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二章 凌云的回忆(2 / 2)
临行前,凌云亲手剪掉了自己的长,小心的存放在父母的墓碑前,不能经常过来陪伴他们,只好留下长来代替她本人。而且,此行去华夏国,也标志着她的特工生涯将正式起航,所以她留着短告诫自己,必须要像一个男人去战斗。
四年的大学生涯,让凌云有机会,为新加坡政府刺探了许多有用的情报。作为回报,综合情报局应允了凌云亲手为父母报仇的条件。
凌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几名恐-怖分子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当时,她用的是自己从老家里找到了一把父亲曾经用过的手术刀。
虽然时隔多年,但手术刀依然锋利无比,轻易的就能刺入皮肤,割断动脉。她用非常残忍的手段,割断了那些人的全身动脉,让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液一点点的流出,生命一点点的在眼前消逝。
凌云像一个普通人在社会上生活着,医学本科到医学硕士研究生,最后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毕业后先是在美国行医,而后到华夏国。
这些年,凌云手上沾过许多人的鲜血。有的是被她秘密刺杀的,有的则是被她用手术刀救活的。
或许是因为儿时的戏言,也或许是因为父亲的影响,凌云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便选择了外科医生,这个表面的用来隐藏真实身份的职业。而且,她也在这个表面的职业上小有成就。因为她由衷的热爱这个职业。
医生是个治病救人的神圣职业。所以,凌云并不喜欢杀人,但她却无法拒绝为自己的祖国尽忠。因为祖国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凌云不记得这些年,自己一共刺杀过多少人。但她却知道,每次杀人之后,她都会毫不犹豫的钻进手术室,尽最大的努力去救活那些将死的病人,只有这样,她的心才会好受一些。
“女人,有什么遗言吗?”
头皮上传来一阵猛烈的撕扯痛感,将凌云的思绪重新拉回到现实。
“遗言?”凌云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三名同伴,苦笑一声,低声道:“我能唱歌吗?”
“为什么要唱歌?”史密斯问道。
“因为我马上要死了,不能再报效我的国家,最后的愿望就是唱一国歌,献给我的祖国。”凌云严肃的说道。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显然他没兴趣听这个将死之人唱国歌,于是他再一次望了秦灏一眼,见对方点头之后,才无奈道:“好吧,不过你只有一分钟。”
“谢谢!”凌云微微一笑,她费力的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清了清干涸的嗓子,轻轻的哼唱起来。
凌云身受重伤,连呼吸都非常的困难,但她还是坚持用完最后一丝力气唱完了这永远存在她心中的歌。
她用的是新加坡的本土语言唱的,在场的人几乎没有能听懂。
即便这位坚强到令人心疼的女人并不是华夏国人,但在场的保安们却都被她那沙哑而带有磁性的声线,和拳拳的赤子心所感动。
“时间到了。”史密斯面无表情的打断了凌云,他再次扬起手中锋利的匕。
时间到了。也该认命了!
凌云沉默不语,只是再次苦笑一声,父母之仇,她早已得报,祖国之恩,她亦表明了自己的炽热衷心。
但却还有一人,令她无法放得下。
只希望,在他知道了所有的来龙去脉之后,不会记恨于我。
凌云微微叹息,认命的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