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连考(1 / 2)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性格
童年:秉性单纯[认知新世界]
少年:阳光温和[脚踏实地]
青年:成熟内敛[渐入佳境,天道酬勤]
中年:为官为民[厚积薄发]
老年:为推行国政呕心沥血[恪守本分,老骥伏枥](他没有很伟大,却为这一件事奔波了一辈子,寿终正寝)
沈长安性子偏沉静,常常偏安一隅温习功课。
温热大病过后他爱上谈道,除却那阵子的聒噪,沈大娘将他送去大理寺,接回来以后他又变得如从前沉静,往往一整日坐在书房里。
沈大娘只当他是在备考,不去查看他,也不准沈月去干扰她哥哥。饭菜汤水,都由沈大娘亲自送到房中去。
今天是县试第一天,沈大娘早早去叫醒沈长安,却不想沈长安都已经起来穿戴好衣服,正坐在案前看书。
看来儿子还是很乖的,知道自己做早课。
不过今日就是县试第一场,不用考前抱佛脚,正常发挥就行了。
卯时一刻,县署礼房考场前聚拢了数百名考生。由于天气还很冷,陪考大人们个个都弓腰缩背的,倒是孩子们却很精神抖擞。
梆子声响过后,衙役聚集考生们去龙门后的大院等候进场。
沈大娘将挂在臂腕上的篮子递给沈长安,微微弯身,交代道,长安,好好考。
沈长安淡淡的笑了笑,心态平和。
院子的北面有三间大厅,中间有过道,两名监考官正坐在西面。
考场是坐北朝南,有许多简易的考棚。
卯时二刻,县官大人亲自点卯,顺便喊名进入考场。
入场前,每位考生的廪生作保人也得到场,免得考生临时被人替代,还有搜子要检查考生是否夹带小抄。
沈长安的身子骨比同龄男孩儿都要单薄些,天未亮,风中带寒。沈大娘便在他的考篮里多放了一块绒毯。
连这个搜子都翻来覆去检查好几遍,生怕上头誊抄了答案,最后若不是周志林出面说明,搜子险些不让沈长安带进考场去。
周志林拍拍沈长安的肩膀:“以你的才学,县试和府试都不在话下,慢些答题,不会很难。”
他见沈长安的考篮里文具、食物,校卡一应俱全,是精心准备过的。
这便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我还要回南岳书院上课,便不能等你,祝你马到成功。”周志林拱手道。
沈长安作揖回礼:“多谢志林哥哥。”
哨声吹响,考生依次去正厅取走试卷,按照座号入座。
考卷有标准红线格子,每页十二行每行二十字,不能将答案写道红线外,否则不给分。
第一场是正场,只要文字通顺就可以录用,然后就进行下一场考试。每一场的录用结果在第二日揭晓,但是上一场未通过者是不能进行下一场考试。
且考试题目是一场较之一场难,层层筛选人员。最后接受面试的考生不过二三十名而已。
所以今年一百余考生参加童试,要刷下去四分之三。
然各场考试不外乎考察四书五经,试帖诗词,赋、策、论,古人戒训等,当然,圣谕也是一大考点。(有点类似于后现代的公|务|员考试)
作答题目要有一定格式,诗词要对仗工整或者分言,律,牌名。
固定题目要言之有物,引古用今,开放性题目要思维扩散,前后照应。
每场考一天,限当日交卷,天黑不供烛,收卷后,考生分批翻出龙门,此乃放派。
今年的覃城县试连考五场。
第二场是招覆,写一篇四书文,然后是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最后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
期间试卷上不能误写添改,也就是说不能出现墨迹和涂改,要保证卷面整洁,字体工整。
第三场称再覆,写四书文或经文一篇。
沈长安选择写了一篇经文,下笔流畅。后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前场圣谕广训的首二句。
此前,沈大娘提前十日就去三文店购买了最近两个月圣上的金玉良言册集。据说是考点和重点。
第四、五场连覆,要写经文、诗赋,骈文。什么是骈文?就是骈俪文。
一种和散文相对采用对仗、对偶的文体,其读起来朗朗上口,文风华丽,是体现一个考生自身文笔底蕴的考点。
如,唐代大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就是一篇极好的骈文,唐初四杰王勃作《滕王阁序》是即席而作,其才思敏捷也让大多数考生难以望其项背。
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篇佳作骈文就成为了科举骈文的模板典范。
不过借鉴地方不可过三处,不外乎格式、隔段、对仗,文辞是万万不能触碰,否则就有了抄袭之意,同样会被考官判处零分。
其实在众多题目当中,骈文才是最难写的那个。
沈长安每一场都是第一个出来,往往是下午未时就答完题目轻轻松松走出考场。
沈大娘每场都陪考等他,见他总是第一个交卷不由得担心,他会不会写得太快,没答完整。
不过,第一次放案,沈长安的坐号在五十名以内,第二次在三十名以内……她才稍稍安心一点儿。
总之,考试竞争一场比一场激烈。
沈长安一路披荆斩棘,直到败在最后一场。
那是末场考完,沈长安一反常态。
他最后一个出来。
沈大娘在风里站了一天,见儿子最后一个出考场,奔赴过去,以为他在考场出了什么意外,见他并无受伤,才稍稍放心,连忙问,考得如何?
沈长安抿唇摇摇头,未可知,许是不大好。
他的脸色难看极了,口唇还微微泛白,后背的里层衣衫大概也湿透了。
他抬手擦擦额头上的冷汗,心有余悸。
这样的科举考试试题,真的比想象中要更加不容易。
当下不久,监考官同县令将五场考试答卷全数拆开弥封,用姓名发案,此乃长案。取第一名者,曰县案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