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羊肉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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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受够了某点这个坟墓。今天看鱼人的贴身校花,写了三千多章,我的老天,我写三百章都感觉词穷了。那些写一千多万字的,真是令人仰望。今天四章,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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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到了四月,草长莺飞。
去野外踏青的青年男女把飞莺吓的不敢降落。
醉仙居是一处青楼而不是酒楼,里面的饭菜当然也是绝佳的。
周生刚到就被人迎进去,在陪的有诸多士子王孙,不过这些都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他的视线,打量了一会那主人,接着就又放在舞女身上。
这是教坊里的一处产业,大部分歌妓都是那些罪官的家人,官宦小姐,知书达理,现在操持贱业为生。
半生富贵,半生贫贱,不外如是。
李治是一个很有抱负的青年,他很严肃,如果可能,他是一位明君,不过这不关周生的事情。
吃了个半饱,周生就已经走了。
……
……
奢华的青楼里,依旧歌舞升平。
“殿下,这人如何?”
李治的面色浮出与年龄不相称的平静,摇头说:“是个聪明人……”
周生现在就被李二放在风头浪尖上,扯入这种皇权争斗中,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轻易站队。
李治只是一个皇子。虽然太子死了。可是他的老对手魏王李泰依旧还生龙活虎。站错了队。就代表必死无疑。当然,这只是对其他的客卿说的。
周生强大的武力,可以让李二对他虎视眈眈。这些皇子就算成为下一个李二,他不认为能对他怎么样。
怎么杀他?
下毒?还是大军围攻?
没用!百毒不侵。
……
周生要走,是感觉到有人要等他。不是有先知之明,而是昨晚就有人送去了请帖。
李治出马了,那么李泰肯定不会干坐着。
……
……
一处羊肉摊,羊肉的腥膻气很诱人。
白气腾腾的浓汤。用筷子压上棵青菜,咕嘟咕嘟,太香了。
羊杂汤适合泡饼,羊肉最好涮着吃,羊骨用来熬汤最佳。
卖羊肉的是一个老人,系着油腻的围裙,抓一把葱花,放到刚出炉的大碗羊杂中,让羊汤的热量把葱花焖软。
老人的动作很麻利,他的生意也很好。
周生很轻易的就找到了那个微胖的青年。他的面貌与他老爹差不了多少。
而且,自身的气质也与周围的食客不同。鸡立鹤群。不!鹤立鸡群。
这是一只高傲的鹤,现在却低下了脑袋,宁愿钻在鸡窝中,因为他感觉,这样对一只鸡来说,是很大的尊重,容易收买鸡心。
那只鸡,当然是周生。
不过这只鸡,不是他认为的小母鸡,也不是大公鸡,是一只大火鸡,能与鸵鸟比个头的大火鸡,比鹤更加强壮的……鸡!
……
……
不管是什么鸡,都是用来吃鸡肉的。可是鹤吃不了鸡肉,能吃鸡肉的都是狡猾的黄鼠狼子,或者身躯天生强壮的老虎。
李泰吃的很快,筷子挑着碗里的羊杂,让温度快些下降,细细的吹了吹上面的白雾,然后吃掉一大口。
羊肝,羊肠,羊肺,羊肚。
他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易近人,尽管,他已经是很平易近人了。
不过再怎么表现,再怎么假装,这依然是一只鹤,它可以装成是一只鸡,可是骨子里依旧是鹤!
实际上,他讨厌羊肉的腥味,更讨厌路摊上的不干净,可是他依然表现出自己很享受这种生活。
……
在对面,有一碗放了很久的羊汤,所以温度已经不烫了,可以吃了。
小小的一碗羊汤,足以说明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如果是怀才不遇的客卿,早就卖命知心了。
周生坐了下来,吃了几张有些硬的饼,配上羊汤,吃了个肚儿圆。
……
他喜欢这种味道,这种饿肚子的感觉,这才是一个人该有的感情。
吃饱,身上带着膻味,这是免不了的,过会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