-面,高信立说着,给安韶华使了个眼色。安韶华懂了,当真是惨。高信立接着说。血都流干了,一地血,你看这里,高信立说着翻开验尸格录“尸首面白,无血,无尸斑,颈部有死后刀伤一处,无出血”。这肯定是先毒死了的。补刀用的刀也在现场,剩下那个丫鬟是被砸死的,凶器在院子里。
两人对了下眼神,心照不宣。真凶跑了。而且,安韶华听他讲,总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别扭,细想又想不到是哪里不对劲。
“这个案子京兆府案宗上怎么说的?”
“京郊庄子上的那个,买凶;福乐坊这个,灭口。”
“这个……倒说得通。”
安韶华看了案宗上的结案词。白纸黑字血红的印,小玉楼为给师姐报仇,先是□□景阳侯世子方贤博不成,恼羞成怒,用十两黄金□□。得手后为了永绝后患,让婢女去给那四名贼人以送钱的名义,借机下毒杀死那四人,那锭金子跟丫鬟买石比雨相就是证据。此后又恐丫鬟生变,便安排段锦堂尾随那丫鬟,在丫鬟杀人之后,砸死丫鬟,逃了。
“段锦堂?怎么把他扯进去了?”
“不是说了么?”高信立说着往上指了一下,安韶华抬头看,高信立扶额“不是让你看房顶!上头!上头的意思,要把玉堂春都扯进去。自此之后,再无玉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