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打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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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易得,灵宠难求!
灵兽灵虫通常都栖息在深山峡谷、洪泽湖海之中,生性警惕绝不轻易在人前出现,大部分的灵兽更是性情刚烈宁死也不愿意被人奴役。
正常获得灵宠的途径,大都是从灵兽的巢穴里偷出幼崽施以血契,而后慢慢喂养长大。
所以想要获得一头灵宠非常困难,天城剑宗强者如云弟子如雨,拥有灵宠的人却是不多,像绿柳这样的普通人能带上灵宠的那简直是凤毛麟角,非得有大背景大势力不可。
绿柳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秦云会将金甲虫王送给自己,当时完全懵了,结果稀里糊涂地听从秦云的指使完成了驯服的过程。
等到木已成舟,她才慢慢醒过神来,心里真是复杂极了。
感动、惊喜、疑惑还有难为情!
可是一旦完成血契,灵宠对主人忠诚至死不渝,绝无转让的可能,她就是想反悔拒绝也是不可能了。
“你,你...你怎么能这样啊!”
绿柳恨恨地跺脚,但是眼眸中的开心和感激却是无法掩饰。
“呵呵!”秦云笑道:“我想有金甲虫王,就没有人能欺负绿柳姐了,再说我自己也没有时间照料宠物,还是给你最为合适!”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先把地上的虫壳都收起来吧,这么多要捡好久。”
秦云斩杀的地鳖虫足有数百之多,铺得四周地面到处都是。
碧辰果还在陆续开壳,但是金甲虫王被驯服之后,再没有一头地鳖虫出来抢食果肉,两人尽可以慢慢收拾战利品。
绿柳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也接受了自己拥有灵宠的事实。
她忍不住蹲下身来,伸手轻轻抚摸虫王光亮的背壳。
这头金甲虫王三尺多长一尺多高,六条虫爪收起来之后圆滚滚地看着挺可爱,头角峥嵘、外甲坚实又透出几分威猛,仅仅外表的卖相就很不错。
“我以后就叫你金子吧...”少女给它取了个名字,又笑着命令道:“金子,去把地上的那些虫壳给我捡起来放篮子里!”
初得灵宠新鲜好奇,绿柳也只是说说而已。
可没有想到金甲虫王居然真的转头向前爬了几步,用自己的鳌牙夹起地上的一只甲壳,又爬回来了放在了绿柳旁边的竹篮里。
“呵,金子好聪明啊!”
少女又惊又喜,想不到金甲虫王会如此通人性。
秦云倒是不感到意外,灵宠和主人之间心神相通,只要喂养照料的时间长了,不用开口也能用心念进行指挥。
两人还有金子一起动手,两只大篮子很快就装得满满的,不过数量还不到地上的十分之一,份量已然是很沉。
秦云有些挠头:“根本装不下,我先送回云水小筑里面去吧!”
“不用!”绿柳笑道:“我有办法,你等着看好了!”
她从锦囊里取出了一只碧绿色的青竹口哨,放在嘴里用力吹起。
哔!
尖利的哨音立刻穿过果林,远远地传向四面八方。
接连吹了好几下,绿柳才拿下口哨,很是得意地说道:“马上就会有人来帮我们了!”
原来在天城剑宗山门一带灵田众多,有很多靠剑宗生活的玄武城居民到了碧辰果成熟的时候,都会出来帮人采摘果实赚钱。
他们收费并不贵,雇佣一天也只需要十两银子最多。
剑宗弟子和普通人不同,出手往往比较大方,帮工们是最喜欢为剑宗弟子效力。
绿柳的竹哨正是专门用来召唤帮工,只要附近有空闲的人听到,那么一定会主动赶过来。
“我去外面等他们!”少女飞快地跑了出去。
哨音很快接着响起,果然没过多久,她就带着几名魁梧壮实的布衣汉子回来了。
他们带来了五辆独轮车,并且将车子直接推到果林里面,在绿柳的指挥下拣拾地鳖虫壳。
这些布衣汉子们看到满地的地鳖虫尸体,全都惊叹不已。
还有人将带来的竹梯架在果树上,开始采摘已经成熟的碧辰果。
碧辰果从开壳到完全成熟需要近半个时辰左右,果肉从玉白色转为青碧色才能摘下,如果没有经验肯定不知道如何判断。
不过摘果的帮工都是老手,他们能够一眼看到茂密的枝叶里间成熟的果实,并且轻轻松松地采摘下来,手法动作极为熟练,显然是有着无数次的经历。
有了这批帮工,无疑让秦云和绿柳省了太多的辛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