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政府和军队改制(2 / 2)
原来的苏安所部抗日救国军也正式改名为东北地方守备军,在名义上接受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的管辖。不过一切军政大事,还是由苏安直接管辖。
苏安就任东北军政委员会委员长之职,刘奇、王德林、唐聚五、张明贤、李明薰就任东北军政委员会副委员长之职。
东北军政委员会下辖两个独立的部门,一个主管政治,一个主管军事,分别是东北政务委员会和东北地方守备军司令部。
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由苏安担任,副委员长由王德林、唐聚五担任,秘书长由李明薰兼任。主要行政事物由东北政务委员会秘书长李明薰负责,全权向委员长负责。
东北政务委员会下辖内政厅、财政厅、警察厅、工业厅、商业厅、教育厅、交通厅、资源厅等。这一系列政府机构,负责统筹整个东三省的具体行政政策等。
各个省建立省政府,由东北政务委员会统一任命省长以及下辖各部门的领导,负责贯彻落实东北政务委员会的政策方针。
内政厅厅长依旧由唐聚五负责,财政厅厅长郑玉良,警察厅厅长张宗周,教育厅厅长乔俊成,工业厅厅长由齐农兼任,商业厅厅长由奉天城大商人于景至担任,交通厅长由吴荣寰担任,资源厅厅长由蔡运生担任。东北地区最高法院院长由孙宁担任。
奉天省省长王德林,吉林省省长唐聚五,黑龙江省省长马占山。
旅顺直辖市市长张明贤,奉天直辖市市长何德钰,长春直辖市市长白春国,哈尔滨直辖市市长暂时由刘奇兼任。
新义州地区由邓铁梅兼任地方行政,图们江地区由信任第十二师师长陈玉清兼任地方行政。
营口市市长韩金水,东边道王时庸,锦州市市长赵侗。
东北地方守备军总司令由苏安担任,副司令由刘奇、张明贤担任。实行军政分离,离开军队到地方担任行政职务的人退出军职。
东北地方守备军下辖参谋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等。参谋部参谋长由张明贤担任,副参谋长由李纯华、李春润担任。政治部主任由苗可秀担任,副主任由赵侗担任。后勤部主任由马跃担任,副主任由原负责海上运输的王越担任。装备部主任由潘易担任,副主任由祁致宗担任。
同时,也对东北地方守备军进行改革。时至今日,东北地方守备军共有步兵十八个师,另有特战大队、重炮师、侦察师、直属卫兵营等各一个。
成立军编制,扩大部队火力,增加机动性能,强化军的独立作战能力。每一个军下辖两个步兵师,一个独立骑兵旅,一个独立炮兵旅,一个侦察团,一个工兵团,一个辎重团,一个汽车营,以及野战医院等,每一个军共计五万余人。
第一军军长魏和尚,下辖原第一师、第十四师。原第一师师长由原第十师师长刘同轩调任,第十四师师长依旧由石磊担任。第一军驻防长春周围一带。
第二军军长刘奇,下辖原第二师、第十三师,分别由郭景珊和杨大眼担任师长。第二军驻防哈尔滨周围一带。
第三军军长孙秀岩,下辖原第三师、第十一师,原第三师师长由原第五师师长李子融调任。第十一师师长由原第十一师副师长王玉振升任。第三军驻防辽南一带。
第四军军长邓铁梅,下辖原第四师、第十二师,第四师师长由原第十一师师长孔宪荣调任。第十二师师长由原第十二师副师长陈玉清升任。第四军驻防朝鲜北部新义州、图们江一带。
第五军军长李风,下辖原第五师、第八师。第五师师长由原第十二师师长吴义臣调任,第八师师长由原第八师副师长邓六发升任。第五军随同东北地方守备军总部等,驻防奉天省城一带。
第六军军长孙铭武,下辖原第六师、第七师。第六师师长由原第十六师师长郑桂林调任,第七师师长由原第十七师副师长赵殿良升任。第六军驻防旅顺港。
第七军军长孙耀祖,下辖第九师、第十师,第九师师长由原第九师副师长顾冠升任,第十师师长依旧由原第十师师长王全一担任。第七军驻地洮南一带。
第八军军长王凤阁,下辖第十五师、第十六师。第十五师师长由杨虎担任,第十六师师长由原第十六师副师长耿继周担任。第八军驻地吉林东部、北部,辽宁东部一带。
第九军军长赵侗,下辖第十七师、第十八师。第十七师师长由原第十八师副师长魏国昌升任,第十八师师长依旧由孙振担任。第九军驻地锦州一带。
新编黑龙江守备军,军长由黑龙江部队马占山担任。下辖黑龙江守备部队,编制为三个师,分别由马占山、李杜、丁超等人担任师长。另下辖守备师两个,由苏炳文、张殿九担任师长,屯垦师一个,由苑崇谷担任师长,另有独立旅、炮兵团等数个,原黑龙江部队继续担任各自职务。
重炮师扩编为两个,由罗胖子统一指挥,负责重火力支援。两个重炮师分别由罗胖子、白君实担任师长。
特战大队队长依旧由何佑华担任,另外新编海军特战队,队长由原来负责护卫海上运输的董海宝担任。
其余直属卫兵营、侦察师、野战医院等编制不变。
每个军编制不满员,在未来一年时间内进行招兵以及编练新军工作。原来刘奇所部新兵部队分散编入各个军,优先补给第一军、第二军和第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