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会生事(再算上轻薄御前掌事女官...)(1 / 2)
上元灯会设在东市, 东市地处京中,平日是百姓们采买日常所需的地方,只出宫还不够, 还得出了皇城才行。
是以马车这一行就行了将近一个时辰, 车子在东市门口停稳时已是月上柳梢之时。顾鸾揭开窗帘一看,铺满集市的花灯正漂亮, 道路中人头攒动。
“别看了, 下车看。”楚稷在她脑后敲了一记,就一马当先地先下了车去。顾鸾自顾自地揉一揉后脑勺, 也跟着下去。他在车边站稳,就转过身来扶她。
她一时迟疑,但见他神情自在好似就该如此,终是没做推辞, 搭着他的手下了车。
“张俊。”楚稷一唤, 张俊上前揖道:“公子。”
楚稷压音:“此次出来无人知晓, 让暗卫们都别现身, 你也不必在近前跟着。”
“诺。”张俊应声,就往车后绕去,该是去向暗卫们传话了。
楚稷抬眸望着面前灯市,稍作沉吟, 还是与顾鸾透了个底:“顾鸾。”
“嗯?”
“朕一会儿可能有些事要办。”他口吻沉沉, “朕听到些传闻, 说有入京朝贺的官员欺压百姓,惹得民怨载道。昨日又恰得了消息,说他们或也会来这灯会――倘使真碰上有人惹事, 朕自要把他们办了,你别怕。”
此话半真半假。事情是真的, 但诸如“听到些传闻”“得了消息”这般模棱两可之言,是他自己编的。
之所以由此一言,是因他这两日都在做梦,梦见有朝中官吏在这灯会上酒后撒疯,打死了人。此事状似不大,却成了一条□□,引起了不少民怨。梦境里他还模模糊糊看到事情不知怎的牵涉到了番邦的一位王子,后来民怨一起,直闹得两国之间都觉尴尬。
楚稷见了这般预兆,虽不清楚那究竟是谁,也想将事情了结于起始,唯恐随行的人多了会打草惊蛇。
入了灯会,便一壁赏灯一壁找寻梦中所见的地方。顾鸾跟在他身边同行,时而望一望彩灯、时而看一看他。
她原以为他是专程带她出来赏灯的,高兴得很;听他方才所言,才知他是真要“体察民情”,心里便更高兴。
因为她喜欢的那个他也是这样国事为重的。她喜欢看他运筹帷幄的样子,更喜欢他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的品性。倘使她能有机会在这样的事里帮他一分两分,她便更加欣喜。
楚稷边走边回忆,朦朦胧胧地想起梦里听到的钟声。
那是亥时的钟声,现下还不到戌时,时辰还早,不必心急。
他定住心,视线一偏,就见顾鸾微侧着首正往什么方向看。他循着她的目光也看过去,来回分辨几番,觉得她该是在看不远处一个挂着跑马灯的摊位。
跑马灯总是有趣的,宫中的工匠在这一日也会做出不少,挂在太液池边,但民间总会有更多奇思妙想,做出千奇百怪的灯来。
“过来看看。”楚稷一哂,信步向前走去。周遭人多,他忽往旁边走,顾鸾被人流一挤就被隔开。不多时又见他的手从人群中探过来,拽着她的衣袖一道往旁边去。
挤到摊位前,楚稷抬眸四顾,一时觉得此处的跑马灯也没什么稀奇。转念想到她喜欢,便又觉该夸上几句。
不及开口,旁边的人笑逐颜开:“这个怎么卖的?”
顾鸾蹲身从旁边紧邻的摊子上拿起自己方才已盯了许久的东西,楚稷费心为跑马灯编的夸赞之语只好咽回去。
他偏过头,乍看只见她手里抓着一大团染成粉色的毛。再定睛细瞧,似是个兔毛所至的球,做成了桃子形,上面还缝出两片同样毛质的绿叶,蓬蓬松松,看起来手感极好。
可是桃子为什么要做得这么毛茸茸啊……
莫不是因为“毛桃”……?
楚稷心里揶揄着,嘴角轻扯。
旁边的顾鸾则是问了三两句话就付了钱,买了两个喜滋滋地拎在手里。觉得大桃子胖乎乎软绵绵,怎么看怎么好。
端详片刻,她大方地拿起一个举到他面前:“送公子一个。”
楚稷挑眉:“干什么用的?”
就见她的手一转,把大桃子托在手心上:“摆着不好看么?”
他嗤地笑出来,又淡声:“你们姑娘家才喜欢这种毛茸茸的东西。”
……嘁。
顾鸾撇撇嘴,不再想给他了,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复又自顾自地张望起周遭的花灯来。
二人慢悠悠地一并往前走,走了一会儿,楚稷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刚才买的,是不是两个啊?
两个,即为一对。
他突然就后悔没要了。侧眸看看她,矛盾半晌,伸出手,摊在她面前。
顾鸾不禁一愣:“怎么了?”
“桃子。”他沉肃,“我要一个。”
“……”她不解地眨眨眼,觉得他奇怪,还是依言给了他一个。便见他将大毛桃子一攥,就又继续往前走了,也不说什么。
这人怎么回事,出尔反尔,还要得这样理直气壮!
顾鸾心里悄无声息地骂了两句,瞪一瞪他的背影,乖乖地继续跟着他走。
走到集市最东侧,便是一排两层小楼,皆是酒肆饭庄。二人出来时恰该是晚膳的时辰,此时更是饿了。楚稷遥遥望见这排酒楼时便想着该带她吃些东西,走近一看,更是心中一松。
他看到梦中所见的地方了。
得云楼,一家做江浙菜的馆子。
“去尝尝那家。”他说着就进了楼门,楼中伙计迎过来,一见他的衣着就知他该是不差钱的主,点头哈腰地笑说:“这位客官,二楼雅间请?”
“不了。”楚稷摇头,随口寻得说辞,“一楼热闹。”
他梦中所见的混乱,便是在一楼。
小二于是将二人请去了一处靠窗的位置,二人一并落座,楚稷随口点了些菜。当中有一道松鼠桂鱼引得勾起了顾鸾一些念想――掐指一算,若不平白出什么变故,他为松鼠桂鱼大发雷霆的时日怕是也离得不远了。
鱼肉乡里的官吏总是有的。若放在几十年后,他已见惯不怪,便能横眉立目地将事情办了,自己不至于动气伤身。
但眼前将至的这一回,他却因为年轻气盛真动了怒。
以至于……以至于后来有火没处撒便一拳砸在墙上,倒被一个寸劲儿伤了筋骨,好生养了些时日才能提笔。
顾鸾到现在都记得那时“皇上为一条松鼠桂鱼发了大火”的消息随着南巡队伍回宫而传得阖宫皆知,六尚局的宫女无不津津乐道。她和同屋们一度私下里觉得他是个脾气不好的主儿,整个皇宫大半年都没人敢吃松鼠桂鱼。
日子隔得太久,她不太记得那具体是哪一年的事了,但应该也就是近一两载。
这一回,她该会是随行宫人中的一个才是。
――可不能再让他伤了手了。
顾鸾自顾自想着,楚稷背后不远处的楼梯上突然传来一声闷响:“咚――”
沉沉一声,好似重物撞在木头上的动静,引得一楼的满座宾客都往上瞧了一眼。
紧接着就闻楼上喝骂:“让老子下不来台是吧?!”
是个粗粝的男音。
楚稷眉心微跳,扭头往楼梯上看去,不及视线定住,惨叫惊起。一伙计从楼梯上翻滚而下,惊得满堂寂然。
顾鸾一愕,与楚稷相视一望,正不知出了什么事,楼梯上又有人气势汹汹地追下来,带着一股浓重的酒气,一脚脚踢在那伙计身上:“不识抬举,叫你们不识抬举!”
“客官,啊――客官!”伙计吃不住他这力道,只得慌忙抱住他的脚,那男子又一脚狠跺下去,跺得伙计浑身一阵痉挛,连脚也抱不住了。
“这位客官……”掌柜得吓得面色惨白,疾步从门口的柜台后迎上,“这位客官,我是掌柜。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您跟我――”
话音未落,男子伸手在他衣领上一提,凶神恶煞地将他拎起来:“我告诉你,你这丢的可是大恒朝的脸!”
“这……”
罪名之大,把掌柜给吓住了。
男子甩开掌柜,又冲着那伙计去。
伙计受了内伤,原正挣扎着往旁边避,被一脚踩住后背,登时不敢动弹。男子撸起袖子,一脸横肉,冷笑涔涔:“我年年随家中长辈进京朝贺都要来你们得云楼吃饭,在你们家花了多少银子?如今可好,我在那莫格王子面前把你们夸得天花乱坠,你们――”
说及此处他又上了脾气,接连两脚狠踢下去:“你们老子要的菜上给别人是吧!是吧!”
这两脚下去,伙计蓦然呕出一口鲜血。
顾鸾听得窒息――她委实没想到,如此大动干戈,只因上菜有误?由此可见这人实在是横惯了的。
若楚稷先前听着的消息说得就是他,那“欺压百姓”的罪名扣给他分毫也不为过。
闹得这样过火,厅里终是有人看不过眼,拍案嚷嚷起来:“天子脚下你撒什么野!什么莫格王子?喊出来看看,倒让我们瞧瞧哪个王子这般小气,能为着一道菜打成这样!”
“是啊!”周遭不免有人附和。“你再说?”男子怒极反笑,大步流星地走向那人,拽着衣领将他一把拎起,抡圆胳膊悍然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