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湘云大婚(2 / 2)
揉着额角走出珍宝阁,采薇马上唤出鹦哥,让它去寻找那套头面的下落,不管是谁买了它,她在给人家添上点儿银子买回来就是了,既然是给人家的大婚礼物,就理当送人家喜爱的才对。
没多久,鹦哥儿就飞回来了,叽里呱啦的告诉采薇:“主人,是理国公府的莫子离公子买下来的,如今藏在他的书房里。”
采薇“噗嗤”一声笑了,这个莫子离,大抵是在哪个下人的耳中听闻自己未来的娘子喜爱这套头面又没钱买,所以巴巴的买来讨娘子欢心的,看来,这个子离公子倒是一个懂浪漫的,倒是她跟着瞎搀和、瞎操心了。
次日,采薇坐着车子去了建安侯府,去看望即将出阁的湘云,她也已经定下了日子,下个月也要出阁,按例是不能参加宴会什么的,所以,她便提前一日来看看她,顺便把准备的大婚礼物送给她。
即将嫁人,湘云显得很紧张,见到采薇时还傻傻的说:“采薇,要不你帮我我逃跑吧,我不想嫁人,我好害怕……”
采薇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将自己的贺礼递给了她,笑着调侃说:“我要是你啊,就等大婚完了,收完贺礼再跑,现在跑多吃亏啊,别的不说,就说那套紫罗兰玉的首饰吧,那可是价值七千三百两的东西啊,人家巴巴的买了去等着送给你,偏你又跑了,岂不是可惜了东西也白瞎了人家的那份儿心思吗?”
湘云懵懵登登的说:“采薇,你在说什么?谁买了那套头面要送我了?”
采薇“嗨”了一声,拉着长声道:“还有谁,自然是理国公府的子离公子啊,你说他大男人买了这么一套头面,总不会是留着自己戴吧。”
说完,掩着嘴巴吃吃的笑起来,又指了指湘云手中的盒子,说:“我本是想拿那套东西给姐姐做贺礼的,可惜被人夺爱了,就只好拿这个将就了,姐姐可不要嫌弃啊。”
湘云终于明白了她在说什么,顿时羞红了脸,她赶紧低下头,打开了采薇送来的盒子,装作看礼物的样子,以掩饰自己的窘态。
采薇送给她的,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美乐珠,大小和莫皇后的那颗不相上下,橘黄色,圆润温腻,散发着柔和的淡光,细看之下,还会在珠子上看到火焰纹路的构造,当真是美极!
“采薇,这珠子一定很贵吧,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湘云抬起头,感动不已的说。
采薇笑道:“瞧你,说远了不是?咱们是好朋友,这份情谊是多少钱都衡量不了的!”
“嗯,你说得对,咱们是好朋友!”
湘云重重的点了点头,圆圆的眼睛亮亮的,似有水花……
……*……*……
第二日,湘云和莫子离大婚,穆家人一大早就前往理国公府去吃喜酒了,按例采薇这个待嫁之人不能去,只好留在家里,无事可做之下,便去空间种药了。
‘义善堂’医馆开了好多天了,并不赚钱,入不敷出都办不到,没办法,京城里的穷人太多,每日医馆里施舍出去的药材所值的银子远比赚来的银子多的多,因此,为了降低损失,采薇特意开空间开辟了一块地,专门儿用来种各种常见的药类。
长眉和鹦哥儿在一边儿帮忙,鹦哥提议说:“主人,待会儿咱们在多酿点儿酒吧,反正咱们这儿果子和花儿都多得是。”
采薇抬起头,瞥了它一眼说:“无须多酿,酒喝多了不好,既能伤身,又能乱性,还容易移了人的性情,使人堕落!”
鹦哥望了望天,说:“我是鸟。”
采薇低下头,一边干活儿一边儿说:“是鸟就该去吃虫子,待会儿中午煮鸳鸯火锅没你的份儿了。”
长眉在一边儿吱吱吱的笑起来,幸灾乐祸。鹦哥委屈的说:“主人,您不该这么对我,我要吃火锅……”
采薇说:“去理国公府看看,看看他们都在干什么,有没有人整幺蛾子什么的,看到了报告给我,若是你表现得好,火锅自然会有你一份儿的,若表性不好,呵呵……”
“表现不好,就让它吃虫子!”长眉补刀。
话没说完,鹦哥已经‘扑棱’一声飞出去了……
……*……*……
青县,逍遥山庄
这几天,达鲁管家的精神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大汗中意的女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跑了,被派去抓他的人至今生死不明,还好他探出了这女人的底细,这女人曾支持梨香院的鸨儿到岭北去开妓院,还对赡养堂的小崽子们说她下个月还会再来,由此可见,他还是有机会在抓住她的,否则,大汗定会活剥了他的皮!
不过,大汗也的确因他没抓到那女人大发雷霆了,要不是大汗的生母萧夫人帮着他,这会子他十有*已经不在了,所以,他必须集中全部精神,盯紧那个什么赡养堂,又派人去了岭北的王城盯着,连沈知县家都被他布下了眼线,他自己则盯着青县的几家比较大的青楼,甚至住在了里边,就等着那女人来了……
萨克努大汗因为采薇跑了的事儿动了肝火,甚至还打算亲自去青县等着捉她,只是没等走,宫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将他羁绊住了。
来者乃是大晋国的太子,不过,貌似现在不是了,他残了一条手臂,人也清减了许多,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南宫适的身边儿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汉子,那汉子三十多岁,表情冷漠,话也不多,但却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萨克努不是会寒暄客套的人,见到了废太子南宫适,哈哈哈的笑起来,毫不避讳盯着南宫适的胳膊,幸灾乐祸的说:“怎么?太子殿下,被南宫逸那小白脸儿斗败了?”
一直高高在上的南宫适被奚落讽刺了,他的血呼唤的往上涌着,额角上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忍了半天,他艰难的说:“没错,我败了,特来投奔大汗麾下!”
萨克努向后一仰,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哈哈的笑着说:“我辽丹不养没用的人,你对于本王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本王要你何用?”
南宫适说:“大汗雄心壮志,必不会满足只统治辽丹这么一方土地,大晋沃野千里,物产丰富,适愿助大汗一臂之力,帮大汗夺取大晋。”
萨克努“嗤”了一声,冷笑说:“本汗刚刚登基,辽丹内部未定,天下百废待兴,你从哪儿看出本汗要跟大晋打仗了?还是你想本王倾一国之力帮你报仇呢?”
锦重拱手说:“大汗,您英名盖世,乃是草原的金刚,是天下人所仰慕的英雄,然则大晋皇帝无礼,屡屡戏耍于您,让您成为天下的笑柄,他先将许给大汗您的安乐公主订给了南宫逸做妃子了,又将跟您有了夫妻之名朝阳公主劫走,如今换了个封号,要别嫁他人,如此种种,难道还不足以让大汗横扫大晋,一血前耻吗?”
“眼下,我们殿下眼下虽然败落,可在大晋还是有一定根基,若大汗跟大晋两军交战时,我们殿下定会鼎力相助,已完成大汗平定天下的心愿!”
萨克努森森的笑着说:“我萨克努从来就不在乎名声和面子,只要得到我想要的就好,你们的朝阳公主本汗根本不感兴趣,她换不换封号,嫁不嫁人本王不在乎,至于安乐公主,呵呵,她早晚都第本汗的女人,无须大动干戈,本汗也有办法抓住她,所以,你们两个愚蠢的家伙可以滚了!”
南宫适愕然的看着对他们下逐客令的萨克努,问:“大汗!您真的不想一统天下吗?”
他不相信萨克努会没有野心,这个野兽似的家伙,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野性,他就不信他会没有野心。
萨克努嘲讽的笑起来,带着伤疤的脸上显出几分阴狠。
“本汗有没有野心,跟你这条丧家之犬没有任何关系,你连自己唾手可得的皇位都没保住,又有什么资格来帮本汗成就大业,蠢货,下次再想借刀杀人时,选一个和你们一样愚蠢的人下手!”
“大汗!”
南宫适还想要说什么,却被锦重制止了。“殿下,多说无益,咱们还是走吧!”
南宫适咬了咬牙,一甩袖子,愤愤的出去了。刚走出王宫,南宫适忽然爆发起来:“舅舅,孤要回去,孤再也不想像丧家之犬似的被人驱逐、被人瞧不起,孤要跟他们决一死战!”
锦重冷冷的说:“殿下,我等历尽千难万险才逃出来,为了逃脱,牺牲了我们多少死士,这会儿殿下竟然意气用事,不顾大业,想要回去送死,若殿下执意要回去,就请自己回去吧,恕锦重不能追随您去白白送死!”
南宫适激动的说:“舅舅,咱们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孤何尝过过这种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日子。”
锦重一边走,一边淡漠的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不想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殿下想成就的是千秋大业,必得能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若殿下没有这份恒心和毅力,只怕能等到时机到来,自己就被憋屈死了,还何谈大业?”
他的表情始终很平静,只负着手,安静的走着,一点儿被羞辱的尴尬和愤怒都没有,仿佛刚刚被奚落、被驱赶出皇宫的人不是他似的。
南宫适似乎也被他的淡定也影响到了,走了一会儿,握着拳头说:“好,孤忍着!”
……*……*……
采薇和长眉种完药,就去酿酒了,她摘了许多熟透了的果子和许多快开败了的花,准备多酿些酒,去灵溪里打水的时候,意外的在灵溪里捡到一根白玉簪子。
那根簪子的玉质莹润剔透,细腻如羊脂,只是簪子的做工却实在不敢恭维,她拿着那根簪子,想象着是哪个坑爹的玉雕师父,白白的糟践了这么难得的一块儿好玉。
忽然,她觉得那簪子有些眼熟,仔细一想,一下想到了那次在青县吃烤鸭时,狗蛋儿曾在地摊儿上给她买了一支造型跟支一模一样的簪子,只是那根簪子的用料很不好,是那种有绺有裂杂质很多,勉强能称之为玉的玉,跟她现在手里的这根簪子简直是云泥之别。
因为那粗糙的东西是孩子的一份心思,她还是勉为其难的戴了几天,只是后来不知被丢到哪儿去了。
她将捡到的这根簪子放在眼前,仔细的瞧了一会儿,终于确定它就是狗蛋儿买给她的那支,显然,这根簪子是她无意中掉到灵溪里,被灵溪的水给进化了,变成了一支莹润洁白的上等好玉!
灵溪竟然还会有这种功能!
采薇简直对空间无所不能的能力叹为观止了。
她当即起身出了空间,连酒都顾不得酿了,直接吩咐备车,一径去了自家的珍宝阁!
冯掌柜见东家来了,急忙堆着笑脸儿迎过来。
“东家,您来了!”
采薇‘嗯’了一声,在一楼针对下层妇女的柜台前溜达起来,走了一圈儿,她指着那些带着杂质的便宜玉说:“将这些都给我包起来,我要带走!”
冯掌柜愣了一下,想不通东家要这些破烂儿做什么,但东家的事儿不是他能打听的,因此,怔忪片刻后,急忙招呼女伙计过来,帮东家打包。
采薇带着那些玉离开了,打算把这些破玉放进灵溪里看看,若灵溪真个有能把杂质玉变成上好的好玉的功能,她就得再多开一家铺子了……
走出珍宝阁不久,刚上车,鹦哥边吃边说的声音传来了。
“主人,这边好热闹啊?有好多好吃的。”
这会儿,它正坐在南宫逸的桌子边儿上,大吃大喝着,南宫逸一边儿跟同席的人交谈,一边儿精心的喂着鹦哥儿吃东西。
同席的还有季太后的侄孙季公子,大将军府的嫡长公子李公子,理国公府的莫子净、莫子期、翰林院的掌事韩志才、应天府的府尹赵宏旺,以及穆仲卿和太子南宫逸等……
酒过三巡,韩志才笑呵呵的对穆仲卿说:“仲卿,上次愚兄跟您提的那件事儿您考虑得如何了?”
他所说的,乃是让穆仲卿经翰林院做翰林院编修之事。穆仲卿却为难的说:“多谢韩大人厚爱,此事在下已经考虑过了,仲卿只是一介秀才,并无功名在身,怕是不配到翰林院任职!”
“嗨,瞧仲卿说的!”
赵府尹笑道:“自古英雄不问出身,据说咱们大晋国开朝的宰相还是木匠出身,连秀才都没考中呢,仲卿兄的身份可比咱们开国丞相高多了!”
韩大人看了一眼太子,又偷眼看了一眼莫子期,随后笑眯眯的对穆仲卿说:“就是就是,仲卿就不要推辞了,明日就来翰林院报道吧,也好帮帮愚兄!”
太子的一只手肘撑着桌子,像是没听到他们的话似的,懒洋洋的喂着那只鹦鹉,那鹦鹉当真能吃,一条比它还大的鲈鱼,几口就吃进去了,真不知它把鱼吃哪去了,而且竟然会喝酒,还把鸟头伸到了太子的酒杯里喝。
不过,太子似乎并没有怪罪,反倒带着好笑的表情看着那鸟,一副慵懒随意的样子。
穆仲卿被赵大人和韩大人轮流的劝着,不知是动了心思还是怎么的,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只说回去考虑考虑。
一直在一边儿沉默的莫子期忽然开口说:“赵大人说得很对,自顾英雄不问出身,既然木匠都能当丞相,堂堂的秀才当一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又有什么不配的呢?”
小女婿开腔帮岳父说话了,大女婿自然不能被比下去,当即也道:“我府里倒是有几个擅长做生意的管事,明日便派到八福酒楼一个当掌柜吧,岳父既然读了半辈子的书,荒废了也是可惜,就进翰林院去任职吧!”
嚯,还没成亲就叫上岳父了,同席的几个人都表示很惊讶,太子殿和穆秀才倒是淡定的很,像是他们平时私下里已经这么称呼好久了似的。
莫子净笑道:“呵呵,若是伯父到翰林院去任职,下个月太子大婚,太子妃就是朝廷命官家的官小姐出身了。”
这句话,成功的说动了穆仲卿一颗摇摆不动的心。
他当然想给女儿一个最体面的身份,自古士农工商,商人是最最低贱的,是社会的最底层,他虽然不介意自己是什么身份,但却不能不介意他的身份给孩子们带来的影响。
未来的太子妃,出生于商户之家,会被被人瞧不起的,也会被有心之人进行人身攻击,说不定还会有身份高贵的女人妄想取而代之。
虽然他不怀疑南宫逸的人品,但他还是不希望女儿的婚姻中出现什么让女儿不开心的事,所以,在莫子净说完这句话后,就果断的答应了韩大人的请求,同意明天一早就去翰林院报道、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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