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1 / 2)
他没有任何反应,宛若不在意我对他的任何外貌评价。
略微分了点心神去思索了一下,我觉得我可以自信地将宛若二字去掉,他就是不在意我对他的任何外貌评价。
毕竟他长这么帅,平时铁定没少从外人那里得到只针对他外表的肤浅夸赞,对自己的外貌认知十分全面,清楚了解金发和黑皮就是他在牛郎店的最佳卖点。
嘛,至少在博取女性好感方面,金发和黑皮为他的帅气增加了一些辨识度。
是的,我承认如果他皮肤没有这么黑,反而白一点,虽然就着他的五官来说无需进行化妆等额外的修饰工作依旧能从一众路人中脱颖而出,但是帅气的程度会比现在下降那么一点。
当然啦,我对黑皮没兴趣也是真的——在遇上他之前。
说不定他就是组织专门为了现在的女生开辟新的爱好而特意推出的,这么一想,组织如果推出一个男团也很不错。在舞台上唱唱歌跳跳舞,就像最近很火的QUARTETNIGHT那样。
我的脑内思维特别活跃,但我接受过专业训练,一般来说都能将内心想的和面部神态完美切割开来。虽然面前这个男人很帅是真的,但仅凭他的一张脸也无法让我动容。
多来十张同等级的帅脸还差不多!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再来十个人用枪对准我,那我也可以开始为我的生命开始进行倒计时了。
“小弟弟,你的任务已经失败了,不如你先将手上的东西放下吧,反正你的任务内容肯定不包含把我杀死,而且现在这个样子你也杀不死我。”我冲他明媚一笑,不过这份我演出来的不掺杂任何恶意的笑容,落在他的眼中是何模样我就不得而知了。
金发男子也是一笑,百分百也是如我一样演出来的。
“我放下枪,你就会来杀我,虽然我的任务是失败了,但也不代表我会愚蠢到这个地步吧。”
我轻轻摇头,不过在摇头的过程中也时刻注意着对方的动向,免得他趁此机会就给我一枪子儿,“不,我不会杀你的。”乱杀无辜可不是我的作风,虽然他铁定不是无辜的,但我也没必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造成我手上的鲜血增多,那样完全不划算。
“你以为我会信。”
他将尾音轻轻扬长,我悟了,在这么紧张的氛围中他竟然还在试图撩拨我的心弦。
不得不说他除了长得好看之外还是有别的优点的,声音也很好听,像现在这样刻意一点,就附带魅惑力。
不去当牛郎反倒来当组织成员真的是太屈才了一点。
“我对我现在的身份挺满意的,暂时还不想换一个,懂了吗?”
这可是一栋居民楼,枪声又这么明显,之后不引来警方的人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吧。虽然这个身份现在没工作也没钱,但至少履历上还写着去华夏学习的经历,怎么说也还是存在值得纪念的事情。
“懂了。”
金发男子嘴上说着懂了,可实际上却一点儿没有将手上的东西放下的意图。
我一点都不奇怪,不如说这才是组织里面的人的正常反应。
为了给他吃下一颗定心丸,我对他说:“那就麻烦你跟着我一起移动了,我要回卧室。”
彼此彼此,我也没将自身安危寄托在他的身上,万一他脑子突然一死机,想着任务没完成回到组织不好交差,就要跟我同归于尽就糟糕了。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任何组织的人。
他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盯着我,似乎是想从我的身上找到些许端倪,不过很显然他并没有成功。
我挑眉,“我不想耗下去了,听不懂人话吗?”
我掂量着计算了一下,我的最佳状态最多也只能再持续两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真耗两个小时,他不露出破绽,露出破绽的就是我了。
以前我可是能一动不动三小时都没什么问题,而且还能继续拖下去,果然是最近太过享受生活了,体能比照巅峰期略微有些下降。
“好。”沉默了良久,他最终还是如此答到。往后退了两步,算是给我空出了一些回卧室的位置。
看来这人也不是空有脸蛋嘛,智商还是有一些的。看来我也用不着将我已经在心中编造好的说辞,再浪费口水说上一遍。
我们都是谨慎的人,从我回卧室的路途是用跳探戈的方式回去的就可见一二。
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跳探戈的方式,就是除去他最先往后退的那两步外,基本上是我往前走一步,他也往后退差不多分米的一步,时刻与我保持着稳定距离。
就这么短短路程,我们就耗费了几分钟时间,为得就是确保对方不会先动用手上拿着的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