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回喜欢英文(2 / 2)
这么多年来,默没有走开,他依然在我身边,依然固执地要拥有我的爱。
可是,我发现,我们都已走得累了。
或者他要等我消气,又或者是其它,反正,他不接我电话。
那么,就让我分手吧。
〈再见〉:我把分手挂在嘴边,/你的脸宠写着疲倦。/明知道跟你是错恋,/我们依然乐此不厌。/直到是那一天,/那个灰暗的雨天。/你第一次对我视而不见,/我也就决定,/
今生远离你的身边。/不要再对我说留恋,/不要再站一夜一天,/只为了赶来我的身边,
你的痴情,/我的心碎欲断。/我决心不对他背叛,/我决心红杏今拨断。/那么,/让我坚定说再见,/再见,/我们将不会再见。
再见吧,爱我和我爱的,那一个人。
或许,是她一生为了追逐自己的幸福,当发觉PRISLEY不在合自己的要求时,她便决定离开。
"我不停地追逐,那一生的孤独,就像在黑暗之中追逐我的路......"
人究竟应不应该有追逐,佛说: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似乎是说,人应该无欲无求。可是,既然如此,又为什么那么多人,叫着我们需要有理想,需要向前冲?
我不能不否认,我有追逐的东西。
小时候,我追逐名次。
其实不用追的,我的成绩一向很好,只是偶尔被他超过时,有点不甘,他,就是暗恋我的,后来去了美国的BIN。(祥见《相思》)
直到那一年,我生病了,从一中退学。从此,我问自己,追逐名次为什么?追到了又如何?不能当饭吃,空文一张。
后来,我没再回一中,那个叫我窒息的地方,我勉强读了间职中,学会计。
这当然是不够的,聪明的我早知道,就如此,我以后难混饭吃,于是,我通过自学考试,去念了秘书,后来又念了金融。
这就可以了,拿着这些所谓的文凭,我一路找的,都是舒舒服服,文员的工作。工资高,清闲,在社会名望也好。
我应该算是得到,我当初想要的东西。
然后,我长大了,我追逐爱情。
我曾天真的以为,我付出多少爱,就能收回多少爱。
我错了。
直到少女的纯洁,毁在那个下药者的手中,我变得疯狂。我一样的玩弄感情,玩弄当初像我一样痴的少年。
可是,伤害最深的仍是自己。
每到夜晚,我挑灯数伤痕,《天长地久》《给自己的情书》等等,一篇篇如泣如诉,都是那时候的心情。
我曾以为,我今生不配再拥有幸福。
然而天神还是眷顾我的,我遇见了我的神--小虫。
他用他的成熟,教我处事做人,让我懂得,原来我也可以如此温柔。
那么,我要的爱情,一样得到了。
不止一桩,除了小虫,当我上网后,就吸引了无数的痴心人。MO,LITTLE,一直痴心地爱了我那么多年,直至现在,甚至,至死不渝。
我好幸福。
那么,我还要什么呢?
我心比天高,还是有的。
我在生病过之后,似乎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我学会了用手中的笔,记下我的心情。
这就开始了网络写作。
我曾写过一篇《永远的女主角》,感觉困惑,不懂我在什么地方,都富有争议。
然而,我贪心地想,希望我的文字能给我带来经济效益。
我希望,千万年后,人们记得这世间活过一个如此的女子。
有个朋友曾帮我算过生命系数,她惊叹,我什么数字都拥有了,我的生活注定丰富多彩,不会寂寞。
我很欣慰,只是,我的寂寞是天生的。
我的追逐,其实只有两个字--精彩。我要我的人生精彩,我要我一辈子不会白过。
(待续)