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女儿红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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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这些人个个心头火热。(百度搜索:,看小说最快更新)//欢迎来到阅读//开玩笑,今天能上到这一层楼上来的,几乎都是黄胜拉来的生意伙伴,虽然都算不上一等一的大富豪。但是个个都能被称呼一声亿万富翁!
有钱人,最关心什么,自然是身体了。总比前些年,某位做牛奶买机场的大富豪,拼命了半辈子。结果年纪轻轻的就死了,反倒是他的司机继承了他的老婆和家产……
听到这酒居然有着养身的功效,顿时每个人心里都热乎起来。传统的东西,有着养身效果,天然就让人信服。
黄胜这才笑嘻嘻的过去,给每一桌,每一个人挨个倒酒。每一个人到倒了满满一大碗。
就有人忍不住了,问道:“黄老板,这酒只有这么一坛么?怕是不够喝吧?”
黄胜哭着脸陪罪道:“这些酒,我老黄可没有本事搞到,都是我那位合伙人的手段。大家也都知道,如今这种上年头的东西,哪里有多的?”
说话的人一想也是啊,颇为遗憾的尝了一口碗中的美酒。入口之际,就觉着甜、酸、苦、辛、鲜、涩一起在空中呈现!
当这些味道都历尽之后,一切剩下来的感觉都是浓香醇厚,连身体也都觉着微微发热起来。
黄胜偷笑,既然是开门做生意的,只有一坛酒做什么生意?无非是饥渴营销,待价而沽罢了。什么东西多了,都变得不值钱了。
事实上。黄胜虽然不知道文飞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但是黄胜可以很确定的是。这些东西数量不少。他从文飞的口气之中就可以听出来!
这些东西不用说,肯定是文飞从北宋时空弄来的。那么偌大的一个时空位面,虽然大批量的赚钱东西不好找,但是用心的话,总会找到一些惊喜的。
比如龙井茶,再比如女儿红。绍兴一带,早在宋代,有此酒了。
当地人家里生了女儿。等到孩子满月时,就会选酒数坛,泥封坛口,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据说生下男孩之后,也会在桂花树下埋上几坛。等到男孩长大,中了状元之后取出待客。()这就是《状元红》。通常,中状元的机会不大,所以这酒大多数都还是在结婚时候喝了!
这般风气在这北宋末年的时候,已经悄然兴起了。所以文飞才能搞到这些东西。若是南宋时候,说不定上百年的女儿红都有了!
一坛酒倒了一半。也就没了。接着黄胜又提出一坛,多少人每个客人尝个新鲜。
喝的诸人都赞不绝口,在这种已经营造出来的气氛之下。莫说是这酒确实是好,便是不怎么的,也都只能跟着叫好了。
黄胜这才哈哈大笑。说道:“三十年的女儿红是没有了,不过十年陈的还有。足够各位朋友一醉方休了!来来来,继续跳起来!”
刚才黄胜说话之际,歌舞都停了下来。这时候才继续起来。在那酒意熏然之下,就连歌舞看起来也更要美妙几分!
整个酒楼其实最大的花销并不在于修建酒楼,而是培训员工。这些跳舞的女子,和各种侍女,茶酒博士,都是花极大代价培训出来的员工。甚至早在酒楼初建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培训了!
这时候这位司飞红也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惹得众人眼前都是一亮。
文飞这里的古装,原本都是改进过的,不论是布料花纹,还是款式。不过再怎么改,用的都是最好的料子,绝对不会给人那种廉价的感觉。
这位司飞红人本来就是极美,要不然也不会被傅公子看中,投资电影将其捧红了。
这时候更是穿着一件黛青色弹墨黄玫瑰纹样薄烟纱广陵。头绾风流别致百花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碧玉簪。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赤金桂猴子雁杆的手镯,腰系半月水波腰封,上面挂着一个银丝线绣莲花香袋,脚上穿的是色乳烟缎攒珠鞋子,整个人楚楚动人之极。
“漂亮,漂亮!”傅公子拍手大笑:“我看下次小红拍戏的时候,直接就可以换上这身打扮。比那些什么剧组的戏服都要好看的多了!”
司飞红好歹也是北影毕业的,轻轻一抖袖子,露出那凝脂皓玉一般的手腕来,婀娜风流的走了过来。颤颤巍巍的簪子在头顶,随着步子充满韵律的摇动,看起来连文大天师,心中都有些痒痒的了。
连张成家就问道:“听说司小姐是北影出身,不知道有没有同学好介绍?”
文飞刚刚想随身附和,却见那洛成语也走了过来,显然听到了张成家的话。似笑非笑的横了文飞一眼,她今天也穿着一身古装。
洛成语本来整个人就偏向现代,整个人又喜欢穿着牛仔裤,身高腿长。但是没有想到今天穿起古装来,居然令有一种风采,不比司飞红弱,甚至还要更加有着几分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