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 所向披靡(2 / 2)
神之乐园是四大生命星域的天才圣地,什么叫顶级天才,神之乐园的天才就是顶级天才,没进入过神之乐园的人,只敢说自己是天才,但绝对不敢说自己是顶尖天才,因为和神之乐园的天才比起来,他们只能用岁月来拼。
神之试炼场十年进行一次试炼,每次只有十人左右能进入神之乐园,换算下来,十万年便是十万人,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活下来,天才的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他们的人生充满辉煌,也充满坎坷。
不夸张的说,生死境七重天以上,最少有三成的人曾经进入过神之乐园,这还是因为基数少的原因,而生死境八重天,这个比例要达到七成,生死境九重天,比例接近十成。
咻咻咻咻……
若说谁最轻松潇洒,杀敌又多的,那必然是万箭王。
他只需一次次的拉弓射箭,就能击杀一名名魔族,在他眼中,所有的魔族无疑是一个个靶子,呆头呆脑。
“逃!”
这支魔族队伍被杀的肝胆欲裂,这才多长时间,来时,有四百多人,十数次呼吸过去,连一百人都不到了。
最终,只有五名魔族逃出生天,这五人,叶尘等人‘照顾’不到,毕竟剩下来的魔族像炸了窝的蜜蜂一样,四处逃窜,很难全部杀死。
“吼!”
“嗷!”
人族这边,众人如同打了胜仗的士兵,大声嘶喊着。
“痛快,实在是痛快。”
“四百多魔族啊,被我们杀的丢盔弃甲,只有五人逃掉。”
“痛快是痛快,不过那几个人实在太厉害了,有三成的人都是他们杀的,我才杀了一个。”
“你还好,我一个都没杀。”
“我杀了两个。”
收起银色巨弓,万箭王高声道:“你们打扫一下战场,值钱的东西自己平分好了。”所谓值钱的东西也就是铠甲和武器,这些东西可以卖掉,或者自己留着用,至于储物灵戒,万箭王只收了二十个,这二十个储物灵戒是死在他手上的魔族的,其它的他不屑去收,毕竟他们吃肉,总要留点汤给别人喝。
闻言,大家很高兴,他们中大多数人参加军队,除了为了可观的军饷及待遇之外,就是为了发点战争财,铠甲武器,这些可都值不少元石,偶尔运气好了,说不定自己所得的储物灵戒里有很多元石。
不得不说,万箭王比较会做人,换成其他的小都统,虽然不至于做的太过分,但肯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很多来不及收的值钱物品,哪里会放过,反正按照军规,所有无主之物,都归最高指挥官负责分配,这也刺激了很多人想要提升军衔等级。
当然,已经收进自己口袋的值钱物品,指挥官是无权指手画脚的。
叶尘收了六十六个储物灵戒,因为他总共杀了六十六人,至于铠甲和武器,他选择性的收了二三十件,其余的都是价值不算很高的。
六十六人中,小都统一人,百夫长二人,上级士兵十五人,中级士兵二十七人,下级士兵二十一人。
这些战绩,只能让叶尘升到上级士兵,因为要成为百夫长,必须杀足五十名上级士兵,他才杀了十五个。
当然,这才是第一场战斗。
六十六个储物灵戒里面的元石不算多,加起来不过十万多,想想也是,大家不会带着全部身家跑来玄武废墟,自己死了,岂不是便宜敌人。
打扫战场,平分值钱物品不是一个很快速的事情,没有跑去凑热闹的只有叶尘七人以及另外一个百夫长血拳王。
“哈哈,这次没死一个人,全歼敌人,我看,如果再歼灭几支魔族队伍,云来军营关于我们的战绩,就要流传开来了。”
***笑道。
“不错,的确很有可能。”司马飞点头。
以往,万箭王的最高纪录是歼灭了一千二百敌人,只能属于中上水平,算不上顶尖,毕竟有时候碰不到敌人也没办法,或者碰到的是一支大队伍,逃都来不及。
万箭王笑了笑,不由看向叶尘,没有叶尘的超强感应力,他们不可能碰到这支魔族队伍,他在想,或许叶尘能在几年之内,提升为统领也说不定。
……
遥远的废墟深处,一支五千人的庞大队伍正在前进着。
这支队伍的首领赫然是夜叉神乐园三大战帝之一,血锤战队队长莫勒王,曾和叶尘有过交手,追杀过叶尘和狩魔战队。
能率领五千人马,莫勒王显然是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