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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蛇颈龙 【本章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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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还对一旁的几位妇女说让他们去帮忙做饭,做丰盛点。

“简单点就行。”

“那怎么行,昨天你走的早,没有在这里吃晚饭,这次怎么也要让你尝尝我们部落的晚餐。”

“那好,就听你的安排。”

既然鹿角都这样说了,郑经也不在说什么。

“行了,你们这些孩子别跟着了,都回家去。”

把跟在后面的小孩子赶走,鹿角带着郑经进入屋内。

鹿角今年有五十三岁,有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在圣保罗上学。

他的妻子在一次探望孩子时,掉进了亚马逊河中。

好巧不巧的是,那片水下正好有两只黑凯门鳄。

“今晚你就住在我这里吧,我这里还有空房。”

鹿角带着他参观了一下房子,然后把他带到了一个房间中。

“这个房间是我儿子以前住的地方,我长长打扫,很干净。”

郑经打量了一下房间,就像鹿角说的那样,房间很干净,两个原木柜子紧挨着墙壁放着。

在床头的位置,还放着一张书桌,书桌很干净,上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最让郑经高兴的,还是那张木床。

来到这里郑经才知道,印第安人睡觉都是睡在地上的,在地上铺个床铺就是一家人睡觉的地方。

凯佐尼亚村因为有很多游客停留,那里家家户户也睡上了床。

刚才看到鹿角的房间,郑经就看到房间中就没有床。

本来郑经以为今晚要睡在地上了,谁知道这里居然还有一张床。

“这合适吗?”

“没事,你放心住,想住多久住多久。”

鹿角还以为郑经在担心他儿子回来,安慰他让他放心住在这里。

看到鹿角把背包给他放在书桌上,郑经也没有再说什么。

给郑经安排好房间,鹿角高兴的不得了。

“来,咱们先坐一会,晚饭马上就好了。”

郑经盘坐在地摊上,看着鹿角,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鹿角酋长,我这次来除了想在这里待两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一看你昨天让我看的那本书。”

鹿角给郑经倒了杯咖啡,递给他,说道:“书?你是说昨天那本书是吧,没问题,吃过饭就给你拿出来。”

听到郑经要看那本书,鹿角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那本历来酋长记载的大小事情,鹿角都已经看过了,里面也没有什么隐秘的事情。

别的不说,就说昨天郑经看到的那篇记载,蛇颈龙,这不搞笑吗,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恐龙这种东西。

鹿角对这些记载是不相信的,毕竟这记载也太魔幻了。

两人说了会话,很快就有部落中的女性把食物给拿了进来。

看到已经做好了饭,鹿角停止了说话,招呼道:“来来来,吃饭吃饭。”

晚饭很丰盛。

砍羊肉,鱼肉,还有猪排。

更让郑经惊讶的还是有一盆烤的滋滋作响的猪骨头。

没错,就是猪骨头。

这还是郑经第一次在印第安部落见到这种吃法。

鹿角看到郑经好奇的看着猪骨头,笑着说道:“怎么不吃啊?”

“我是在想这个猪骨头要怎么吃。”

原来是这样。

“我给你演示一下。”

鹿角从盆子中拿出一根手臂粗的骨头,然后拿起一把铁锤用力的一敲。

就听见“咔嚓”一声,猪骨从中间断开。

“你看,就是吃里面的骨髓,这里有蘸料,你可以试一试。”

鹿角用一个细小的勺子,从骨头里面挖出一大块白花花的骨髓出来,然后放进面前的蘸料碗中。

看到这个吃法,郑经有样学样,拿起一根猪骨用锤子敲开,然后用勺子挖出来,放进蘸料碗中。

等到骨髓蘸满了蘸料,郑经把变了一个颜色的骨髓放进嘴中。

唔!

味道不错,意外的好吃。

骨髓没什么说的,就说蘸料,辣、咸、酸三种混合的味道,让本来平平无奇的骨髓变得美味起来。

虽然好吃,但是郑经还是没有吃太多,毕竟骨髓这东西吃起来太腻味了。

吃完晚饭,鹿角酋长又端出来一盘水果。

“来,吃点水果解解腻。”

水果是这里最常见的水果,郑经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也吃过不少。

甜甜的,汁水很多,味道有点像苹果,吃起来很不错。

吃完饭后水果,鹿角让郑经稍等一会。

看到鹿角进入里屋,郑经猜测他应该是去拿那本书去了。

果然,等到鹿角出来,郑经就看到他双手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

鹿角把书籍放在桌子上,说道:“这本书太沉了,一只手还拿不起来。”

“你拿去看吧,看完了在给我就行。”

鹿角把书籍推给他,揉了揉手腕说道。

郑经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本书的书皮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

看皮毛的厚度,应该是三层皮缝合到一起了。

这本书能保存的这么好是真的不容易。

鹿角看到郑经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就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把书拿到房间去看吧,明天我带你好好看看我们部落。”

上次过来,因为时间的关系,郑经只是大致的逛了逛。

并没有像在格鲁部落那样仔细的游览一遍。

鹿角已经决定了,明天就给郑经举办一场篝火晚会。

篝火晚会在他们部落中是很神圣的,主要用来欢迎客人和狩猎。

“酋长早点睡,我先回房间了。”

郑经拿着书,给鹿角说了一声就回到了房间。

回到房间,郑经打开灯,期待的坐在床上。

把书放在桌子上,郑经打开书籍,第一页是扉页,是麋鹿部落的创建者麋鹿酋长写的话。

一共两行字,用印第安语书写。

翻译成中文就是:希望后来者对万物保持谨慎,带领族人永远的在这里生活下去。

最后一句话郑经能理解,可是第一句对万物保持谨慎是什么意思?

郑经想不明白。

把扉页翻过去,第一页记载的事情就是麋鹿酋长写的。

上面记载了麋鹿部落的创建和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事情。

郑经往后翻了三十多页,都是麋鹿酋长关于部落的事情。

直到翻看到第七十多页,郑经被红鸥酋长写的一件事情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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