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藏金(2 / 2)
“金...一点金子而已。”
丁宁顺手打开,里面确实是金子,不过并不是金砖,而是一些金首饰,有戒指、项链、耳环等乱七八糟的一堆,大约有一公斤左右。
这并不是被抢走的金首饰,而是黄志翔这些年来将一些毒卖给附近的人,那些人又没有钱,就拿金首饰的教义,这些年积攒的。连阮秀贤都不知道,却被丁宁发现了。
黄志翔百思不得其解。丁宁怎么就能知道衣柜后面有暗门呢?
丁宁当然也不会和他解释什么,将这些金子统统的收入了空间戒指中。
黄金可是好东西。在丁宁手里就更是意义非凡,甚至比白银还要好用的多。
黄金大锤暂时打造不成也用不了,可是丁宁却盘算什么时候炼制一条金鞭,如同打神鞭一般,迎风就打,一打一个准,偷袭还是正面进攻都是绝品利器,如果他神念能够外放到二十米,再有一条金鞭的话。管他什么男爵伯爵的,保管一鞭下去让他万朵桃花开。
当然炼制金鞭需要的黄金也不少,这一公斤不说九牛一毛也起不了大用处,暂时留着吧。
收走了这些黄金,将那些钞票也装好,至于黄志翔这里的一些毒定则是一把火烧了,留着也是害人。
之后二人去了车库,开了一辆吉普,黄志翔还能勉强驾车。驱车开往山萝省。
黄志翔开着车,不时的偷看丁宁。
这个中国人太神奇了,好像他有一个单独的空间,可以随意的将东西收起来。又可以随意的拿出来,那把长枪此时就已经不见了,而他又拿出了一些红酒和烤肉在那里享用起来。
丁宁看他在看。笑了笑:“这些东西你不吃也罢,你是要喝血的。”
“其实。偶尔吃一些也还是感觉不错。”黄志翔还试图让丁宁给自己一点吃的,吸血鬼也是会饿的。
丁宁却没有一点这种意思。一路上只管自己享用,吃饱了他就靠在靠背上休息,完全不担心黄志翔会逃走。
黄志翔琵琶骨被锁,想逃也逃不掉,忍着疼痛,车子跑到了第二天的中午,终于进入了山萝省境内。
山萝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到处都是热带的丛林,闷热潮湿,车子行走在山间的路上简直就是遭罪。
也多亏了有黄志翔开车带路,要丁宁自己找的话,恐怕根本找不到正确的道路。
丁宁也是闷得慌,就问黄志翔:“你们的男爵大人平时就呆在基地里吗?那个给予他血族身份的伯爵你见过没有?”
“是的,他就在基地里面不出去,至于那个伯爵大人,我也只是听说而已,从来没有见过,男爵大人不允许我们这些手下打探他的私人信息。”
“哦,他还有多少你这样的手下?”
“不多,算我才只有四个人,其中两个女人在男爵的身边,是他的情人兼保镖,还有一个也在外地,负责金三角那边的生意。”
“那两个女人的实力如何?”
“比我还要略强一点,他们在男爵大人的身边,得到的好东西比我多。”
“现在距离那个基地还有多远?”
“嗯....大约五...五十公里。”
“我听说血族都是很忠诚的,尤其是对于赐予他血族身份的人,是永远不会背叛的,有没有这样的事情?”
“这个...都是传说罢了。”
丁宁看了一眼略显紧张的黄志翔,神念悄悄外放,能够感受到他的心脏跳动的很异常。
人只有在说谎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丁宁的心里有了数,看了看吉普车上面的高音喇叭:“你们这种喇叭如果喊一声,多远之外能听到?”
“我们的喇叭是特制的,专门在丛林之中使用,喊一声的话,五公里之内都能听到。”
“那如果你此时大喊一声,如果基地就在五公里之内的话,是不是我就暴露了呢?”
丁宁笑吟吟的,可是看在黄志翔的眼里却如同魔鬼。
他怎么看穿自己的心思的?
黄志翔再也顾不得许多,一把抓住了高音喇叭打开,就要大吼一声。
“噗!”
银光一闪,他的头被死死的钉在了车门上,丁宁收回枪冷笑一声,伸出左腿踩死了刹车,然后将黄志翔的尸体拖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自己坐上了驾驶位置。
将车子开到了一处山沟处,丁宁迅速跳车,任凭车子滑入沟里。
做完这一切,丁宁抬眼往前望去。
道路上已经有了一些车辙印记,分明就快到阮秀贤的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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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更到,本章为本书盟主【墨家ヾ追月】加更。(未完待续。。)</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