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移民潮(2 / 2)
有了这些成功的例子,在第二次大移民的时候,联邦政府的宣传工作就容易了一些,很多在家乡或者原地区生活的并不太如意的人纷纷报名加入了这个换取新环境的机会,然后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又都发家致富了,甚至有些人借此机会成为了联邦的大商人,更加鼓励了那些不安于现状的人。
在第三次大移民中,很多年轻一代的台湾居民都选择了跟随联邦政府一起迁往新的首都,而且他们在新的地方找到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借着联邦大规模建设加里曼丹岛的机会,很多搬迁而来的台湾居民尤其是华人都找到了发财的机会,从而使加里曼丹岛上出现了一大批依靠建筑行业发家的华人地产商。
从那之后,大规模移民,尤其是迁移到一个崭新的未开发环境中去,成为了联邦政府的一项新福利,这个名额不需要在强加给各级政府,而是成了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求不来的好东西。联邦政府也随行就市,不再什么人想去就去了,而是专门优先给那些为联邦贡献过自己生命的退伍军人家属、教师家属、科研人员家属机会,剩下的才是从社会自愿报名随即抽取,而联邦政府官员的家属则不许进行移民名单中去,除非你辞去职务。
第一批被获准前往澳洲居住的大概有5万人左右,他们全都是退伍军人及其家属,他们将被安排在墨尔本、堪培拉、布里斯班、悉尼等城市中,全部在澳洲东海岸和东南海岸的大城市中,与原有的澳洲居民混居在一起,并且被允许拥有枪支以保卫自己的安全。
对于原本就居住在澳洲的白人居民,联邦政府允许他们自愿选择留在这里或者前往其他国家,但是所有放弃澳洲居住权的人,都只能携带少部分现金和物品,其余财产将被联邦政府没收并拍卖,所有对现有财物进行破坏销毁的人,都将被视为敌人。
在联邦政府宣布了联邦法律和民族政策之后,只有大约70万左右的原澳洲居民选择了乘船离开这块土地,大部分原澳洲居民都选择了留下,其实这也不是说明联邦法律就如何如何好,而且他们舍不得自己在澳洲的家产,与其跑到其他国家去从头开始,还不如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反正联邦法律中也承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那就先留下来看看再说吧。
另一个因素就是目前欧洲也在打仗,大家能选择的国家实在是不多,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美国或者加大拿,选择离开的人中大部分都是在美洲或者欧洲有财产的富人,或者是那些强烈敌视亚裔人的白人至上主义者,对于这些人联邦政府正巴不得他们赶紧滚蛋,少留在这里给政府添麻烦。
虽然目前整个澳洲和新西兰以及周围的群岛都被联邦政府所控制,但是这几十万联邦军队和移民远远达不到铺满整个澳洲大陆和新西兰岛的数量,在很多偏远或者内陆地区,还有一部分原住民和原澳洲白人并不了解联邦政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致使一些小的冲突事件还是不断的发生,这些问题只能由联邦军队来处理了,杀人是不可避免的,至于谁有理谁没理也来不及仔细分析,全凭你赶上的军人讲不讲理了。
按照联邦政府的规划,到1941年初,联邦将从本土向澳洲和新西兰迁移至少200万人口,他们大多数是来自吕宋省、三宝垄省、宿务省、安南省、安北省这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这里被联邦占领的时间比较长,发展的也比较快,所以这些省份的人口增长速度也很快,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比其他地区都要大一些,这些移民的迁出不仅可以解决澳洲开发问题,还能缓解一些当地的就业难和城市比较拥挤、物价房价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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