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尘已去(2 / 2)
钟离煊白嫩耳垂一红,他小心抽回被拉住的手,揉揉肚子,从怀里掏了掏,掏出几枚煮熟的鸟蛋,有些局促地递给楚辞:“你是想去找东西吃吧,不嫌弃的话,先吃点鸟蛋充饥。”“你吃吧。”楚辞盯着钟离煊道。
钟离煊被透着亲昵的眼神扫了一眼,局促地垂眸,脸皮隐隐发烧,看到被自己刻意涂抹黑的手脚,钟离煊一呆后羞窘道“等一下”,他跑到河边把手洗干净,这才动手把鸟蛋剥开捧到楚辞面前,一脸讨好道:“鸟蛋不脏的,我的手也洗干净了。”
楚辞心里一软,他捻了一枚鸟蛋丢到嘴里,对钟离煊道:“我们俩都得罪了地头蛇佟家少爷,你跟我去山上躲一阵子。”
听到楚辞不容置疑的话,钟离煊赶忙摇头,然楚辞不容置疑:“听话。跟上来,趁着天黑我们去采购东西。”
钟离煊心说这人霸道的活像个土匪,他摇头道:“不用,我会藏好的。”
“放心,我不会卖了你。”
楚辞可不信钟离煊能照顾好自己,无论是找活计被人牙子拐卖,还是分开后被拐走做了影卫,历劫的男主就是个绝世倒霉蛋,纵然对方不愿,他也得把人看好,别一不小心又掉坑里去。
楚辞牵过佟家车队一匹膘肥体壮的大马,抱着不会骑马的钟离煊翻身上马,马鞭一挥,朝集市奔去。
到了城外,楚辞让钟离煊牵马等着,他去商铺买东西。
被当小孩儿抱在马背上的钟离煊一路都羞臊的红着脸垂着脑袋,此时才敢抬头看楚辞的背影,他嘟囔了一句:“果然是个强盗!”
怕还是个喜欢小男孩的强盗。
钟离煊当乞丐也算是见多识广,尤其元旭国和东胡国都男风盛行,一些男子就喜欢找小男孩带回去养着,但男孩儿无法生孩子,难与妻妾相比,就只是暖床的,主家一不高兴就会将之撵出去。
楚辞待他与旁人完全不同,白日冷肃的猎户少年偏对他举止亲密毫无避讳之意,两人又根本不熟,钟离煊难免想多了。
“可真是轻浮,这样哪成呢,以后真遇到了想成婚的人可不得后悔死。”
钟离煊嘀咕道,把马拴在树上,回头看了一眼,已经不见楚辞的背影,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失落,少年沿着墙角朝和楚辞相反的方向走去。
夜风沁着凉意,不一会儿,钟离煊脸上的热度就散去,寒风阵阵,有些生冷,他不敢再回熟悉的地方,生怕佟俞白折回去把自己抓回去,在偏僻处溜达到月上中天才找了个墙脚蜷缩下去,想明天就去找个活计攒点铜板。
“这次找活计不能再被人牙子骗去了……慈眉善目的不一定都是好人,凶神恶煞的也不都是坏人。不如去问屠户那里缺不缺打下手的……他打猎来卖的时候说不定还能见到。”钟离煊掰着手指头计划道。
“你那一手字写得那般好,何不找个抄书的活计?”
清朗戏谑的男声从头顶传来。
钟离煊失落不已道:“不行呢,要是抄书就得洗干净脸面拾掇整齐,我这样孤身一人,真拾掇好了,说不定就要被卖到南风院,要那样我还不如跟了楚辞呢……唉,楚辞。”
“……跟了楚辞,嗯?”男声一顿,诧异道。
“唉?”钟离煊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出声的是何人,他受惊似的往后退了一步,抬头看去,就见月光照亮的墙头上站着一人。
是个威武高大的少年郎。
那少年高马尾红发带,额间黑色抹额固定住碎发,一身枣红劲装,黑靴踩在墙头,黑色兽皮腰带勒出劲瘦有力的腰腹,肘上缠着黑色兽皮护腕,短刀配在腰侧,剑眉似笑非笑挑起,清凌凌的月光洒在那人脸上,透着灰蓝的眸子沁凉,眼尾狭长凌厉,高鼻深目薄唇,俊美又张扬,活似吸收了日月精华变出来的精怪。
钟离煊瞠目,原先看楚辞露出来的眉目他就猜到对方可能长相不俗,却万没料到能不俗到这种程度,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再寻常不过的武夫装扮,穿在楚辞身上却有种杀伐果决兼具雅致的锐气。
“楚……楚辞……你怎么……怎么找过来的!”
钟离煊结结巴巴道,逃跑被逮了个正着,还说什么被卖到南风院不如跟着楚辞什么的……
实在是太羞耻了!
钟离煊垂着脑袋,不光脚趾头蜷缩在了一起,他整个人都想蜷缩起来。
看钟离煊眼眶发红似乎就要窘迫哭了,楚辞从墙上一跃而下,拎着钟离煊的衣领无奈道:“逃跑?这是不想跟我走?”
他买好了东西,又置办了衣物去找人,结果人就不见了。
楚辞第一反应是这小子随着剧情被谁拐走虐待去了,压抑着焦躁和怒火找遍了整个街道,结果在这地方看到了流浪狗似的钟离煊。
不像是趁着自己没在逃走的,倒像楚辞狠心把他抛弃了一般。
楚辞又气又笑:“行了,跟我走,去给我洗衣做饭打下手,我打猎养你,我没别的想法,纯粹是不会做你们这儿的吃食找个人帮忙。我给你工钱,如何?”
“你,不会要我给你暖床?”钟离煊破罐子破摔道。
“……你这小子想什么呢,没有,不会!我对男子没兴趣!”楚辞忍无可忍道。
他对钟离煊从没有过乱七八糟的念头,是兄弟那就是一辈子的兄弟,哪怕酒后乱性也无法动摇他纯洁的兄弟情,更何况钟离煊也够哥们,被轻薄后虽然气到要杀人,念在他们风风雨雨的友情上,不也只是拍了他一巴掌?
被那一巴掌拍回到现在的楚辞默默地给他们感天动地的兄弟情点了个赞,并决定将这纯洁的友情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