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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七在正经说话时,语气总是平淡不宣扬,在加上柔柔的声音,听在人耳里,只觉舒服。
可说这话时,却引得百里慕侧目。
语气虽平淡,没有狂傲的此举,却带着发自内心的不屑与高傲。
人呢?
是啊,树干都能穿出一个洞,人?人当然是只能被削掉脖子刺穿胸口。
比剑要锋利,比刀要坚硬,比任何东西都简单。
只要使用者运用的好。
他忽然再一次感叹,眼前的女子当真是不能小觑!做得出如此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更能捡自己的长处做自己能用的东西。胜过任何一个女子的聪明才智。就算她没有真正的上过战场杀过人,也没有真正面对什么生死,可这样,已经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不是?
感叹良久,又觉得。他,真是找到宝了!
“给你吧,我拿着没用。”初七忽然说,百里慕听言一怔。又听她说:“我天天在这大屋子里,谁敢进杀神王府抓人杀人?我没危险呢,给你吧,你是战神哦……给你个好的武器让你见一个杀一个。恩?”说着,一脸明媚地望着他。
“七儿……”喊出一个名字来,又再说不出什么。
当初,他把金蚕丝给她时也是这么跟她说的——拿着没用。
“还有唷,拿着它就跟看到我般,正所谓,见物如见人……咯咯……”说着说着,初七又觉好笑地自顾自捂嘴笑起来。
百里慕本不想拿,可是,就如她说,见物如见人。
这手镯,不就是她第一次送给他东西么?
为他做东西……
这感觉,真好!
然后,也便接受了。
两人一起开始很有兴致地给这武器取名字,商量了几乎两个时辰,才决定,它叫“暗初”。
名字的来由很简单,暗金色,初七。
两者合二为一,便成了“暗初”,有意义却也好听。
实际上,初七本做那武器,是想自己用,可是越到后来,却越莫名地觉得,东西该给他。想多了,便认为给就给吧,给他也理所当然。因为材料是钢的原因,所以手镯颜色并不鲜艳,可这在初七眼里却愈加满意。
男人用么,就算百里慕长相阴柔魅惑,如女人,但是他是男人的事实改不了不是?戴手镯本就有点怪异了,若带个红色粉色的,恐怕被人认为变态了……(⊙﹏⊙b汗)
总而言之,最后手镯戴到他手上,感觉出奇地好。
不觉得矛盾,不觉得奇怪,袖子本来就是又大又宽,并不会随时都暴露在外人眼中,偶尔露出,也只是让人觉的,人与物搭配上,又多了另一种风情。
好看啊好看。
初七感叹不已。
百里慕在某一瞬间,心情也格外地好。
早朝时,那皇帝堂兄怕是又被某人蛊惑了,一道圣旨,不仅要他择日娶玄武公主为正妃,还让他翌日大早带着禁卫军送玄武国使者出城十里,只因为,玄武贡品丰富另他龙颜大悦,所以赏赐这等荣誉。、
荣誉便是,堂堂杀神王屈尊降驾送他们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