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1 / 2)
隔天一早温涯在排练厅见到了他本次助演的两位参赛选手,熊敏彤和目前还没有拍过戏的男团爱豆聂元恺,配合着二人先过了两遍剧本。
剧本是从千禧年前后的一部经典剧目中截取的片段——美貌高贵的长公主孀居多年,终于决定再嫁,只是心中始终无法放下少年相爱、青梅竹马的亡夫,于是,她在婚礼前夜,大红的喜堂之下请求相熟的道人为她举行一场招魂,让她能有机会与亡夫再见一面。
温涯的角色是负责招魂的道士,台词不多,任务不重,读了几遍就已经可以脱稿。
聂元恺饰演早逝的白月光驸马,上回试镜时温涯见过,是抽到一号嘤嘤了半天的娇花小少年一枚,男团vocal,据说是上过一阵子表演课,但台词还停留在朗读课文的水平,听得熊女神哭笑不得,全程黑线。
如此练习到中午,聂元恺的台词还是烫嘴,倒是和温涯已经混熟了,挂到温涯身上哀嚎,“怎么办啊哥,二神带一腿——”
熊敏彤一伸手就把他从温涯身上撕下来,“不要妄自菲薄,分组的时候选你就是看你这小孩儿一脸聪明相,有我在还能让你词都说不利索了?小温,你下午去玩玩,去那什么...文和友?让我助理带你去,我带着小元把台词先磕下来,明天再过来走位好吧?”
温涯是来助演的,自然不会不识趣,打扰两位参赛演员的磨合时间,见状满口答应了下来,跟熊敏彤的助理确认好明天的安排,便独自离开了排练厅。
他其实对文和友没有很大的兴趣,修了一百年的仙,早已不喜身处吵闹的所在,便就近找了一家小店嗦粉。长沙近来连日阴雨,小店里到处都是雨伞,地上泥泥泞泞,温涯也被雨水打湿了半截裤腿,身上湿冷,好在牛肉米粉鲜美清淡,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一餐。
下午,他半身湿漉漉地回了酒店,电梯开门时正好遇见牧野的另一个小助理——是那个圆脸姑娘,此刻她一只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头装着一口散发着焦糊味的电炒锅,正一脸懊丧地刷着手机。
温涯笑着招呼了一声,“锅怎么糊啦?”
小姑娘显然是还记得他,抬起头,又惊又喜,“涯哥!我我...我给我们野哥做饭,这电锅太不好用了呜呜呜,我正要去买新的——”
温涯低头瞥了一眼糊满了不明深色固体的电锅,斟酌字句,小心发问:“为什么是你做饭?不可以去外面买么?”
小姑娘连连摆手,“不行的,野哥最近虽然没在减脂,但是还在拍综艺,除夕还要上春晚,年后就要进组,也不敢吃的太放纵了,所以平时还是要吃我们做的,他倒是不挑食...关键是我不怎么会做饭,全是跟着教程现学的,这个锅我不会用...啊啊啊晚饭可咋整啊!!!”
温涯想了想,问:“食材准备了?”
小姑娘呆呆点头,“买了。”
温涯掏出手机,“我就近找一个有厨房可以用的日租屋,你上楼去把食材带下来,我们十分钟后会合可以吗?”
小姑娘呆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涯哥,你要帮我去做饭啊?”
温涯莞尔,“昨天小牧老师给我送了夜宵,我一直想着礼尚往来,也该送点什么回礼。今天就当是借花献佛,借你准备的东西,给他做顿饭吧。”
下午三点钟,温涯卷起衣袖在日租屋的厨房里开工,把蟹味菇的蒂剪掉,丢进盆子里,一边清洗一边问:“小牧老师吃辣吗?葱姜呢?有什么忌口吗?”
小姑娘摇头——温涯这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夏夏,“他好像什么都吃,有不吃的就放在一边,也不会多说什么。”
温涯手下一顿,忽然又想起他的长风来。
他看着他从一个瘦小的孩子,逐渐拔高成小小的少年,再到长成俊美无俦的青年,就这么为他做了十年的饭,而他也是那样,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都一概不说。他不说,他就只好一直留心去看,看看他什么菜吃的多些,什么菜吃的少些,什么配料拨到了一边,什么配料便毫不在意地吃掉。
只不过牧长风幼时身世飘零,寄人篱下,向来是一衣一饭,便已是得来不易,所以才不敢任性,而像牧野这般,想必就是豪门公子的教养了。
说到底,这也不能算作是如何相像。
温涯暗自苦笑,一想起故人,便只觉自己如同是失重了一般,轻飘飘地浮在一片黑暗的真空里,脚踩不到地,也抓不到实处,只得努力赶走思绪,不再放任自己乱想。
他把蟹味菇泡在一边,在水里撒了些盐,又开始处理一袋鲜虾,一一去头开背,轻声自语说:“不挑食好,难怪能长那么高的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