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开滦矿权(2 / 2)
英使理直气壮的告诉袁世凯,开平煤矿已把全部资产卖个英国商人,并在英国注册,早已不是中英合资了。袁世凯得知详情后,痛心疾首之余,三次参奏张翼,清**责令张翼收回开平。
开平煤矿事件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当然其中也包括中国相关官员的失误和渎职。
张翼在伦敦起诉多次,列强的法院如何会为一个弱国主持公道?正如国弱无外交,张翼在伦敦的所有努力,都以无结果而告终。
袁世凯又于一九零六年命周学熙创办滦州煤矿,用实力进行抵制,试图达到以滦收开的目的。
一九零七年三月,由周学熙发起成立"北洋滦州矿务有限公司",一九零八年增股并改称"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滦州矿初定资本二百万两,主要股东包括袁克定、周学熙、龚仙舟、李士伟、李颂臣、陈一甫等人。这些大股东参与了前期的筹建工作。
滦州煤矿开工后生产发展迅速,一九零八年出煤一点二万余吨,到一九零九年已经达到三十五点七万余吨。而到一九一一年输往天津的煤竟达到九十八万吨之多。
这期间周学熙、李希明、李士伟等一起到英国伦敦参与了与开平公司代表那森的谈判。但是最后由于抵不住开平的跌价倾销压力,被迫让步,同意和开平联合经营,成立开滦矿务局,至此由"以滦收开"演变成为“滦开合作"。
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袁世凯就任大总统,批准滦州、开平两个煤矿合并,成立中英合办的开滦矿务局,局本部设在天津。
一月二十七日,滦州煤矿公司代表周学熙、李士伟、李希明与开平矿务公司订立合同,联合成立开滦矿务总局,盈利按照 "滦四开六"分配,经营管理权掌握在英人手中,十年年后中方赎回开平公司。
决策机构设在董事部,纳森为董事部主席兼总经理。董事部分别设在伦敦和天津。其中天津董事部有董事七人,英方四人。 中方三人为:周学熙、李士伟和李希明,督办为袁世凯长子袁克定。
当然,这些是后话。
袁世凯在为收回开滦煤矿的矿权的努力,虽然收效没能达预期,但他为维护国家主权付出的努力是应该被后人记得的。
即便是一个最腐.败的政.府也不会公然的搞腐.败,也是希望他的官员能清政廉洁的。同理,一个最无能的政.府,也还是喜欢他的官员努力做事的。以腐.败无能著称的晚清**也不例外。
当袁世凯一心一意的治理直隶的时候,上上下下都是一片赞扬之声,如果他不去管别的事,袁世凯的日子应该是很好过的。
对直隶取得的骄人成就,袁世凯是很引以自豪的。
他是属于那种无论干什么都要干出些名堂的人。这样的人有时会被视为好大喜功,有时会被视为爱出风头,有时甚至会因此而被认定是个有野心的人。
袁世凯的动机是什么?或者是兼而有之,或者是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他干了很多事,而这些事是利国利民
袁世凯是不会满足的,对他来说,直隶好像太小了,已经装不下他的雄心壮志了,因为,干了几年后,他更多的是关心起国家大事了。
这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为把下边的事情做好,需要排除上边的障碍。比如,想在底下大力兴办新型的学校,发展教育,不废除科举制度行吗?
另一方面,应该看到,袁世凯是个雄心特别大的人,我们还是不用野心这两个字吧!那么大的雄心,直隶可能放不下。
还有一个方面是职责所在,因为袁世凯身上还兼着好多的职务。
我们不妨列举出来:督办政务处大臣、会办练兵处大臣、办理京旗练兵大臣、督办电政大臣、督办山海关内外铁路大臣、督办津镇铁路大臣、督办京汉铁路大臣、会议商约大臣、督修正阳门大臣。
袁世凯身上挂职真的不少,但细看一下都是部门或基层事务,而袁世凯的鸿鹄之志好像是问鼎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