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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相对论万毒之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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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想让它被万毒之王吃掉,在它有能力战胜万毒之王之前,最好别让它离开身边百米之内。”

闪电貂一样将他那话听在耳中,完全听懂是不可能,但现在却有可能懂了不少。

自从秦朝卜了那一卦,在钟灵身边百米之内,闪电貂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

但钟灵知道,就像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老呆在家里,它更加向往百米之外的自由。

钟灵偶尔还是会给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但因为骗不了彼此间长久形成的感应,很容易引它反感,只好让木婉清或母亲帮忙秘密跟踪、保护它。

不好经常麻烦别人,所以只好偶尔为之。

秦朝觉得钟灵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响了武功的修炼,所以书中闪电貂的死并不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现在还活着并不是对钟灵只有好处,没什么坏处。

知了书中闪电貂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若不想办法拯救它,良心越来越感到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有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害人,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引诱。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随便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跟毒物混一块,就不怕不毒了。如果还觉得不够,就在臭水沟里随便捞些加入进去。如果还嫌不够,再磨些金属粉加进去。总之下毒容易解毒难。

毒死容易,救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太容易入门!太容易制毒!太容易害人!

书中的无涯子有可能先是练功走火入魔,再加上中了剧毒。又接二连三中这毒那毒,然后就有了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在他面前或许不值一提,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而且不怕毒不死。不怕没解药,只求管用就好,那就容易多了。

回到现实中,就算丁春秋那种人的毒功对无涯了不管用,对自己不管用,对自己身边的人难道也不管了么!眨眼就毒死了还不是最可怕,最怕就是……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

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秦朝不好坐在家里干等,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做那诱饵。赌上一赌。

只一句话,闪电貂便如愿以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钻入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

秦朝从此多了个宠不起的宠物,总比让它继续呆在外面害人要好。

此举至少让不少人逃过一劫,但具体是谁。事实已经无法证明了。

要证明就要死人了,闪电貂也只好像书中一样死了。现在,闪电貂第一时间就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却不知逃过一劫,命运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负,这诱饵的工作都很难胜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来惹秦朝。还特记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袭。

那黑皮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白葫芦。

这出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把那成就了书中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了。

书中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刚一出场,就又倒了大霉。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它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

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闪电貂会不如它的情况下。秦朝冒险试验了一回,只是随便在它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闪电貂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绝不可能是完全不信,更加地见猎心喜罢了,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

有自己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那毒手。

闪电貂原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万毒之王’听起来恐怖,但若不是亲眼见识,少不了对它抱有怀疑和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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