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抓青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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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半个月,於瑞秋都没有出远门。
除了拿银子去里正家拿回房产的红白契外,还和胡娘子,黄水儿专程上山采了一回樱桃与枇杷。
於瑞秋用多余的樱桃做了樱桃酱,整整两小坛,还用枇杷做了枇杷酒,有三大坛。
於瑞秋原来并不懂得做这些的,但是奈何这娃是个小说迷,在大学和工作的时候把大量的时间都浪费在看小说上,看到文中有美食的时候都会度娘一番,然后自己试验,久而久之,厨艺也有所见涨,最明显的特征是,於瑞秋是岭南人,平常爱吃粉,面很少吃,但是穿过来后,很快就会用面做主食,这除了原主的记忆作用外,还有於瑞秋上辈子乱“涂鸦的”结果。
这半个月来,於瑞秋每天早上去都会在菜园子里忙活一阵,除了种下上次赶集买到的种子外,还给菜地施肥、捉虫,浇水。
捉虫是於安然每天早晨必做的工作。虽然菜园子里种有嘉草、莽草,也撒有石灰,但是效果却没有农药佳。所以於安然每天早上都会和於瑞秋一起捉虫。
翻开菜叶,寻找虫子,然后用筷子把虫子夹到罐子里,拿去喂鸡。
於安然刚开始的时候对这菜虫子很好奇,总是自己用手捉。拿起胖胖的小青虫放在自己柔柔嫩嫩的小掌心,咯咯笑,还会邀功,每捉到一条虫子,都会喊道:“娘,我又抓到虫子了。”於瑞秋提醒他几遍要用筷子抓,然而第二天他还是用手捉。
於瑞秋想再提醒他一遍,却忽然想起了以前QQ空间很流行的一篇转载文章—《中国婆婆在美国》。文章中讲到:一个中国婆婆到美国目睹洋媳妇教育孩子的故事。
有一次,孙子把裤子穿反了,中国婆婆想帮他换,却被洋媳妇制止了。她说,如果他觉得不舒服,会自己脱下来,重新穿好;如果他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那就随他的便。孙子出去和邻居家的小朋友玩,没多大会就气喘吁吁地跑回家,对洋媳妇说:“妈妈,露西说我的裤子穿反了,真的吗?”露西是邻居家的小姑娘,今年5岁。洋媳妇笑着说:“是的,你要不要换回来?”孙子点点头,自己脱下裤子,仔细看了看,重新穿上了。从那以后,孙子再也没穿反过裤子。
然后於瑞秋就不管於安然了,让他自己用手捉。大部分青菜虫对人体是无害的,但是有少部分青菜虫碰到手后,整个手会奇痒无比。
於安然用手捉了三天的菜虫后,这遇到了这种虫子。
“娘,娘,虫子咬我了,手好痛,好痒。”於安然举着小手,跑到她跟前,眼含两泡泪,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於瑞秋看到他这样子,觉得可气又可笑,拉着於安然的红肿的手看了看,道:“娘带你去看大夫,擦了药膏就好了,然然忍住痛,不要抓,越抓越痒。第一次捉虫的时候娘就跟你说过了,这菜虫有些是咬人的,你不听,现在知道痒痛了吧?所以然然以后听别人的意见的时候,要思考别人说的正不正确,自己再决定采不采用。而且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现在不要哭,乖乖的让娘抱你去看大夫。”
小包子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乖乖由於瑞秋抱着去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